当前位置 :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 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

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

最新回答

芦苇薇薇
预防为主的原则。任何索赔事件的出现,都会造成工程拖期或成本加大,增加履行合同的困难,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努力从预防索赔发生着手,洞察工程实施中可能导致索赔的起因,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出现。
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的裁判人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到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等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
公平合理原则。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时,应恪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做出公正的决定。合理的索赔应予以批准,不合理的索赔应予以驳回。
协商原则。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认真研究索赔报告,充分听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力求取得一致同意的结果。这样做不仅能处理好索赔事件,也有利于顺利履行和完成合同。当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作出决定。
授权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必须在合同规定、建设单位授权的权限之内,当索赔金额或延长工期时间超出授权范围时,则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在取得新的授权后才能作出决定。
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单项索赔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所谓“一揽子索赔”处理方式。
vera911213

窝工费按窝工人数和天数,根据当地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窝工费的规费和税金也要计取。

承包商(包括分包商)因发包方的原因引起窝工的,应当有法律依据提出窝工索赔请求。《中华人建筑法》、《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定义: 

工程建设索赔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索赔处理的原则:以合同为依据;以完整、真实的索赔证据为基础;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扩展资料:

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     

2、发出索赔意向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处理的原则:以合同为依据;以完整、真实的索赔证据为基础;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窝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索赔

