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年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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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根据2022年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新的考试大纲,今年综合阶段考试取消了英文题,在试卷一设置了5分的英文作答附加题,鼓励考生使用英文作答。
注册会计师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成绩单上1-9数字说明:“-1”即未报;“-2”即未考;“-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6”为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9”标志的为待查 。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单科成绩保留5年,考生需要在5年内通过六科。若没有在5年内通过六科考试,那么第六年报考开始,第一年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第七年报考时,第二年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以此类推。
扩展资料:
一、合格标准
注册会计师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根据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成绩单上1-9数字说明:“-1”即未报;“-2”即未考;“-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
“-6”为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9”标志的为待查 。
二、注册制度
1、注册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2、不予注册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受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5)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
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每科考试具体时间,在各年度全国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明确。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ractising Accountant、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合格标准
注册会计师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根据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成绩单上1-9数字说明:“-1”即未报;“-2”即未考;“-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
“-6”为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9”标志的为待查 。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
云财注考办[2022]21号
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原制度下全国统一考试成绩、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成绩发放给你们。请你们注意接收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州、市考办考生于2022年1月20日前领取成绩书,并妥善保存,作为成绩通过的证明。为方便考生,凡有科目通过的成绩单省考办已加盖公章。本次下发的成绩单仅为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若报名却没有出考的考生需要成绩单可向省考办提出申请。
二、今年成绩数据的发放继续采用通过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的方式。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各州、市考办请于1月5日前登陆该网站,通过首页左下角“相关下载”进入,原制度考试成绩选择省直考区数据“XFbak”进行下载(其中各考区相应代码为考生报名序号中的机器号),专业阶段考试成绩选择各考区的数据文件“ZYJDXF**bak”进行下载(其中**为各考区相应代码),分别通过新旧考试信息接收“XFbak”和“ZYJDXF**bak”文件,接收菜单路径为“数据——接收考区数据”。
三、经全国考委会审议,对有“违纪、作弊”行为考生已做处理,在成绩数据上均做有标志,现说明如下:原制度考试成绩中的数据意义如下:“-1”即未报;“-2”即未考;“-3”即取消单科成绩;“-4”即取消全部参考科目成绩,并取消以后4年报考资格;“-5”即取消全部参考科目成绩,并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6”即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9”即待查。专业阶段成绩数据意义如下:“-1”为未报;“-2”为未考;“-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6”为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9”为待查。
四、各州、市考办考办应参照原制度考试成绩下发中的全科合格情况,尽快已取得全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向所在地考办申请全科合格证书。已取得全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填报《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申报表》(附件1);参照专业阶段考试成绩下发中的专业合格成绩情况,尽快已取得专业合格成绩的考生向所在地考办申请专业合格成绩合格证书。已取得专业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填报《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合格成绩合格证申报表》(附件2),回收所有成绩单。此项工作进度与成绩核查同期进行。
五、根据《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财考[2022]22号)及《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的》(财考办[2022]169号)的规定,考生可向各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各考办将予以受理。各州、市考办应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核查申请汇总后上报省考办,由省考办统一上报全国考办审核确定后,再将核查成绩相关考生。
各州、市考办在受理考生核查申请时,应同时代收成绩核查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00元,并全额上交省注协财务部,以便开具财务收据。财务部联系人:王隽南;电话:0871-3138605;传真:0871-3138605。请各州市考办于2022年1月25日前缴清所有款项。省考办联系人:覃俊、陆静;电话:0871-3138603;传真:0871-3183073。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