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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西京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西京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2019年高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我校采用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模式,为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京学院

国标代码:12715

在陕招生代码:804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证书。

第四条 学校概况:西京学院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学校占地1391亩,学校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实施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教育。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万余人、教职员工1700余人、设15个院、系,7个书院,80个校级学生社团。5个硕士专业、37个本科专业、14个高职(专科)专业,18个方向。多年来,学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凝练专业发展优势,形成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构成了一体化的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布局,实现了学科专业群与地方产业链的良好对接。学校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教学区、生活区实行24小时免费WIFI全覆盖。学校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创造性地提出了对口协议教育,建成电子班牌系统,学生在校园中成长的点点滴滴被大数据记录,成为自己独一无二的成长日记,深受学生及家长认可。截止目前,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纵向、横向课题百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总量居全国民办高校首位。获得专利授权共1200余件。学校在全国民办高校中率先设立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室。近两年,陕西省可控中子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新丝路商贸与文化研究院陕西省混凝土结构安全与耐久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东南亚研究中心等省、部级重点院、所先后落户西京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学校网址:

学校微信:xijinguniversity(西京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常务副校长任主任,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务二处、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纪检办、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任委员。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咨询、报名、资格审查、报到注册、报批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教务二处负责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命题、制卷、笔试、评卷工作;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职业心理测试工作;纪检办对综合评价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卫处负责试卷、考场的保密安全工作及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话:029-85628909、029-85628068、029-8562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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