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不能第三次发函

注册会计师不能第三次发函

最新回答

无奇不爱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例如对应收账款余额或银行存款的函证。
函证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审计程序,多用于执行审计和验资业务。通过函证获取的证据可靠较高,因此,函证是受到高度重视并经常被使用的一种重要程序。
拓展资料:
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选择被询证者、设计询证函以及发出和收回询证函保持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一)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核对;
(二)将询证函中列示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核对;
(三)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
(四)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
(五)将发出询证函的情况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六)将收到的回函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并汇总统计函证结果。
作用
函证可以为审计师获取认定层次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降低检查风险至可接受的水平。
例如,A公司会计记录上记载截至×年×月×日有在B银行的存款100万元,则审计师可以向B银行发出询证函以获取B银行对于A公司存款的说明。如果B银行确认A公司的记录是准确的,则审计师可以确认A公司的会计记录。
结果及评价
若审计师在实施函证后的合理时限内未能收到回函,则应被询证人进行二次函证。
若审计师就同一审计目标发出向多位被询证人进行函证,则应在收到回函后,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作为综合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并记录对函证结果做出的评价。函证结果汇总表应当包括:函证编号;被询证人名称;函证信息;函证方式;函证日期,包括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日期;回函日期;回函结果;可确认的信息;信息差异及说明;审计结论。
不足
虽然,函证提供的证据相对比较可靠,但受到被征询者是否认真对待询证函、是否能够保持和客观、是否熟悉所函证事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尽管注册会计师在设计询证函是要考虑这些因素,但是很难能百分之百地保证函证结果的可靠。
分类
函证分为肯定式函证和否定式函证
(一)积极式函证就是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要求其证实所函证的欠款是否正确,无论对错都要求复函。
(二)消极式函证,它是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但所函证的款项相符时不必复函,只有不符时才要求债务人复函。
这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前者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较为可靠,但审计成本较高;后者因不可知因素的存在,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较前者来说不可靠,但成本相对较低。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重要的应收账项不应以审计成本的高低作为减少审计程序的理由。
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应根据不同情况做出选择:当个别账户欠款金额较大,或有理由相信欠款可能会存在争议、差错等问题时采用肯定式函证。当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可采用否定式函证:相关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预计差错率较低;欠款余额小的债务人数量很多;有理由确信大多数被函证者能认真对待询证函,并对不正确的情况予以反馈。
这里应注意,上述函证方式的选择并不是绝对的,有时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使用,将其优缺点互补,可能会更适宜,例如,按照重要原则,对于大余额账项采用肯定式函证,对于小余额账项则采用否定式函证。
midnightdq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银行间函证程序的含义和总体要求。
一、银行间函证程序的含义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了银行间函证程序的含义。银行间函证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商业银行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以商业银行的名义向确认银行寄发询证函,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注册会计师在对商业银行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经常要对一些出现在财务报表和附注中的重要项目和其他信息如存款、贷款、同业往来、资金拆借、衍生交易和担保及承诺等进行函证,这既涉及银行间函证,也涉及对非银行客户的函证。银行间函证的范围包括同一国家的不同银行之间,不同国家的不同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函证。
确认银行是指接收商业银行的询证函并被请求回函的银行。确认银行是注册会计师寄发询证函的对象,可以是银行、政策银行、商业银行,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等。
通过银行间函证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十分重要,因为其直接源于的第三方,因此相对于仅从商业银行记录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具有更强的可靠。
二、银行间函证程序的总体要求
银行间函证程序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包括选择确认银行、确定询证函的主要内容、编制和寄发询证函以及回函的评价。此外,在实施银行间函证程序时,注册会计师还可能要面临许多与语言、专有名词、一致表述和函证事项所涵盖的范围等相关的困难。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谨慎,控制好上述五个环节,提高函证结果的可靠。因此,本准则第三条规定,在实施银行间函证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关注,对函证全过程进行控制。

