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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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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smile
回答1:转科不是要靠14门,如果转科原来通过的科目转到新的体系下通过,也不用再考,只是继续考剩下的就成了,现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基础科目,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一科关于企业的,五年有效期,在全部通过这六科后是第二个阶段,是综合能力考试,三年有效期,通过这6+1后,取得全科合格证,在事务所工作2年后,就是签字权的注册会计师,

问题2:至于英语综合能力考试,也是在通过六科后考,可以考,也可以不考,就是个能力考试,与全科合格证不钩

以下是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注会考试改革方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科且分阶段考核。
附件1: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推动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背景、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2022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6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中注协自2022年“四代会”以来,实施了包括人才战略、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大做强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建设正在取得令人瞩目的新突破。

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施人才战略的基础,加快选拔和培养符合国际化发展需要的行业人才,迫切需要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深入实施行业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

2022年初,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研究决定,全面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总结和继承过去2022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比较、分析、提炼、消化、吸收,在充分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在改革实践中,充分体现行业发展对行业人才建设的根本要求。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在全国考委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包括起草、咨询和决策三个层次的组织工作体系。各相关方面的工作职责及组成如下:

(一)全国考委会

全国考委会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决策。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

1.工作组职责

负责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及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制度的研究、设计、起草、征求意见和拟订等工作;负责推动、协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及其他日常,为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及翻译资料。

2.工作组组成

工作组以全国考办为依托组建,成员以全国考办为主,适当吸收外部专家。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内专家咨询组

1.境内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论证。

2.境内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全国考委会委员担任,成员由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方面有较深研究的院校学者、执业界和法律界专家组成。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外专家咨询组

1.境外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境外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专家、国际会计公司相关专家组成。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

为全面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豁免政策等方面的限制,当前将首先重点实施考试基本制度的改革,在2022年实施,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基本制度;同时,随着有关法律的修订,对考试基本制度加以完善,并择机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进行完善。

基于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的国际比较,特别是在充分借鉴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在不改变现行报名条件和豁免政策的前提下,对现行考试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考试层级

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其中:

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二)关于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

考试科目的设置与考试层级的划分密切相关。

建议将考试科目设为“6+1”模式,其中:

第一层级,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1科。6科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新增科目);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5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

增设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科目,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应具备的组织和企业相关知识。

第二层级,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企业技能等。

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有效;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三)关于实务经历要求

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对实务经历的要求,拟在考试制度中增加对考生实务经历建议要求。

鉴于现行《注册会计师法》未明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有实务经历的要求,仅明确了申请注册的实务经历要求,即,“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据此,在考试制度改革中,拟向考生提出实务经历的建议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建议其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衔接方案

为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建议自2022年起,实施新考试制度。为做好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确保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现行考试制度在2022年继续执行1年。

2022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2022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5门科目的,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22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

2022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五、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总结、巩固有关英语水平测试工作取得的前期成果,并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相协调,就建立新的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英语水平测试目标是,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测试水平及国际认可度,以注册会计师在英语环境下应有的职业胜任能力为标准,通过测试,重点选拔能够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将英语水平测试打造成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通行证”的重要标志。

建议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

英语水平测试拟于2022年实施,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六、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确保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时间安排如下:

(一)制订完成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2022年1-9月)

建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机制,成立考试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工作组,搜集、整理其他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相关资料,开展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工作,起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结果,修订形成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

全国考委会批准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二)制订完成考试规章和有关办法(2022年9-11月)

根据考试制度改革的要求,修订和制订《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旧考试制度衔接办法》,同时修订和制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三)实施准备(2022年11月-2022年2月)

制订发布《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布置2022年考试工作。同时完成宣传、教材编写、考务人员培训等考试制度改革实施的准备工作。

附件2:

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决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组织开展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工作方案起草工作。近日,《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经起草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2022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6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特别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国际化水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也面临新的改革任务。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总结过去十多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充分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经验,深入探索和认识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律,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

(一)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引导注册会计师不断提升胜任能力,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执业环境变化的新要求。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在传统审计鉴证、税务服务、咨询等业务基础上,不断扩大到风险、制度设计、战略规划、司法会计鉴证、内部控制鉴证、破产、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日益完善,企业日益深化,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知识整合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和持续学习能力。为此,中注协制定并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对注册会计师及行业后备人才应具备的广博的会计、审计、企业、信息技术、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品格进行了描述。

