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决定面向山东省考生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9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1.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理想远大、热爱科学,并具备创新潜质的理科高中毕业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学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供证明材料,含第三方证明材料,及联系人和电话,经中学审核属实后,在相应证明材料上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章;
2.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为B以上,且语、数、外及所报招生类/专业的要求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A。鼓励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学生,获得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者积极报考。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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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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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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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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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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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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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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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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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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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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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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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试验班(环境与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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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含菁英班)
生物工程(含菁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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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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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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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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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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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会计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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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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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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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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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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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
网络空间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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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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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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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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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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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服务科学与工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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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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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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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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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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