第二章询证函的编制与寄发
本准则第二章(第四条至第八条),主要说明注册会计师如何选择确认银行和函证方式、询证函的编制方法和寄发。
一、选择确认银行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
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选择确认银行时,应当考虑与商业银行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有关的下列主要因素:
1.账户余额的大小。在对商业银行与确认银行之间形成的账户余额进行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重要和交易量等特征进行分层。通常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选取超过一定金额的账户余额进行函证,再从剩余账户余额中采用抽样或其他方法选取样本进行函证,以保证样本足以代表总体。
需要注意的是,账户余额的大小不是决定确认银行的唯一条件。对于一些资产负债表日余额较小但交易发生频繁的账户,注册会计师也应当进行函证。
2.交易的质、数量和金额。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交易的质、发生频率和金额来选择函证重点,并重点关注特殊且复杂的交易或事项。例如,当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渠道之一是卖出回购资产(如票据、证券和贷款)时,注册会计师在选择确认银行时应当根据回购交易的发生频率、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等有针对地进行函证,包括买断式回购协议下担保物的再或再质押等情况。
3.相关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相关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与函证样本量的选择负相关。通常,相关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越高,函证的样本量越少;相关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越低,函证的样本量越多。
4.重要与审计风险。重要和审计风险是决定确认银行的重要因素,也是确定函证样本量的重要依据。账户余额层次的重要水平也称为可容忍错报。可容忍错报越小,注册会计师选取函证的样本量就越大;可容忍错报越大,注册会计师选取函证的样本量就越小。重大错报风险越高,选取的样本通常也越大。
以上四个要素相互联系。注册会计师应当综合考虑其影响,合理运用职业判断,以恰当确定函证的样本量和选择确认银行。
二、函证方式的选择
在函证方式选择上,本准则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要求确认银行对所函证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予以回函。
在积极的函证方式下,注册会计师要求确认银行在所有情况下必须回函,确认询证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询证函要求的信息;在消极的函证方式下,注册会计师只要求接受询证函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通过积极函证方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可靠要高于通过消极函证方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可靠,这主要是因为在采用积极函证方式册会计师在未收到回函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替代程序,而采用消极函证方式时,未收到回函被视为被函证信息是正确的,即使接受询证函者没有理睬也是如此。由于商业银行拥有大量货币资产,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金额巨大,且存在大量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潜在风险很大。因此,为了保证通过函证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本准则要求采用积极函证方式。这既是由商业银行的经营特征和面临的诸多风险决定的,也是注册会计师保证执业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要求。
三、询证函的编制方法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编制询证函时,可选用下列方法:
(1)在询证函中列示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要求确认银行确认其准确和完整;
(2)要求确认银行在询证函中列示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的详细情况,据以与商业银行的记录相比较。
第一种方法便于确认银行进行核对,有利于提高回函率,但是确认银行有可能不认真对待询证函,导致回函质量降低;第二种方法有利于提高审计证据的可靠,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确认银行的工作量,导致回函率较低。因此,在选用上述方法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函证的目的、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要求及回函的可能。
四、询证函的寄发
1.寄发人和收件人。本准则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经商业银行同意,以商业银行的名义向确认银行寄发询证函,并要求确认银行直接向注册会计师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尽管确定函证的内容和寄发询证函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但是获取被审计商业银行的授权也是必要的。
为了提高确认银行的回函率,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商业银行认可询证函中的下述文字:“本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行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须询证贵行与本行往来账户的余额或其他信息。本询证函共××页,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中的信息出自本行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情况;第二部分的信息空白处,请贵行根据我们的要求据实填列。有关询证费用请本 行支付。回函请直接寄至××会计师事务所”(参见附录 1612-1),并加盖公章。
2.寄发时间的选择。本准则第八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函证事项的质等因素确定寄发询证函的时间。
函证通常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并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适当时间实施。对于质、金额不重要或发生不频繁的交易,如果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可信赖程度较高,注册会计师也可以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对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进行函证,并对剩余期间的变动情况实施其他实质程序。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确认银行的回函时间,以便尽可能在审计工作结束前获取函证的全部资料。

