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要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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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盲审办法
1、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
2、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
3、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
4、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扩展资料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制度,是近年来各高校纷纷推行的一项新制度,广受教育界人士的推崇和社会的好评。在研究生不知道评阅自己论文的导师是谁,评阅导师也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的情况下,论文“盲审”制度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评阅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并能促使研究生重视学位论文的撰写,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然而,学位论文“盲审”制度并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灵丹妙药”,其在实际操作中的作用不可高估。
首先,论文“盲审”制度并不能杜绝弄虚作假。从表面上看,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而实际情况却是,如果导师对所带研究生的论文进行过指导,他就会熟知该篇论文的题目和内容。
如果他有意弄虚作假,同样可以将论文题目和大致内容告诉“关系不错”的评阅导师,请他们“手下留情”。这就是说,只要导师们私下里相互“串通”,论文“盲审”制度便会有名无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盲审
人民网-论文“盲审”的作用不可高估
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
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
一、盲审原则
(一)遵循《中华人学位条例》的有关原则和规定;
(二)有利于客观地反映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真实状况;
(三)有利于加强学位点建设,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机制;
(四)突出重点,简便易行。
二、盲审方法
1.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
2.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
3.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
4.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三、盲审结果处理
(一)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二)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
(三)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四)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五)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六)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
(七)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双盲评审或评议,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双盲评审比例。
(八)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同届)
学位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九)若一个二级学科点一届研究生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
盲审是随机抽取。
盲审就是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
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
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由于专家和导师关系一般不错,都能通过。
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过就能够毕业。
盲审结果处理
(一)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二)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
(三)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四)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五)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六)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
(七)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双盲评审或评议,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双盲评审比例。
(八)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同届)
学位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九)若一个二级学科点一届研究生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好不好过,需要看你学校本身的要求严不严。盲审都是找“兄弟院校”,的哥们都很义气,你认真他就认真,你扯淡他就扯淡。所以,严不严得看你学校本身。
盲审原则:
遵循《中华人学位条例》的有关原则和规定;
盲审办法:
(一)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三)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多一票否决制。
(四)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五)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六)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
(七)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双盲评审或评议,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双盲评审比例。
(八)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同届)
学位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九)若一个二级学科点一届研究生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