与以上要求相适应,我们应当深入理解行业人才成长规律,深刻认识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在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充实考试中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完善考试的人才选拔功能,深化对考试的人才培养、人才评价的功能认识,提升考试理念。

(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助推做大做强战略的实施。

提高注册会计师更好地服务中国经济走出去的能力,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战略的核心内容。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素质,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是实现以上任务的重要基础。为此,要求我们在客观评价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结构、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国际化环境下的执业能力。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储备的基础环节。借鉴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工作经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现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和资质的合作,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

(三)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创造了重要条件

随着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有效实施,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并平稳过渡。与此同时,内地与会计审计准则实现了等效,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审计准则的等效谈判正在进一步推进。

我国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同时也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创造了重要条件,为考试理念的提升、考试内容的充实、考试结构的改善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研究起草过程

在全国考委会的指导下,中注协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规划,全力投入,稳步推进,围绕考试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工作机制、改革内容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论证,主要工作如下:

1.在全国考委会领导下,成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境内外专家咨询组,建立了包括决策、起草和咨询三个层次的工作机制。

2.组织开展并完成相关课题研究,为考试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指导。

2022年9月,就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确定了“考试基本制度改革研究”、“命题制度改革研究”、“注册会计师资格互惠研究”三项研究课题。目前,已组织专家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报告。

3.完成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的国际比较。

搜集并翻译了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相关资料,累计翻译55万字;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国际比较,研究了不同考试制度的先进经验和适应。

4.组织起草并定向征求意见。

根据前期研究成果,组织力量起草并于今年3月底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的初稿。3月至7月,在全国考委会会议,考试制度改革境内、外专家咨询组会议,以及部分地方协会座谈会上,听取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确定的改革目标、改革模式、实施步骤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考试科目结构、实务经历要求、新旧考试制度衔接办法等提出了建议。根据这些意见,修订形成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

这次工作方案主要是针对考试基本制度。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改革完善,将在实施基本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择机实施。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我们在起草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中着力研究和解决的基本问题,是指导我们总结和评价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研究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资格考试成功经验、研究设计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重要指导。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这就是:

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根据以上总体目标,征求意见稿对考试制度改革的内容归纳为三个方面,并对英语水平测试提出了设想。

(一)关于考试层级的划分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过程是引导考生不断深化对专业的理解,不断充实专业知识,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持续提高胜任能力的过程。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当充分体现不断提高、不断积累的规律,并使不同阶段的要求有所差异。

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实践看,考试层级的划分与报名条件密切相关。报名条件对学历、专业的限定较多,考试层级和科目就较少。基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设为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两个层级的结构。

其中,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测试考生在职业环境中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的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

(二)关于考试科目的设计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设计和内容分配应当体现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要求,应当与执业环境相适应,并为内容的扩充和整合提供条件。

根据以上认识,征求意见稿在两个层级划分的基础上,提出“6+1”考试科目设计思路。这一科目设计在现有的五科考试涉及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司战略与风险的内容,并按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划分进行了考试内容的分配。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分别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

关于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征求意见稿提出,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应在3年内完成。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三)关于实务经历的要求

实务经历要求是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都对实务经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或考试中积累实务经历。基于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在注册会计师在注册前必须具备两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在考试层级划分和考试科目内容的设计上都体现了对实务经历的要求,这就意味着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或考试之前应当逐步积累一定的实务经历。

为此,征求意见稿对实务经历提出了建议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应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

(四)关于英语水平测试的改革设想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选拔和培训行业高端国际化人才,中注协从2022年起,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设立英语测试,并于2022年度首次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审计、会计科目中各增加10分的英文附加题。以上英语水平测试各项措施的初步探索,对鼓励行业人员提高英语水平,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为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水平,培养和选拔能够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测试的国际认可度和实际效用,与这次考试制度改革相配合,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并规定,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的合格证书于注册会计师合格证书。