第三章函证的内容
本准则第三章(第九条至第十条),主要说明注册会计师如何确定询证函的内容。
一、函证内容的确定
本准则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函证目的及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等情况确定函证的内容。
函证的目的是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函证,获取和评价与函证信息相关的审计证据。函证通常能够提供支持存在或发生、权利和义务等认定的审计证据,而难以对计价和分摊等认定提供证据支持。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主要功能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相关交易和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函证目的及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特点等情况确定易于回函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类型。
此外,询证函的内容应当明晰,而且与商业银行的记录相一致,以便于确认银行理解。
二、函证的主要内容
本准则第十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函证的内容主要包括:
1.商业银行与确认银行之间的存款、贷款和同业往来等账户(包括零余额的往来账户和在函证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注销的往来账户)的余额及到期日、利息条款、未使用的授信额度、抵销权、抵押权和质押权等详细情况。询证函应当载明账户摘要、账号和币种等有关信息。
2.商业银行与确认银行之间因担保、承诺和承兑等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产生的或有负债。询证函应当载明或有负债的质、币种和金额等有关信息。
3.资产回购和返售协议以及未履约期权。询证函应当载明协议标的、签订日、到期日和达成交易的条件等有关信息。
4.与远期外汇合约和其他未履行合约有关的信息。询证函应当载明每项合约的编号、交易日、到期日、成交价格、币种和金额等有关信息。
5.确认银行代为保管的有价证券等项目。询证函应当载明项目摘要和权属等有关信息。
除上述内容外,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对同一确认银行的相关账户和其他信息同时进行函证,以保证完整,并提高审计效率。

第四章回函的评价
本准则第四章(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主要说明注册会计师在评价回函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和实施替代程序。
一、评价回函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
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在评价通过函证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函证程序的可靠。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对函证过程的全程控制,以提高通过函证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可靠。《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函证》规定,当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选择被询证者、设计询证函以及发出和收回询证函保持控制。在实施银行间函证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下列措施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1)确定确认银行;(2)将确认银行的名称、地址与商业银行的有关记录核对;(3)将询证函中列示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与商业银行的有关资料核对;(4)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5)询证函经商业银行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6)将发出询证函的情况形成审计工作记录;(7)将收到的回函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并汇总统计函证结果;(8)评价函证结果的可靠。
如果有迹象表明收函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者消除疑虑。
2.不符事项的质和金额。注册会计师应当分析不符事项的质和金额,并分别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不符事项可能是由于商业银行和确认银行因记账时间不同而形成的未达账项,也可能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例外事项。因为未达账项的存在是客观的,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关注其他原因导致的不符事项。这些事项可能隐藏着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风险的错误或舞弊。
3.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能够为函证程序提供佐证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一并考虑。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不符事项是否构成错报及其对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将结果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二、替代程序
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当未收到确认银行的回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如果在预期时间内没有收到回函,注册会计师应考虑与确认银行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取得联系,要求对方作出回应并再次发出询证函。如果仍未收到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如审计期后事项或检查有关凭据。
替代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取决于未回函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的重要程度、未回函潜在的错报类型、未回函账户或其他信息的期后流动以及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等。注册会计师通常应当对所有未回函账户或其他信息实施替代程序,即使余额很小或为零。
本准则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如果通过函证、替代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序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函证范围或追加审计程序。
附录 1612-1:
银行间询证函参考格式

银 行 询 证 函
编号:
××(银行):
本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行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须询证贵行与本行往来账户的余额或其他信息。本询证函共页,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中的信息出自本行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情况;第二部分的信息空白处,请贵行根据我们的要求据实填列。有关询证费用请本行支付。回函请直接寄至××会计师事务所。
回函地址:
邮编: : 联系人: 传真:
第一部分:
截至年月日,本行有关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等列示如下:
1.活期存款 单位:元

2.定期存款
单位:元

3.贷款 单位:元

4.存放同业

5.同业存放 单位:元

6.拆出资金 单位:元

7.拆入资金 单位:元

8.回购协议和返售协议以及未履约期权 单位:元

9.远期外汇合约、未履行合约 单位:元

10.其他合约 单位:元

11.代保管有价证券和其他项目 单位:元

12.其他事项,如未使用授信额度和抵消权等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结论:信息证明无误。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信息不符,请详细列明不符情况及其原因(可随函附送相关材料)。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请列出在 年 月 日前十二个月注销的任何账户的情况

