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师变更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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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变更注册申请表;
注册证书;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规定,变更注册要求如下: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变更执业单位后两个月内,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注册变更自批准后,在一年内无特殊理由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二、在本省级或部门内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本省级或部门)填写变更申请,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申报,按《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对准予变更的,由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在证书的变更栏内签署意见,注明变更后的聘用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证书的原聘用单位上加盖“已变更”印章,其注册证书编号不变,执业印章需更换。
三、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级或部门)格式填写变更申请,按《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首先需向原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原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由原注册初审机关出具意见,收回原执业印章;
再向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现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现注册初审机关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其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需更换。
四、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办理的变更,应在办理完毕15日内向备案。备案内容包括:
《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备案表》;
修改的网上变更信息。
五、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应同时完成网上相关信息的变更。
六、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变更注册应与延续注册一并办理。
参考资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
百度百科-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5、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6、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规定,变更注册要求如下: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变更执业单位后两个月内,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注册变更自批准后,在一年内无特殊理由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二、在本省级或部门内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本省级或部门)填写变更申请,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申报,按《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对准予变更的,由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在证书的变更栏内签署意见,注明变更后的聘用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证书的原聘用单位上加盖“已变更”印章,其注册证书编号不变,执业印章需更换。
三、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级或部门)格式填写变更申请,按《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首先需向原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原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由原注册初审机关出具意见,收回原执业印章;
再向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现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现注册初审机关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其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需更换。
四、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办理的变更,应在办理完毕15日内向备案。备案内容包括:
《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备案表》;
修改的网上变更信息。
五、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应同时完成网上相关信息的变更。
六、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变更注册应与延续注册一并办理。
注册造价师变更办理条件:因工作调动或单位更名应在2个月内向市造价站提交书面资料。需提供的材料: 1、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调动证明; 4、新单位的聘用合同; 5、印章; 6、工作在造价咨询企业的需提交人事协议和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近期缴纳名单及凭证。 (三)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 2、材料审核; 3、审核后上报省厅行政审批中心核准。 答案补充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是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必备条件。凡已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含已注册和未注册的),都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五)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六)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聘用执业单位变更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新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若聘用执业单位尚未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则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聘用执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