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与在岗单位协议
千羽Y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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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一是攻读定向培养全日制研究生。用人单位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即考取研究生时在职、用人单位、培养学校签定三方协议,确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与原单位不脱离关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此类考生因与单位不脱离关系,故编制不受影响,毕业后按取得的学历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是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此种类型没有用人单位、培养学校、本人签定的“三方协议”,不是以组织名义选派推荐,属于“吃空饷”整治内容,应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停发工资、核销编制。毕业后按新毕业研究生对待重新就业。考录前的工作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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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202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202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202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我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有用限的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学校、医院等单位的人员,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应聘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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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意思是您考上了您报考的岗位,必须服务五年时间,时间没到不可以参加考试!所以您报考的岗位需要慎重考虑!家庭、离家距离、夫妻等因素!
希望可以帮到您并采纳!签订定向协议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考取研究生定向回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如部分免费师范生定向某县或少数定向研究生等(一般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