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级技师可以转经济师吗
最新回答
青岛技师学院还没有升本,国家承认学历。
青岛技师学院2022年建校,2022年因停办,2022年恢复建校。2022年晋升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2022年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被山东省批准为副厅级事业单位,列青岛市直属事业单位。
2022年6月,山东省人民批准成立青岛市技师学院。2022年,经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青岛技师学院教育集团,青岛海尔集团、青岛地铁集团等多家知名企业、学校为教育集团核心成员。
扩展资料:
青岛市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批准建立,由青岛市直属的技师学院,创办于2022年,2022年被评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2022年晋升为国家高级技工技校,2022年晋升为技师学院。
学院有即墨区、市北区洛阳路、市北区嘉兴路和胶州市四个校区,办学面积近1000亩,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学院有在编教职工51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14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奖章获得者1人,山东省劳动模范1人,齐鲁首席技师4人,青岛市劳动模范4人,青岛市拔尖人才1人,青岛市首席技师11人,青岛市突出贡献技师1人,享受青岛市特贴1人。
在校生16000余人,开设轨道交通、汽车工程、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等50多个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的广泛认可。
学院是山东省文明单位,青岛市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也是国际焊工(ISO06)联合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竞赛焊接项目集训基地和网络安全中国集训基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青岛技师学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青人社发〔2022〕27号)的人员。
(二)学历人才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
(三)技术技能人才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有接收单位,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其中,在新区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已落户新区的上述人员拟迁往城区的,应达到相应城区落户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青岛校区是一所很好的公办高校,无论从学校环境、师资力量、专业建设等方面都很出色,具体为:
1、学校环境。德州科技职业学院青岛校区占地面积8亩,校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0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8万册。
2、师资力量。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任教师817人,其中正教授22人、副高级职称251人、研究生以上学历369人、“双师型”教师352人。
3、专业建设。专业设置齐全,教学成果显著。学院建有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企校共建专科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学院教师多次在全国微课大赛和山东省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中获奖。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基本情况简介。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青岛校区始建于2022年,2022年在德州机电工程学校基础上升格建立。学院设有德州校区和青岛校区。
德州校区坐落于著名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功能糖城”山东省禹城市,青岛校区坐落于“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批准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核心区域龙头城市”青岛市。
以上内容参考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青人社发〔2022〕27号)的人员。
(二)学历人才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
(三)技术技能人才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有接收单位,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其中,在新区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已落户新区的上述人员拟迁往城区的,应达到相应城区落户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
符合条件人员登陆“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和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人才资格证明等材料。其中,拟落户的学历人才,在申请落户前应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学位信息确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落户人才的就业、社会保险、学历、高层次人才证明、职称和职业技能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核。部门根据资格审核信息办理落户登记。个人可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并点击部门落户链接了解后续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