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在职研究生城乡规划专业
千年小猴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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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中的女人 1小时前发布 赞 431
01区域发展与规划
02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03城乡规划与设计
04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6城乡规划基础
④502城市规划设计(6小时)
复试科目:城市规划原理
四川大学城乡规划学2022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2022本院系招收人数:150城乡规划学专业招收人数:6专业代码:083300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01区域发展与规划
02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03城乡规划与设计
04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6城乡规划基础
④502城市规划设计(6小时)
复试科目:城市规划原理
小花肚子饿 11小时前发布 赞 574
01区域发展与规划
02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03城乡规划与设计
04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6城乡规划基础
④502城市规划设计(6小时)
复试科目:城市规划原理
四川大学城乡规划学2022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2022本院系招收人数:150城乡规划学专业招收人数:6专业代码:083300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01区域发展与规划
02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03城乡规划与设计
04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6城乡规划基础
④502城市规划设计(6小时)
复试科目:城市规划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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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末夏初 11小时前发布 赞 692
1、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获得城乡规划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获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获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获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科目: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2、符合上述第5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希望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哈啰辉辉 11小时前发布 赞 371
凡中华人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规定》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麻辣土豆56 12小时前发布 赞 290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