李家子弟平平
正确认识索赔的作用 严格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利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建筑施工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合同则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就得不到保证。索赔能对违约者起到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索赔有助于施工合同双方更加紧密地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离开索赔,合同的责任就不能体现,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就不能平衡。在现代承包工程中,如果施工企业不能进行有效的工程索赔,不精通索赔业务,往往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补偿,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就要受到影响。因此,施工企业一定要重视索赔,消除长期以来形成的索赔误区,不要因为考虑到下一步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合作,而不敢提出索赔,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将索赔条款写入合同,为以后的索赔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注重索赔证据的收集 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有很多,再详细的施工合同都无法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不论是合同中明示的索赔,还是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其结果最终都落实到工期和费用的索赔上。无论是何种索赔,要想索赔成功,索赔证据是最重要的,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 索赔的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及时性、全面性和法律证明效力。当索赔事件发生时,要及时收集如下相关证据: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指令等;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各项往来的信件、指令、信函、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日期;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量及时间记录;施工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象资料等;工程施工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工程会计核算资料;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程的各种文件、规定等。 索赔的证据要完全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基本资料和数据要经得住推敲,并且能够相互说明,相互关联,不能互相矛盾。证据的取得和证据的提出要及时全面,准确无误,所提出的证据要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有关的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测试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 及时提出索赔 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错误,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时,施工企业可按索赔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或发包人提出索赔。 发出索赔意向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书是施工单位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要求,施工企业将失去索赔的权利。随后,施工企业应对合同的实施进行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的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的详细情况,分析这些损害事件是由谁引起的,它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在实际工作中,事件的责任往往是多方面的,所以必须进行责任分解,划清责任范围。按照合同判明这些事件是否违反合同条款,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与此同时,要抓紧收集证据,并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完整的当时记录,这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在索赔报告中提不出证明其索赔的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值计算等方面合理的详细资料,索赔要求就不能成立。在实际工程中,许多索赔要求都因没有或缺少书面证据而得不到合理解决,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对索赔的前期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书提交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如果索赔事件或者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施工企业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出每一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在该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再报出详细报告,提出索赔论证资料、累计索赔额和累计索赔工期。索赔报告内容包括:标题、索赔申请表、批复的索赔意向书、索赔核心内容的概括、各种索赔证据资料、施工企业的正规性文件、编制说明及附件等。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合理、准确,责任分析清楚,重点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明确阐述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干扰事件的出现,使施工企业的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并为此增加了费用支出,拖延了工期。索赔报告要文字简练,资料充足,条理清楚,要让监理工程师提不出疑问,也不要求再补充任何证明材料和数据,只有这样才能使索赔顺利进行。索赔报告的书写用语应尽量婉转,避免使用强硬、不客气的语言,否则,将会给索赔带来不利影响。 索赔的最终认定。递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后,并不等于索赔工作已经完成,还有许多后续工作要做。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报告后,要对其内容和提供的证据一一进行核实,确定索赔责任,按照索赔成立的条件,确定补偿额度。由于施工企业和监理工程师所处位置不同,在所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索赔证据的充分与否、计算依据和方法合理与否等方面分歧较大,使得补偿额往往与施工企业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为此,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证据不足的要尽快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证据,否则只可能得到所提供的证据满足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成立的那部分的费用和工期,其余的则得不到应有的补偿。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事件的处理和解决过程中是核心人物,他有处理索赔的权力,所以施工企业的工作一定要尽量让监理工程师满意,以便索赔事件的顺利解决。当然,监理工程师的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的,对业主和施工企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施工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的处理决定后,如认为处理不公正,可以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请监理工程师重新考虑,或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向监理工程师进一步表明其决定不合理的原因。如果监理工程师仍坚持原来的决定或施工企业对新的决定仍不满意,则施工单位可向合同中提供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加强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由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必然有许多签约阶段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尽管合同准备工作非常细致,合同条款内容严谨、全面,业主和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非常守信誉,但由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复杂性和人的预见能力的有限,仍然或多或少地会发生索赔。
bismarck66
索赔处理时应该遵循原则: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2、及时、合理处理索赔。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法律分析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或工程违规都应当进行索赔。索赔处理时应该遵循原则: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索赔事件时,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依合同为依据索赔要求的合理性。2、及时、合理处理索赔。如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积累下来可能会影响其资金周转或延迟受害人的补救措施。此外,索赔初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来往的单项索赔,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使索赔问题复杂化(如涉及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大大增加处理索赔的难度。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建立业务往来文件编号档案等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流程:(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2)发出索赔意向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天内给予答复。(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赔偿金;造成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亡赔偿金。
灯神的精灵
监理工程师的和协商(反索赔)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索赔报告并注意索赔成立的条件、时限要求(如果有的话)、抓住重点、难点等,把自己分析、计算的情况与承包商的索赔报告逐项对照、核定(发现不同之处),索赔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计算的正确性;必要时对实物进行现场查实、甚至于剥开覆盖物实测实量;划清责任界限;核算损失补偿值;并与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特别是有争议的部分一定要双方或三方协商)。
1注意索赔成立的条件
一是以合同为依据,将索赔事件与合同条款对照,已实际造成了承包商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二是造成实际损失(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商自身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三是承包商按合同和惯例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要求提交了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索赔事件的成立应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监理工程师应据此判别索赔事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只要不具备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索赔报告即成立,属于无效索赔,监理工程师应不予考虑。
2注意合同(或惯例)中关于索赔时限条件的规定一是关注对承包商提交索赔意向和索赔报
告的时限条件(LL女H 28天,即四周时间)。超期提交者即为失效,不予考虑。不论承包商付出多少(损失多大),均被认为已丧失了(或放弃了)索赔的主张和权利,承包商的损失只能自己消化、自己承受。二是关注对监理工程师核定(反索赔)索赔报告的时限限制(比如七天,即一周)。监理工程师超出了时限规定的反索赔(核定后即签证)已毫无意义,施工方的索赔额即可自动生效,监理工程师再无权利核减下来一毫一厘。当业主支付给承包商这项索赔事件产生的索赔数额后,业主可再向监理工程师(监理公司)索赔(或诉讼)赔偿业主多支付的那一部分损失。三是为争取有更多的审核(反索赔)时问,监理工程师在认真研究了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后,汇总意见(不可以每次提几个问题,下次又提几个问题。这样折腾承包商,是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乃至人品有问题),一次性要求承包商返工重报或提供某些必要的补充资料,这样反索赔的时限可以相应延长或协商处理。这是一种经常可用的反索赔的策略和技巧,在时间上和其他准备工作上会赢得更多的时间和主动,使得监理工程师能有更充分的应对索赔的措施,提高工作效果。但必须是有正当和充分的理由,否则便被认为是故意刁难承包商。四是索赔是双向的,时限要求往往也是双向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客观、双赢的原则多为对方着想,互相提醒,协商处理,以其相互谅解;抓大放小,求大同存小异,以求取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加长久的合作、共进。
3反索赔(工程审核、签证)的一些方法、技巧
(1)要求承包商的索赔总价必须分项、分目明细,单独计算后再汇总;监理工程师应逐一审核。
(2)对有图纸、变更的索赔项目,应签署“由造价工程师(或结算人员)按照××号图纸(或变
更)计算、审定”;监理工程师不再核定。
(3)对有甲乙双方确定的单价、预算书(如投标书中含有)价格的索赔项目,可计算、签证实物工作量和直接费,并注明“间接费和总价由造价工程师(或结算人员)处理”。
(4)对无单价的索赔项目,只能签证实物工作量(in、t、m2、m3等),并注明“单价和总价由造价工程师(或结算人员)按规定计算、审定”。
(5)对无法计算量、价的索赔项目,由甲、乙双方讨价还价、协商确定后,甲方、乙方、监理共同签证。
(6)对甲方(含监理方)、乙方或因索赔依据有争议或达不成一致的索赔项目,可以先放一放,以后再办(毕竟是少量,一般不会影响工程进展)。因为时间可以改变人(的态度、认识、观点),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7)在做以上工作的时候,先用铅笔逐项记录,确认一致、无误后再用钢笔签证。
(8)对甲方、乙方已经签完字的索赔项目(一般都会有问题和风险),监理工程师可以直接签署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如果不怕得罪他们),或者把签字的日期推后一日或几日,以表明自己的被动和无奈,一旦有问题时也可以减轻一些责任和风险。
5监理工程师作出“索赔处理决定”
经过上述深入、认真、细致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可以把“铅笔”字迹记录变成“钢笔”记录固定下来,并签字盖章后交与业主。即使有部分或几项还有不同意见,可加以注明或剔出,先放一放,以后再找依据或适当的时机处理。这不会影响大局和整体的形象进度。时间往往是解决问题的最好老师。允许任何人持不同意见,也允许任何人有认识问题的时间和过程。尤其是在中国现行的建设体制下(深层次问题),索赔可以延后甚至于工程竣工后再定、再签,因为索赔可以不进入当月支付,且当月支付的进度款也只是一个预支款或估算。这与国际上当月支付的进度款即
为结算,过期的索赔在以后的月份和结算中就不予承认有着根本的区别,这也是监理工程师在反索赔时要加以注意的。

相关问答

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为合同不正确或者其他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整理工程索赔内容很重要。那么建筑工程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1、理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理赔意向。2、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虎潜山林

监理工程师怎么处理索赔报告

工程理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因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益损害,并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那么工程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呢?1、理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理赔意向。2、发出索赔意向后的28d内,向监理……

天龙过江

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

工程理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因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益损害,并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那么工程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呢?1、理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理赔意向。2、发出索赔意向后的28d内,向监理……

wangbaoxin888

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索赔报告

监理工程师的和协商(反索赔)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索赔报告并注意索赔成立的条件、时限要求(如果有的话)、抓住重点、难点等,把自己分析、计算的情况与承包商的索赔报告逐项对照、核定(发现不同之处),索赔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计算的正确性;必要时对实物进行现场查实、甚至于剥开覆盖物实测实量;划清责任界限……

海琦maggie

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索赔报告

一、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

洋洋怕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