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挂股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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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详细风险介绍如下:
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风险: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
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
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风险: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对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登记而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笔者认为应根据在股权转让后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确定,不能简单肯定或否定。
但一般认为在各种要件具备的前提下,仅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应当肯定其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解释的立法精神,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后生效的,才依此认定合同的效力,比如《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生效的规定。
否则适用当事人合意成立即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符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情形,合同即为成立。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应当是当事人合意,与合同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工商登记是国家对法人进行行政的一种方式,是社会公信力的具体体现,这种证权性登记仅旨在向社会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起到对抗第三人的表面证据功能,而不具有设权性功能。
所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同样不会保护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而已履行受让对价义务,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的受让方其股东资格则应受到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挂名股东的特征:
1、挂名股东在形式上具备了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要件,不仅在公司章程中、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中,而且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均反映为股东。
2、挂名股东名下资金属实际出资人所有,它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以欺诈或欺手段出资。
3、挂名股东名下的资金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而投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挂名股东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系 公司股东,乙方自愿投资参股。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甲方现拥有 公司 %的股权,乙方自愿投资共同享有该股权。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甲方将自己拥有的 公司 %的股权中的 %转让给乙方,即甲方实际享有 公司股权为 %,乙方实际享有 公司股权为 %。甲、乙两方按上述占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配公司股利及承担义务,两方实际投资数额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三 、甲方转让公司股权给乙方后,双方同意不到工商行政机关办理股权过户备案登记,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持股,并行使有关股东的权利。但甲方行使有关股东权利时,应当听取乙方的意见。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让给乙方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否则甲方应当按乙方实际出资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有关事项的特别约定:
1、入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期满后,若公司正常经营,双方自愿继续合作的,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续。
2、合作期内,乙方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合作的,可以退出合作,其所占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股权转让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按乙方实际出资额计算,或者委托有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评估确定股权价格。
3、乙方退出合作后,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不得损毁公司信誉及形象,否则除赔偿公司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4、乙方因特殊原因丧失继续合作的能力的,其法定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代为行使有关权利。
5、乙方仅与甲方进行投资股权的合作,乙方通过甲方行使股东权利,乙方不参与公司的经营。
6、甲方因涉及纠纷导致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股权被强制处分的,甲方应当按被强制处分时股权的价值向乙方赔偿。
7、合作期内,甲方需转让其全部股权的,双方合作即行终止,甲方应按转让其全部股权时股权的价值退还乙方所享有的股权价款。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减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可以通过甲方增加或减少投资。
七、各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管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 2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 签名):
二O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
公司盖章确认:
以上为个人参股,范本。
参股协议书
甲方: XX公司
乙方:XX公司
根据《中华人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参股乙方经营的相关事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简介)公司地点:XX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电话:XX 邮编:XX
乙方:-------------公司,(简介) 公司地点: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电话:邮政编码:公司大股东情况及持股比例:股东(1)股东(2)股东(3)第二条 协议中名词解释本协议内除为了配合文字所需而要另作解释或有其他定义外,下列的字句应作以下解释:违约方,指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其按照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了其在本协议所作的承诺或保证的任何一方。非违约方,指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方所做的承诺与保证,发生了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协议义务,以及违反了其在本协议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事件时,本协议其余各方。书面及书面形式,指信(函)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本协议,指本协议或对本协议进行协商修订、补充或更新的协议或文件,同时包括对本协议或任何其他相关协议的任何条款进行修订、予以放弃、进行补充或更改的任何文件,或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相关协议(合同)或文件的条款而签订的任何文件。本协议中的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加入的,解释本合同时应不予理会。第三条 参股方案1、方案内容(1)(乙方主要资产内容)(2)甲方以XX万元对乙方进行增资扩股。(3),乙方注册资本-----万元,2、对方案的说明(1)各方确认,增资扩股前乙方的整体资产、负债全部转归增资扩股后的乙方;增资扩股前乙方净资产为---万元。关于增资扩股前乙方净资产现值的界定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书》及《验资报告》。(2)各方一致认同增资扩股后乙方仍承继增资扩股前乙方的业务,以--------------为主业。第四条 -------公司股东变更情况1、根据协议规定,由甲方享有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的义务。2、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甲方2750 55合计5000 100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重新修改公司章程,并依法到工商注册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查阅权(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等权利。2、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的义务。第六条 特别约定1、甲方出资缴纳后,乙方应在三日内给甲方出具股票。2、乙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各股东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3、本协议签订后60日内,各方须通力配合,完成股东及股权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逾期不能完成,视为本合同自动解除。4、(其他特别约定事项)第七条 陈述、承诺及保证1、本协议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其他各方陈述如下:(1)其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协议,或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本合同签署前,乙方股东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协议所述内容。(2)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2、本协议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其他各方作出承诺和保证如下:(1)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合同;(2)其在协议内的陈述以及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完整且无误导性的;(3)其根据本协议进行的合作具有排他性,在未经各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能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作协议及/或进行类似的合作,否则,违约方所得利益和权利由非违约方无偿取得或享有。第八条 违约事项1、各方均有义务诚信、全面遵守本协议。2、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全面履行其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应当赔偿由此而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 合同生效本协议于各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条 协议的效力本合同作为解释乙方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长期有效,除非各方达成书面协议修改;本协议在不与乙方修改后章程明文冲突的情况下,视为对乙方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解释并具有最高效力。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凡是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达成互谅的争议解决方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扬州市仲裁。扬州市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三条 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份文本经签署并交付后均为正本。所有文本应为同一内容及样式,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授权代表:签定日期: 乙方:授权代表:签定日期: 乙方原股东:签定日期: 签定地点:
以上仅供参考,未尽事宜请你们双方协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少考生每天都为了一个问题而抓破了脑袋,那就是“二级建造师挂靠一年多少钱”,那么针对于“二级建造师挂靠一年多少钱”这个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搜集、汇总了部分地区二级建造师挂靠价格,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二级建造师挂靠一年多少钱,因为每个地区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现状有所差异,所以二级建造师挂靠价格也略有差异:
根据表格所反映出来的信息,可以推断出,东南沿海等发达城市相对来说,挂靠价格要稍微高一些,而西部内陆地区的挂靠价格就不是很理想,但是个别城市除外,还是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另外,关于二级建造师挂靠的相关问题,小编要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点。能够有效的避免风险:
1、挂证不挂章:只挂靠出自己的二级建造师证,但是注册章一定要紧握在自己手中,这样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2、签订二级建造师挂靠协议时,要注意协议中所涉及的社保问题、和资金给付问题;
不过除此之外,其他的公司应该没有多大的影响。
资料拓展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授权本级人民国有资产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监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主要职责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以上第(六)款中所提及的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是指:在董事或高级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提起针对董事或高级人员的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