四、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安排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设想,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将于2022年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旧考试制度的转换工作,征求意见稿提出,在2022年首次实施新考试制度的同时,现行考试制度继续执行一年。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2022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现行制度报名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未通过科目(含新增科目)的考试。按现行考试制度参加2022年度考试的考生,如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其有效的成绩合格科目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22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其余科目的考试。2022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一碗人间烟火
新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事业迅速 发展 ,并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出现些严重的质量 问题
:2022年,海南某会计师事务所因为“中水(海南)长城”国际投资集团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被撤销;2022年,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因为“琼民源”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均含有虚假、严重误导
内容
,受到中国的处罚;2022年,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因为成都“红光实业”出具有严重虚假内容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含有严重误导内容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受到中国的处罚。

对这些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事务所都是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海南“琼民源”提供服务的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曾是这批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佼佼者,却为存在严重虚假陈述的“琼民源”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笔者试从如何提高CPA审计质量的角度谈谈个人的想法,供
参考 。

一、继续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和风险意识

保证审计质量重要的一点是要把审计责任与注册会计师联系起来,这就要建立一个能够保持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之间以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为基础的利益约束机制,也就是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会计师事务所出资人的体制。把责任分解到注册会计师个人,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和风险意识,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压力和动力。

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也有几年的实践,特别是2022年开始的“脱钩改制”,到2022年年底已基本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与靠单位脱钩后,改为“普通合伙制”和“有限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这次“脱钩改制”虽然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和风险意识,带来了积极的效应,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必须继续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针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和参考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对有限责任合伙制的跟踪和调研工作,促使这种类型的合伙制早日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普遍实行

目前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多数为有限责任制,这种组织形式使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执业风险较小,与注册会计师应受到的 社会
责任约束以及社会对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不相称。因此应大力发展合伙制,尤其是有限责任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不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它的最大特点在于,既融入了合伙制和有限公司制事务所的优点,又摒弃了它们的不足。这种体制,是为顺应
经济
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要求,于2022年代初期兴起的。目前,“五大”国际会计公司在的执业机构已完成了向有限责任合伙制的转型。这种体制,我国主要的实践是在深圳特区,目前在深圳共有25家选择这种体制。由于我国已经加入WTO,伴随而来的必将是我国服务市场的开放,会计服务等中介服务是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同时,我国自己若没有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不仅要将很大份额的服务市场拱手让与国际服务机构,而且审计和中外方大中型工商
企业 的大权也将可能落在外国服务机构之手,直接或间接对利益造成 影响
。同时,也会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走出国门,坐失参与国际中介服务竞争的机遇。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将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促使有限责任合伙制的政策早日出台。

(二)建议适当发展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适当发展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这很有必要。个人事务所虽然规模小,业务范围易受限制,但由于可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中小工商企业和非审计的会计业务增加的需要,能够弥补大型事务所不愿或无暇承办小型业务的缺憾;同时,个人独资的无限责任和个人其他财产连带责任也能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个人独资的执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不仅能使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质量上能得到保证,而且可以减少工商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上的虚假行为,顺应了市场机制的需要;另外,有国外的经验可供借鉴。在借鉴国外个人创办独资会计师事务所经验的同时,也将会吸引一批在国外知名会计公司工作的、获得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到国内兴办事务所,开通高级人才的引进渠道。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共有财产分割制度

要使合伙制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顺利实施,还需建立合伙人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与他人共有财产分割制度。因为,无论是普通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合伙制,合伙人承担责任过程都会涉及个人财产或其与他人的共有财产的问题,如果没能相应建立合伙人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财产的分割制度,在合伙制度实施过程中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的义务就往往难于兑现,使应承担责任的合伙人规避了
法律
规定的义务,从而削弱合伙制对风险责任的约束力,或造成超越承担范围,株连到无辜的其他人,使其法律条款成为一纸空文。所以,在实施合伙制的同时,必须逐步建立合伙人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其与他人共有财产分割制度与之配套,才能确保合伙制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造良好的注册 会计 师执业环境

在我国 目前 的 法律
框架下,决定注册会计师聘任的是公司股东大会。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是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作为沟通上市公司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同时是约束公司当局行为的一种有效的机制。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国有股东缺位
问题
,导致上市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与解聘实际上也是由公司内部层来决定。这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致使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代表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具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说“不”,就可能被解聘。事务所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忽视质量。因此,审计质量的提高决不是单靠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就能解决的,一个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

