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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省专升本计划_2021年湖北省专升本考试

2021年湖北省专升本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0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

2021年湖北省专升本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0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举办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021年湖北省专升本计划_2021年湖北省专升本考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20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一所我省承担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的举办高校。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举办高校及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举办高校:举办专升本的高校为53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其中,长江大学等21所高校招收专项计划考生,武汉纺织大学等26所高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计划”“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类。各高校可在保持本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因专项计划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相应计划空余的,可将相应计划空余量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补录仍完不成的计划,将由省教育厅统筹调剂使用。

2021年湖北省专升本考试

1.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场管理,端正考风,诚信应考,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考场的考试秩序。

2.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发出的统一信号为准,考场内挂钟的时间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

3.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在开考前应举手询问,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进行报告,因更换试卷或答题卡而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4.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可中途退场,不可提前交卷,否则按违规论处。

5.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本人或他人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撕毁或带出考场。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不得离开座位,等监考员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并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7.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和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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