或有负债(例如担保、承诺和承兑等资产负债表外项目) 单位:元

其他事项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不知道是不是,还是看一下吧,谢谢你哦
最后说一句,选我吧。。。。。。
木木小YY
银行询证函是向银行发函询证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托管证券、应付票据等情况,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文件要求作出确证答复。
拓展资料: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例如对应收账款余额或银行存款的函证,函证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审计程序,多用于执行审计和验资业务。通过函证获取的证据可靠较高,因此,函证是受到高度重视并经常被使用的一种重要程序。若审计师在实施函证后的合理时限内未能收到回函,则应对被询证人进行二次函证。
若审计师就同一审计目标发出向多位被询证人进行函证,则应在收到回函后,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作为综合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并记录对函证结果做出的评价。函证结果汇总表应当包括:函证编号;被询证人名称;函证信息;函证方式;函证日期,包括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日期;回函日期;回函结果;可确认的信息;信息差异及说明;审计结论。函证可以为审计师获取认定层次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降低检查风险至可接受的水平。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1、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核对。
2、将询证函中列示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核对。
3、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
4、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
5、将发出询证函的情况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6、将收到的回函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并汇总统计函证结果。
函证可以为审计师获取认定层次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降低检查风险至可接受的水平。
中国式话

答案:ABD

解析:函证是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答案中除了C项外均存在第三方,C项的存货通过实地盘点进行清查,所以选择ABD

扩展资料:

一、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1、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核对;

2、将询证函中列示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核对;

3、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

4、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

5、将发出询证函的情况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6将收到的回函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并汇总统计函证结果。

二、若审计师就同一审计目标发出向多位被询证人进行函证,则应在收到回函后,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作为综合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并记录对函证结果做出的评价。

三、函证结果汇总表应当包括:函证编号;被询证人名称;函证信息;函证方式;函证日期,包括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日期;回函日期;回函结果;可确认的信息;信息差异及说明;审计结论。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函证

yuqian1004

函证获取的审计证据是针对认定层次的。

注册会计师应该确定是否有必要实施函证以获取认定层次的充份、适当的审计证据。在作出决策时,应当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水平越高,对于审计的相关和可靠的要求越高。

2、函证程序针对的认定,不同的认定,函证的证明能力不同。函证应收账款时,可能为存在、权利和义务认定提供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但是不能为计价和分摊认定(应收账款涉及的坏账准备计提)提供证据。

3、实施函证以外的其他审计程序,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质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一)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核对。

(二)将询证函中列示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核对。

(三)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

(四)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

(五)将发出询证函的情况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六)将收到的回函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并汇总统计函证结果。

相关问答

注册会计师第一次发函

注册会计师采取以下措施对应收账款函证过程进行控制:1,注册会计师应直接控制询证函的发送和回收,选定好函证对象和函证方式后,由审计人员自行填制有关函件内容。2,询证函一般以被审计单位的名义签发,但须注明回函时要回至会计师事务所,并写明地址,以保证所复函件能寄回到审计人员手中,切忌将函件寄回被审计单位,……

山中彩虹

注册会计师收发函不独立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在询证函发出前,注册会计师可以采取哪些控制措施?(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  为使函证程序能有效地实施,在询证函发出前,注册会计师需要恰当地设计询证函,并对询证函上的各项资料进行充分核对,注意事项可能包括:(What)  询证函中填列的需要被询证者确认的信息是否与……

好吃的小蓝

A注册会计师可以再次发函

回应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无法替代(1)注册会计师可能识别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且取得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这些情况可能包括:a)可获取的佐证层认定的信息只能从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得;b)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例如,层凌驾于内部控制……

猪宝0517

注册会计师第三次开会视频

我就开门见山吧,推荐四个我经常用的网站,总有一款适合你。第一个:国图公开课网页链接国图公开课是中国国家图书馆推出的一个高质量免费在线学习网站,它以传承和弘扬先进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并且提供多种形态的学习资源。它免费提供了丰富并且免费的视频课程,你可以选择最新课程,也可以选择授课教师参与学习……

沙土花生

注册会计师不能第三次发函

注册会计师采取以下措施对应收账款函证过程进行控制:1,注册会计师应直接控制询证函的发送和回收,选定好函证对象和函证方式后,由审计人员自行填制有关函件内容。2,询证函一般以被审计单位的名义签发,但须注明回函时要回至会计师事务所,并写明地址,以保证所复函件能寄回到审计人员手中,切忌将函件寄回被审计单位,……

自飘自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