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公路造价师印章
leleba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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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广州淘上居 2小时前发布 赞 753
初始注册应提交的资料
(一)《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人员,应提交所在注册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本人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工作业绩和成果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近两年编制或审核过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单项或单位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等成果文件(包括封面、参加人员名单、编制说明及汇总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应的委托书和合同书。
2、编制或审核省、部级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工作报告或省、部级以上定额编制大纲(定额编制总说明、编制原则、适用范围、章节划分等)及定额封面、编制人员名单。
(六)申报文件要求:
1、所有资料用A4规格纸张;
2、除两份申请表外,其余资料分装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人签名、盖单位公章)、目录、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用人单位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及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乐调人生百味 11小时前发布 赞 674
各专业造价员报名考试安排大概如下:
网上报名日期:10月18日—11月3日
报名现场审核日期:11月4日、7-8日
交考务费日期:11月4日、7-9日
准考证打印日期:11月19日—25日
考试日期:11月26、27日
具体地址:
1、企业、个人报考(不参加培训直接报名考试的)请于“报名现场审核日期”到东、西报名处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2、东报名处地址:北京朝阳水碓东路18号院报名处、电话:85982272;
西报名处地址:北京海淀西四环北路137号院报名处(田村社区服务中心院内)、就在立交桥西侧粉楼院子里,外面有个小卖部。大家不要费力往小路里面走。电话:88111278
3、最终的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东区报名处:北京朝阳水碓东路18号院(北京城建学校院内)电话:85982272 可乘公交31路、117路、419路、710路、729路、752路、754路、815路、847路、852路、988路甜水园北里下车或乘9路金台路下车或乘115路团结湖公园下车。
(二)西区报名处:北京海淀西四环北路137号院(田村社区服务中心院内)电话:88111278 可乘公交61路、121路、334路、603路、9路、运通110路、运通113路、运通118路五路桥下车(西四环路西侧)即到。
造价员报考条件:
1、注册地在本市的相关单位的在职人员;
2、职业道德良好,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3、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报名材料:
1、考试报名表一份(企业、个人可从北京建设网-网上办事大厅登录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后,在相应位置上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半夜磨牙 11小时前发布 赞 796
各专业造价员报名考试安排大概如下:
网上报名日期:10月18日—11月3日
报名现场审核日期:11月4日、7-8日
交考务费日期:11月4日、7-9日
准考证打印日期:11月19日—25日
考试日期:11月26、27日
具体地址:
1、企业、个人报考(不参加培训直接报名考试的)请于“报名现场审核日期”到东、西报名处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2、东报名处地址:北京朝阳水碓东路18号院报名处、电话:85982272;
西报名处地址:北京海淀西四环北路137号院报名处(田村社区服务中心院内)、电话:88111278
3、最终的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东区报名处:北京朝阳水碓东路18号院(北京城建学校院内)电话:85982272 可乘公交31路、117路、419路、710路、729路、752路、754路、815路、847路、852路、988路甜水园北里下车或乘9路金台路下车或乘115路团结湖公园下车。
(二)西区报名处:北京海淀西四环北路137号院(田村社区服务中心院内)电话:88111278 可乘公交61路、121路、334路、603路、9路、运通110路、运通113路、运通118路五路桥下车(西四环路西侧)即到。
造价员报考条件:
1、注册地在本市的相关单位的在职人员;
2、职业道德良好,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3、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报名材料:
1、考试报名表一份(企业、个人可从北京建设网-网上办事大厅登录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后,在相应位置上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考务费:60元/人。
南宫亦忆 11小时前发布 赞 959
1(1)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的形状为长方形,长为 78mm ,宽为 28mm;(2)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的字体为仿宋_GB2312 字 12号;(3)注册建造师执业印模的颜色为红色。2、执业印章校验码印章校验码由2位伯数字组成,表示印章遗失作废后补办印章的累计次数。初始注册时校验码为00,第1次补办为01,最多次数为99。3、注册专业简称建筑工程专业简称“建筑”;公路工程专业简称“公路”;铁路工程专业简称“铁路”;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简称“港航”;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简称“水利”;民航机场工程专业简称“民航”;通信工程专业简称“通信”;矿业工程专业简称“矿业”;机电工程专业简称“机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简称“市政”;各专业简称之间由顿号“、”连接,表示注有多个注册专业,如“建筑、公路”表示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4、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统一印制、核发。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和发放。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同为3年。
甲壳小咪 11小时前发布 赞 533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COCGOV)“一级建造师注册”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初始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5、6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增项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
2、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取得增项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每增加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重新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6-1)》;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5、6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增项注册标准:
1、申请人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申请人持有《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规定》(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重新注册标准:
1、申请人持有人事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规定》(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注册建造师规定》(第153号令)、《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22]101号)的有关规定。
(三)决定
标准:同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同意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书》,送达申请人,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
对审核不同意的,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5个工作日;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2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