三、完善 企业 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制度基础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控制环境、会计和控制程序三个要素。经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努力和新会计法的威慑作用,大多数企业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会计。因此,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重点改善控制环境和增强控制程序的执行。任何企业的控制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中,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其他控制能否实施或实施的效果。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应包括经营的观念、
方法 和风格;组织结构;董事会;授权和分配的方法;控制的方法;内部审计;人事政策和实务等。注册会计师应重视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 研究
和评价,真正发挥制度基础审计的优越,建议应尽快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准则。

四、加强职业界自身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职业建设方面,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体制应进一步改革,减少行政彩,逐步向“法律规范,行业自我,”的模式。目前我国参与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稽查总署、、司、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首先,有关法律应重申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负有职责的是门,担负直接任务的应是注册会计师协会,上述其他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能时,应尽可能与注册会计师协会联手开展,如发现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法行为,应将问题移交给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由协会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最终由门按规定的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提高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行业中的作用和地位。其次,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成为名副其实的职业团体,充分发挥在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审计质量的检查、职业后续
教育 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另外,协会还可设立“同业互检委员会”加强职业界自我、自我约束、自我惩戒。

以上这些问题随着我国企业制度改革和注册会计师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势必会得到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但是,随着我国加入WTO,面临着西方高质量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挑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的竞争必将从低层次竞争向高层次竞争转变,这种高层次的竞争也是质量的竞争,
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应该充分重视审计质量。
猪猪爱吃草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推动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背景、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2022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6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中注协自2022年“四代会”以来,实施了包括人才战略、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大做强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建设正在取得令人瞩目的新突破。

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施人才战略的基础,加快选拔和培养符合国际化发展需要的行业人才,迫切需要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深入实施行业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

2022年初,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研究决定,全面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总结和继承过去2022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比较、分析、提炼、消化、吸收,在充分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在改革实践中,充分体现行业发展对行业人才建设的根本要求。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在全国考委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包括起草、咨询和决策三个层次的组织工作体系。各相关方面的工作职责及组成如下:

(一)全国考委会

全国考委会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决策。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

工作组职责

负责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及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制度的研究、设计、起草、征求意见和拟订等工作;负责推动、协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及其他日常,为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及翻译资料。

工作组组成

工作组以全国考办为依托组建,成员以全国考办为主,适当吸收外部专家。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内专家咨询组

境内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论证。

境内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全国考委会委员担任,成员由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方面有较深研究的院校学者、执业界和法律界专家组成。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外专家咨询组

境外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境外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专家、国际会计公司相关专家组成。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

为全面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豁免政策等方面的限制,当前将首先重点实施考试基本制度的改革,在2022年实施,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基本制度;同时,随着有关法律的修订,对考试基本制度加以完善,并择机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进行完善。

基于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的国际比较,特别是在充分借鉴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在不改变现行报名条件和豁免政策的前提下,对现行考试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考试层级

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其中:

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二)关于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

考试科目的设置与考试层级的划分密切相关。

建议将考试科目设为“6+1”模式,其中:

第一层级,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1科。6科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新增科目);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5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

增设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科目,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应具备的组织和企业相关知识。

第二层级,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企业技能等。

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有效;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三)关于实务经历要求

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对实务经历的要求,拟在考试制度中增加对考生实务经历建议要求。

鉴于现行《注册会计师法》未明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有实务经历的要求,仅明确了申请注册的实务经历要求,即,“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据此,在考试制度改革中,拟向考生提出实务经历的建议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建议其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衔接方案

为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建议自2022年起,实施新考试制度。为做好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确保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现行考试制度在2022年继续执行1年。

2022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2022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5门科目的,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22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

2022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五、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总结、巩固有关英语水平测试工作取得的前期成果,并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相协调,就建立新的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英语水平测试目标是,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测试水平及国际认可度,以注册会计师在英语环境下应有的职业胜任能力为标准,通过测试,重点选拔能够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将英语水平测试打造成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通行证”的重要标志。

建议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

英语水平测试拟于2022年实施,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六、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确保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时间安排如下:

(一)制订完成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2022年1-9月)

建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机制,成立考试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工作组,搜集、整理其他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相关资料,开展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工作,起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结果,修订形成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

全国考委会批准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二)制订完成考试规章和有关办法(2022年9-11月)

根据考试制度改革的要求,修订和制订《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旧考试制度衔接办法》,同时修订和制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三)实施准备(2022年11月-2022年2月)

