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注册造价师可以换人吗
秀之美ada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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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半月月 2小时前发布 赞 590
第二章 执 业
第四条(执业准入) 建造师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资质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或造价咨询企业的,可担任工程项目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必须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第五条(专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载明的专业范围内执业,具体执业专业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专业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专业范围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条(工程范围)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规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在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其他关键工作岗位并以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规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在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其他关键工作岗位并以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小型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不由注册建造师担任,但须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且有5年工程施工经历,其执业范围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第七条(地域范围)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并达到统一合格分数线标准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第八条(履行责任) 注册建造师应当取得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按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质量) 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计划,控制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安全) 注册建造师应当建立工程施工安全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施工责任。
第十一条(环保) 注册建造师应当遵守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噪音、扬尘、遗撒、异味、垃圾的有效控制,减少对环境的,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保证职工工作、生活场所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最大限度保证社会公众利益,对环境保护承担施工责任。
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节地、节水标准组织施工,确保资源合理利用。
第十二条(劳工权益)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第二项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
(三)因发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80天(含),并由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向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的,复工时施工企业可以另行选派其他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第十四条(更换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项目负责人:
(一)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二)发包方与承包企业经协商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三)承包方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72小时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变更企业)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或注册建造师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注册建造师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项目) 注册建造师可担任聘用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具有施工资质的,可按规定从事相关的施工活动并在相关文件上签章;聘用企业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可从事施工咨询服务活动。
第三章 签 章
第十七条(签章文件)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签章具体要求按《注册建造师施工签章文件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签字要求) 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及时、完成建设工程施工文件签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第十九条(签字责任) 注册建造师对其签署的工程文件承担责任,没有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工程施工文件、或只有注册建造师签字或只加盖执业印章的工程施工文件无效。
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在不合格或者有弄虚作假内容的工程施工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第二十条(专业签字) 建设工程包含多个专业项目工程的,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专业范围内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他专业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分包工程施工相关文件应当由专业注册建造师签章。
happybaozi 11小时前发布 赞 950
首先你要先确认自己有没有安全B证,一个工程项目要想用你的建造师证备案做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话,该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安全B证方可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项目才能取得施工许可。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就要承担该项目的安全和质量责任。至于项目经理平常没到岗是否需承担相应责任,可以看上海"楼倒倒“案例,该项目经理不参与也不签字照样承当了法律责任。
2、建造师挂靠合同在法律无效,建造师作为个人处于弱势,如何?可否有方法变换签合同的方式(如变换为签聘用为技术顾问,不担任项目经理的方式)?使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达到效果
建造师只能在一家施工企业执业,这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只要在该单位取的注册资格,事实上与该单位就确定了合法的劳动关系。
不计较的心 11小时前发布 赞 908
心泊-李伟 12小时前发布 赞 301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这是注册建造师的职业规范里要求的。
同时开标的话,中标结果有效,但是其中一个项目要申请更换项目经理。
如果两个标段为同个项目,而且文件要求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而且也没有要求用不同的项目经理的话,不需要更换,两个标段都有效。
不是同时开标的话,如果前一个项目已经确认中标,第二个项目还没有开标的话,需要提交更换项目经理的申请。如果没有提交,后一个中标是无效的。
哈哈2974 12小时前发布 赞 820
不能。
项目经理是必须没有在建工程的,才可以担任下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按照国家规定不合法。
《注册建造师规定》第21条规定,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扩展资料
从项目中标到竣工,施工企业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确因以下情形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施工企业需提出申请,并征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长期缺岗和缺位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2、 因身体原因(应有市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证明)不能胜任项目工作的。
3、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解除或中止的。
4、 项目经理年满六十五周岁的。
5、项目经理不具备执业资格的。
《杭州市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对上述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