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近专业造价师注册
shop移民Shero
1240 次浏览
赞 236
最新回答
南京1942 1小时前发布 赞 800
造价师考试设四个科目。具体是:《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任选其一)。
培训对象和报名条件:《人事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人发〔19〕77号),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卷卷卷和毛 4小时前发布 赞 309
一级注册建筑师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2、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资格的,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可以申请注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3)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
蒋大女儿 6小时前发布 赞 674
流浪停吗 8小时前发布 赞 594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注册机构审核加盖“已申请注册”专用章后退还本人);
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的人员,应提交其所在单位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其中在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会计师及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注册的人员,尚应提交本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合同、单位聘用合同及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凭证;
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
申请人应根据所在工程造价业务岗位提供以下相应的工作业绩证明: (1)近两年已完成编制或审核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等成果文件及相应的委托书或合同书一份;
(2)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的全国统一定额或地区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工作报告两份;
(3)近两年发表的工程造价理论研究的报告两份。
(四)未按规定进行初始注册,其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成绩可保留,但每年必须参加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要求,以便再次申请初始注册。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哆啦C梦的梦 8小时前发布 赞 690
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注册申报。江苏省自2022年5月10日起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工作。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方式,申请人通过“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进行相应材料填报。
二、增项专业。已注册一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需申请第二专业注册的,按初始注册程序办理。
三、注册证书。准予注册的,由江苏省厅核发《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详见附件)。
电子证书可通过登录“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或者“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证照查询验证–人员资格证查询”下载。
四、执业印章。由申请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建办标﹝2022﹞10号)的规定样式及生成印章编号至经部门备案的刻章厂自行刻制。
注册多个专业,各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不同的,执业印章有效截止日期为注册有效期最早截止专业的日期。
五、继续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注册多个专业的,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注销注册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截至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近4年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自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至申请重新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
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截至申请注册之日,近1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0学时。
六、其他。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证书一律失效,由自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