制订发布《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布置2022年考试工作。同时完成宣传、教材编写、考务人员培训等考试制度改革实施的准备工作。

附件2:

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决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组织开展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工作方案起草工作。近日,《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经起草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2022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6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特别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国际化水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也面临新的改革任务。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总结过去十多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充分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经验,深入探索和认识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律,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

(一)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引导注册会计师不断提升胜任能力,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执业环境变化的新要求。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在传统审计鉴证、税务服务、咨询等业务基础上,不断扩大到风险、制度设计、战略规划、司法会计鉴证、内部控制鉴证、破产、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日益完善,企业日益深化,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知识整合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和持续学习能力。为此,中注协制定并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对注册会计师及行业后备人才应具备的广博的会计、审计、企业、信息技术、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品格进行了描述。

与以上要求相适应,我们应当深入理解行业人才成长规律,深刻认识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在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充实考试中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完善考试的人才选拔功能,深化对考试的人才培养、人才评价的功能认识,提升考试理念。

(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助推做大做强战略的实施。

提高注册会计师更好地服务中国经济走出去的能力,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战略的核心内容。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素质,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是实现以上任务的重要基础。为此,要求我们在客观评价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结构、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国际化环境下的执业能力。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储备的基础环节。借鉴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工作经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现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和资质的合作,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

(三)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创造了重要条件

随着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有效实施,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并平稳过渡。与此同时,内地与会计审计准则实现了等效,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审计准则的等效谈判正在进一步推进。

我国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同时也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创造了重要条件,为考试理念的提升、考试内容的充实、考试结构的改善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研究起草过程

在全国考委会的指导下,中注协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规划,全力投入,稳步推进,围绕考试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工作机制、改革内容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论证,主要工作如下:

在全国考委会领导下,成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境内外专家咨询组,建立了包括决策、起草和咨询三个层次的工作机制。

组织开展并完成相关课题研究,为考试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指导。

2022年9月,就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确定了“考试基本制度改革研究”、“命题制度改革研究”、“注册会计师资格互惠研究”三项研究课题。目前,已组织专家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报告。

完成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的国际比较。

搜集并翻译了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相关资料,累计翻译55万字;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国际比较,研究了不同考试制度的先进经验和适应。

组织起草并定向征求意见。

根据前期研究成果,组织力量起草并于今年3月底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的初稿。3月至7月,在全国考委会会议,考试制度改革境内、外专家咨询组会议,以及部分地方协会座谈会上,听取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确定的改革目标、改革模式、实施步骤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考试科目结构、实务经历要求、新旧考试制度衔接办法等提出了建议。根据这些意见,修订形成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

这次工作方案主要是针对考试基本制度。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改革完善,将在实施基本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择机实施。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我们在起草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中着力研究和解决的基本问题,是指导我们总结和评价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研究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资格考试成功经验、研究设计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重要指导。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这就是:

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根据以上总体目标,征求意见稿对考试制度改革的内容归纳为三个方面,并对英语水平测试提出了设想。

(一)关于考试层级的划分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过程是引导考生不断深化对专业的理解,不断充实专业知识,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持续提高胜任能力的过程。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当充分体现不断提高、不断积累的规律,并使不同阶段的要求有所差异。

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实践看,考试层级的划分与报名条件密切相关。报名条件对学历、专业的限定较多,考试层级和科目就较少。基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设为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两个层级的结构。

其中,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测试考生在职业环境中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的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

(二)关于考试科目的设计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设计和内容分配应当体现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要求,应当与执业环境相适应,并为内容的扩充和整合提供条件。

根据以上认识,征求意见稿在两个层级划分的基础上,提出“6+1”考试科目设计思路。这一科目设计在现有的五科考试涉及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司战略与风险的内容,并按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划分进行了考试内容的分配。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分别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

关于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征求意见稿提出,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应在3年内完成。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三)关于实务经历的要求

实务经历要求是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都对实务经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或考试中积累实务经历。基于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在注册会计师在注册前必须具备两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在考试层级划分和考试科目内容的设计上都体现了对实务经历的要求,这就意味着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或考试之前应当逐步积累一定的实务经历。

为此,征求意见稿对实务经历提出了建议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应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

