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转会流程
最新回答
一、非执业会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成为北京注协非执业会员:
1.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
2.执业注册会计师离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
3.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规定的执业年龄;
4.执业注册会计师年检未予通过。
二、申请程序:
考试者持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原件(考核者持批准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北京注协办理申请手续。
三、申请时间:
凡符合上述非执业会员条件并且有意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人员,应当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申请非执业会员的时间自每年领取全科考试合格证时起,至次年4月30日止。如五年内未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今后不再受理。
四、会员证:
被批准为非执业会员的人员,由北京注协发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是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合法证件。非执业会员申请转为执业会员时,须持本人会员证及有关证明资料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交纳会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187号文件规定,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会费100元,于年检时一并交纳。
六、年检:
非执业会员须接受北京注协组织的定期检查,检查工作于每奇年的一月进行,检查合格者由协会在会员证上加盖合格印章。
检查内容包括:
1.会费交纳情况;
2.接受后续教育情况;
3.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七、非执业会员的权利:
1.享有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3.获得协会提供的有关资料;
4.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
5.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对被取消会员资格申请复议;
7.申请退出协会。
八、非执业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接受协会的和;
3.按期交纳会费;
4.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九、协会为非执业会员提供的服务:
1.负责办理非执业会员转会;
2.负责办理非执业会员转为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3.提供职业推荐和培训;
4.免费赠送北京注协行业杂志;
5.提供咨询服务等。
十、资格的取消:
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发证单位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收回其会员证。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
3.犯有严重错误受到撤职以上处分;
4.无故两年不交纳会费;
5.犯有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形象的行为。
被取消会员资格的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于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复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收到复议申请三十日内进行复查。
十一、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二、本办法由北京注协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中注协行业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8128家,注册会计师99085人,非执业会员98089人。目前,中注协个人会员人数近20万人,全国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人员超过25万人(包括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入会人员)。
2022年全年,全国共批事务所3家,撤事务所198家。增加注册会计师1391人,其中,新批注册会计师3980人,撤销、注销注册会计师2589人。增加非执业会员2381人,其中,新批非执业会员2631人,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1289人,非执业会员注册为注册会计师1539人。
作为全球领先的财经证书网络教育领导品牌,高顿财经集财经教育核心资源于一身,旗下拥有高顿网校、公开课、在线直播、网站联盟、财经题库、高顿部落会计论坛、APP客户端等平台资源,为全球财经界人士提供优质的服务及全面的解决方案。
高顿网校将始终秉承"成就年轻梦想,开创新商业文明"的企业使命,加快国际化进程,打造全球一流的财经网络学习平台!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中注协行业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8128家,注册会计师99085人,非执业会员98089人。目前,中注协个人会员人数近20万人,全国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人员超过25万人(包括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入会人员)。
2022年全年,全国共批事务所3家,撤事务所198家。增加注册会计师1391人,其中,新批注册会计师3980人,撤销、注销注册会计师2589人。增加非执业会员2381人,其中,新批非执业会员2631人,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1289人,非执业会员注册为注册会计师1539人。
作为全球领先的财经证书网络教育领导品牌,高顿财经集财经教育核心资源于一身,旗下拥有高顿网校、公开课、在线直播、网站联盟、财经题库、高顿部落会计论坛、APP客户端等平台资源,为全球财经界人士提供优质的服务及全面的解决方案。
高顿网校将始终秉承"成就年轻梦想,开创新商业文明"的企业使命,加快国际化进程,打造全球一流的财经网络学习平台!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中注协行业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8128家,注册会计师99085人,非执业会员98089人。目前,中注协个人会员人数近20万人,全国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人员超过25万人(包括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入会人员)。
2022年全年,全国共批事务所3家,撤事务所198家。增加注册会计师1391人,其中,新批注册会计师3980人,撤销、注销注册会计师2589人。增加非执业会员2381人,其中,新批非执业会员2631人,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1289人,非执业会员注册为注册会计师1539人。
作为全球领先的财经证书网络教育领导品牌,高顿财经集财经教育核心资源于一身,旗下拥有高顿网校、公开课、在线直播、网站联盟、财经题库、高顿部落、APP客户端等平台资源,为全球财经界人士提供优质的服务及全面的解决方案。
高顿网校将始终秉承"成就年轻梦想,开创新商业文明"的企业使命,加快国际化进程,打造全球一流的财经网络学习平台!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登记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九年九月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工作,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负责非执业会员相关制度的制定,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的非执业会员工作;地方注协负责本地区非执业会员的工作。
第二章 登 记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一)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二) 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三)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向地方注协提出申请,并准确、真实、完整地填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表一)。
(二)地方注协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于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将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在行业信息中上报,并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见附表二)抄报中注协复核;对于不予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告知其原因。
(三)中注协自接到汇总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合格的,在行业信息中进行确认,同时在财政会计行业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上;对复核不合格的,应当有关地方注协予以撤销。
经中注协复核合格的人员,由地方注协颁发中注协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书(以下简称会员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注协不准予其登记: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本办法第十条(四)、(五)项情形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或被理事会劝其退会的,自相关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由中注协或地方注协理事会予以除名的。
第六条 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获批准后,地方注协应当取消其非执业会员登记。
第三章 转会、退会和除名
第七条 非执业会员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出现跨省级行政区域变动的,可以办理转会手续。具体程序为:
(一)本人向转出地地方注协提出转会申请并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表》(以下简称《转会表》,见附表三);
(二)转出地地方注协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在《转会表》上签署意见,包括该会员的会费缴纳情况、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当年年检情况等事项;
(三)转入地地方注协接到经转出地地方注协签署意见的《转会表》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该会员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非执业会员可申请退出本协会,具体程序为:
(一)本人向地方注协提交退会申请,并同时交回非执业会员证书;
(二)地方注协批准并报中注协备案。
第九条 非执业会员拒不履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或地方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所在地地方注协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地地方注协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一) 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受刑事处罚的。
(三) 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五)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六)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取消资格的书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注协申诉。中注协在收到申诉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予以答复。
第四章 年度检查
第十一条 非执业会员应当接受所在地地方注协组织的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不参加当年年检。
非执业会员的年检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
第十二条 非执业会员年检的具体内容为: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二)交纳会费情况;
(三)是否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三条 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年检的,可以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暂缓年检:
(一)在境外停留的。
(二)生育休产假的。
(三)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四)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对于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地方注协应当在其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
第十五条 对于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或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年检不予通过。
第十六条 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其自行退会。
第十七条 地方注协应当将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名单,在财政会计行业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或相关报刊上予以。
第十八条 对暂缓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待暂缓年检的事由消除后,再按以上程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另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人士,可直接向中注协提出申请,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注协2022年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暂行办法》(会协字[1995]105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退会、转会工作的补充说明》(会协字[1995]30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