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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二、学校(国际)代码:13625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六、校址


1.龙泉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岗头村627号 邮编:650222

2.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业教育基地 邮编:651701

七、学校概况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系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设有两个校区,龙泉校区位于昆明市区内,校区坐落在昆明市嵩明职业教育基地,总占地1200亩,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一应俱全。

八、毕业证发放

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颁发学士书。

九、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分数专业志愿优先。投档分及志愿相同时,以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录取不受性别、外语语种限制。学院开设有8个语种,具备科学完整的外语教学体系和开放多元的课程设置,为学生提供语言+专业、专业+语言、国内外联合培养等多种成才路径。学生入校后,可选择英语、法语、泰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越南语、阿拉伯语等语种修习大学外语课程。

4.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如艺术类专业没有组织统考或联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在该省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录取时实行专业成绩上线,按文化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5.体育类考生,除文化成绩外,专业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并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市、自治区招办未做明确规定时,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6.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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