(四)关于英语水平测试的改革设想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选拔和培训行业高端国际化人才,中注协从2022年起,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设立英语测试,并于2022年度首次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审计、会计科目中各增加10分的英文附加题。以上英语水平测试各项措施的初步探索,对鼓励行业人员提高英语水平,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为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水平,培养和选拔能够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测试的国际认可度和实际效用,与这次考试制度改革相配合,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并规定,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的合格证书于注册会计师合格证书。

四、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安排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设想,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将于2022年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旧考试制度的转换工作,征求意见稿提出,在2022年首次实施新考试制度的同时,现行考试制度继续执行一年。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2022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现行制度报名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未通过科目(含新增科目)的考试。按现行考试制度参加2022年度考试的考生,如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其有效的成绩合格科目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22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其余科目的考试。2022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sugar糖果君
没有这种说法的,看看2022年的考试改革情况吧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推动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背景、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2022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6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中注协自2022年“四代会”以来,实施了包括人才战略、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大做强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建设正在取得令人瞩目的新突破。

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施人才战略的基础,加快选拔和培养符合国际化发展需要的行业人才,迫切需要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深入实施行业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

2022年初,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研究决定,全面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总结和继承过去2022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比较、分析、提炼、消化、吸收,在充分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在改革实践中,充分体现行业发展对行业人才建设的根本要求。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在全国考委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包括起草、咨询和决策三个层次的组织工作体系。各相关方面的工作职责及组成如下:

(一)全国考委会

全国考委会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决策。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

1.工作组职责

负责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及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制度的研究、设计、起草、征求意见和拟订等工作;负责推动、协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及其他日常,为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及翻译资料。

2.工作组组成

工作组以全国考办为依托组建,成员以全国考办为主,适当吸收外部专家。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内专家咨询组

1.境内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论证。

2.境内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全国考委会委员担任,成员由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方面有较深研究的院校学者、执业界和法律界专家组成。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外专家咨询组

1.境外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境外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专家、国际会计公司相关专家组成。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

为全面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豁免政策等方面的限制,当前将首先重点实施考试基本制度的改革,在2022年实施,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基本制度;同时,随着有关法律的修订,对考试基本制度加以完善,并择机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进行完善。

基于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的国际比较,特别是在充分借鉴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在不改变现行报名条件和豁免政策的前提下,对现行考试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考试层级

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其中:

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二)关于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

考试科目的设置与考试层级的划分密切相关。

建议将考试科目设为“6+1”模式,其中:

第一层级,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1科。6科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新增科目);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5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

增设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科目,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应具备的组织和企业相关知识。

第二层级,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企业技能等。

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完成;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三)关于实务经历要求

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对实务经历的要求,拟在考试制度中增加对考生实务经历建议要求。

鉴于现行《注册会计师法》未明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有实务经历的要求,仅明确了申请注册的实务经历要求,即,“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据此,在考试制度改革中,拟向考生提出实务经历的建议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建议其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衔接方案

为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建议自2022年起,实施新考试制度。为做好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确保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现行考试制度在2022年继续执行1年。

2022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2022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5门科目的,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22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

2022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五、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总结、巩固有关英语水平测试工作取得的前期成果,并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相协调,就建立新的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英语水平测试目标是,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测试水平及国际认可度,以注册会计师在英语环境下应有的职业胜任能力为标准,通过测试,重点选拔能够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将英语水平测试打造成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通行证”的重要标志。

建议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

英语水平测试拟于2022年实施,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六、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确保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时间安排如下:

(一)制订完成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2022年1-9月)

建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机制,成立考试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工作组,搜集、整理其他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相关资料,开展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工作,起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结果,修订形成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

全国考委会批准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二)制订完成考试规章和有关办法(2022年9-11月)

根据考试制度改革的要求,修订和制订《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旧考试制度衔接办法》,同时修订和制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三)实施准备(2022年11月-2022年2月)

制订发布《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布置2022年考试工作。同时完成宣传、教材编写、考务人员培训等考试制度改革实施的准备工作。

附件2:

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决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组织开展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工作方案起草工作。近日,《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经起草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2022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6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特别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国际化水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也面临新的改革任务。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总结过去十多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充分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经验,深入探索和认识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律,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

