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执业药师 > 判刑后可以考执业药师吗

判刑后可以考执业药师吗

最新回答

艺术边上观望
根据中华人刑法,缓刑称暂缓量刑,也是一种量刑制度。事业单位犯罪被判缓刑是否开除,要根据事业单位犯事的具体情况来分析,要看单位的意见,由单位来决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开除公职。

一、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间内(即缓刑考验期限),根据被告人是否有法定情形来决定是否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其刑罚暂不执行,但又在其缓刑考验期限内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中华人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相反,如果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有关缓刑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就会被撤销缓刑,对原判刑罚予以执行。由于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法定情形,就会被撤销缓刑,对原判刑罚予以执行,故对缓刑考验期限的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

二、事业单位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2022年6月1日后,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被判处缓刑的,根据《人事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违反纪律处分问题的》(国人部发〔2022〕150号),参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对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被判处缓刑的,可不作开除处分,处理办法按照上(一)点的规定执行。今后国家有新的规定后,按新的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被判处缓刑,在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继续安排在原单位工作,其技术等级确定及工资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现岗位与原从事的岗位相同的人员,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予以核发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现岗位与原从事的岗位不同的,应参加现岗位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考试合格后核发给岗位初级岗位证书。取得证书后,如所在单位已开展评聘分开工作,可申请聘任初级工岗位同时降低薪级工资三级。满五年后,对于表现良好的,可申报原所在等级的技术岗位考核,考试合格的,核发相应的等级岗位证书并可申请聘任。如所在单位未开展评聘分开工作,应按初级工岗位同时降低薪级工资三级的标准兑现工资。满五年后,对于表现良好的,可申报参加原所在等级的技术岗位考核,考试合格的,核发相应的等级岗位证书并兑现工资。
在缓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人事部人核发〔〕2号文件规定,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继续按缓刑期间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待缓刑期满后,符合政策规定且单位同意收回的,按本文上述条款原则精神先确定其相应职级及工资待遇,之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是由单位决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开除公职。
princefrank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咨询律师为您服务提问教师被判缓刑不开除公职一有具体案例吗?回答如非行政机关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缓刑,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但行政机关任命的和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参公事业人员被判处拘役缓刑的,必须开除公职。对开除结果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教师被判缓刑不开除公职没有具体案例教师,只要判刑都会开除公职,缓刑也是认定刑、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一般情况下被判刑是会开除公职的,具体的要看教师所在学校的意见。《教师法》第十四条 收费岛剥脱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所以就有可能教师判缓刑是要开除公职的。很高兴这次为您解答!如果您对我以上针对性的回复觉得满意的话,可以给我一个赞,并点击我的头像进行图文咨询关注,以便我这边为您持续定向进行解答哦。平台合作律师期待下一次为您排忧解难!提问有合适的案例吗回答没有稍等[案情]周某某为某县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教师。某日,该县教育局收到刑事判决书,周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该判决书认定周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后该县教育局以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依据《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开除周某某公职的决定。周某某不服该决定,向提起诉讼。[析案]对周某某应否被开除公职存在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适用法律有错误。本案中,周某某是教师,对其作出处分应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能适用《暂行规定》。第二种意见认为,作出开除处分失当。本案中,周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又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根据《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其应减轻一个档次处分,不能直接对其作出开除处分。第三种意见认为,作出开除处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应依据《暂行规定》对周某某作出处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教师被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根据该规定,周某某作为教师,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应当适用《暂行规定》给予处分。周某某不具有减轻、从轻情节。《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事业单位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业单位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一是周某某没有“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行为,不具有减轻情节。本案中,教育局是从生效刑事判决书中获得周某某犯罪信息,而不是周某某主动向教育局交代的。周某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行为,只是一种后续的补偿行为,并不属于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行为。二是在行政人事处理程序中不能再对其从轻处罚。周某某系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具有“自首”和“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情节,依据上述两个情节已经作出对其适用缓刑的判决。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据该情节已对其从轻处罚,在行政人事处理程序中不能再以同一情节要求对其从轻处分。特别条款应优先适用。《暂行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事业单位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该条款是特别条款,不受《暂行规定》十三条、十四条的限制,应优先适用。综上,县教育局《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周某某作出开除处分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看看哦亲提问感谢亲你现在能不能给我一个好的建议你好史老师你方便吗回答建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减刑: 1、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更多20条
一缕青丝万缕愁

如果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有悔罪表现的,不是累犯的,人民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缓刑是有考验期的,那么,在缓刑期间可以报名考驾照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出现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因此,在缓刑期间可以考驾照,直接去报名就行!缓刑期间,除了不能出国,不能随便离开居住所在地外,其他权利与正常人没多大区别。

js紫外线
什么是缓刑?缓刑有哪些法律规定?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有关缓刑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缓期执行
第五十条 判处刑缓期执行的,在刑缓期执行期间,
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减刑);
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核准,执行刑。(不必等两年)
如果没有过失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第五十一条 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王子恭贺

可以参加国企工作,不过现实生活中会比较难进入。

刑法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有关缓刑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一般情况下缓刑期满后也就自动解除了。不过在缓刑期满后,到当地派出所(执行缓刑的),由该机关宣布缓刑执行完毕 然后撤销档案,表明缓刑已经执行完毕 。

相关问答

执业药师可以判刑吗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提问怎么不回答回答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三年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宣告暂不执行刑罚,而是给被告人3年的缓刑考验期,如果在这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3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法律分析:缓……

欧阳安Muse

判刑后可以考执业药师吗

摘要以前被判过缓刑,执业药师考过了,不可以注册执业药师咨询记录·回答于2022-07-09以前被判过缓刑,执业药师考过了,可以注册吗?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你好问一下判缓刑的人可以考执业药师吗?之前是因为做微商,卖的东西,定的是:生产、伪劣产品,现在缓刑没结束。以前被判过缓刑,执业……

陌唯言Y

判过刑可以考执业药师吗

摘要以前被判过缓刑,执业药师考过了,不可以注册执业药师咨询记录·回答于2022-07-09以前被判过缓刑,执业药师考过了,可以注册吗?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你好问一下判缓刑的人可以考执业药师吗?之前是因为做微商,卖的东西,定的是:生产、伪劣产品,现在缓刑没结束。以前被判过缓刑,执业……

笑笑之笑0

判缓刑可以考执业药师吗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事业单位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提问被判缓刑而不是有期徒刑的事业单位一定会被开除公职吗被判三缓一有期徒刑的事业单位一定会被开除公职吗行政机关任……

summaryzhen

判缓刑后执业药师还可以考吗

摘要以前被判过缓刑,执业药师考过了,不可以注册执业药师咨询记录·回答于2022-07-09以前被判过缓刑,执业药师考过了,可以注册吗?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你好问一下判缓刑的人可以考执业药师吗?之前是因为做微商,卖的东西,定的是:生产、伪劣产品,现在缓刑没结束。以前被判过缓刑,执业……

银眼的狮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