(一)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引导注册会计师不断提升胜任能力,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执业环境变化的新要求。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在传统审计鉴证、税务服务、咨询等业务基础上,不断扩大到风险、制度设计、战略规划、司法会计鉴证、内部控制鉴证、破产、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日益完善,企业日益深化,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知识整合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和持续学习能力。为此,中注协制定并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对注册会计师及行业后备人才应具备的广博的会计、审计、企业、信息技术、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品格进行了描述。

与以上要求相适应,我们应当深入理解行业人才成长规律,深刻认识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在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充实考试中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完善考试的人才选拔功能,深化对考试的人才培养、人才评价的功能认识,提升考试理念。

(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助推做大做强战略的实施。

提高注册会计师更好地服务中国经济走出去的能力,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战略的核心内容。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素质,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是实现以上任务的重要基础。为此,要求我们在客观评价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结构、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国际化环境下的执业能力。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储备的基础环节。借鉴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工作经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现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和资质的合作,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

(三)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创造了重要条件

随着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有效实施,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并平稳过渡。与此同时,内地与会计审计准则实现了等效,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审计准则的等效谈判正在进一步推进。

我国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同时也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创造了重要条件,为考试理念的提升、考试内容的充实、考试结构的改善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研究起草过程

在全国考委会的指导下,中注协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规划,全力投入,稳步推进,围绕考试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工作机制、改革内容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论证,主要工作如下:

1.在全国考委会领导下,成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境内外专家咨询组,建立了包括决策、起草和咨询三个层次的工作机制。

2.组织开展并完成相关课题研究,为考试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指导。

2022年9月,就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确定了“考试基本制度改革研究”、“命题制度改革研究”、“注册会计师资格互惠研究”三项研究课题。目前,已组织专家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报告。

3.完成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的国际比较。

搜集并翻译了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相关资料,累计翻译55万字;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国际比较,研究了不同考试制度的先进经验和适应。

4.组织起草并定向征求意见。

根据前期研究成果,组织力量起草并于今年3月底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的初稿。3月至7月,在全国考委会会议,考试制度改革境内、外专家咨询组会议,以及部分地方协会座谈会上,听取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确定的改革目标、改革模式、实施步骤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考试科目结构、实务经历要求、新旧考试制度衔接办法等提出了建议。根据这些意见,修订形成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

这次工作方案主要是针对考试基本制度。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改革完善,将在实施基本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择机实施。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我们在起草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中着力研究和解决的基本问题,是指导我们总结和评价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研究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资格考试成功经验、研究设计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重要指导。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这就是:

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根据以上总体目标,征求意见稿对考试制度改革的内容归纳为三个方面,并对英语水平测试提出了设想。

(一)关于考试层级的划分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过程是引导考生不断深化对专业的理解,不断充实专业知识,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持续提高胜任能力的过程。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当充分体现不断提高、不断积累的规律,并使不同阶段的要求有所差异。

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实践看,考试层级的划分与报名条件密切相关。报名条件对学历、专业的限定较多,考试层级和科目就较少。基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设为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两个层级的结构。

其中,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测试考生在职业环境中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的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

(二)关于考试科目的设计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设计和内容分配应当体现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要求,应当与执业环境相适应,并为内容的扩充和整合提供条件。

根据以上认识,征求意见稿在两个层级划分的基础上,提出“6+1”考试科目设计思路。这一科目设计在现有的五科考试涉及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司战略与风险的内容,并按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划分进行了考试内容的分配。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分别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

关于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征求意见稿提出,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应在3年内完成。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三)关于实务经历的要求

实务经历要求是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都对实务经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或考试中积累实务经历。基于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在注册会计师在注册前必须具备两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在考试层级划分和考试科目内容的设计上都体现了对实务经历的要求,这就意味着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或考试之前应当逐步积累一定的实务经历。

为此,征求意见稿对实务经历提出了建议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应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

(四)关于英语水平测试的改革设想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选拔和培训行业高端国际化人才,中注协从2022年起,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设立英语测试,并于2022年度首次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审计、会计科目中各增加10分的英文附加题。以上英语水平测试各项措施的初步探索,对鼓励行业人员提高英语水平,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为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水平,培养和选拔能够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测试的国际认可度和实际效用,与这次考试制度改革相配合,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并规定,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的合格证书于注册会计师合格证书。

四、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安排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设想,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将于2022年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旧考试制度的转换工作,征求意见稿提出,在2022年首次实施新考试制度的同时,现行考试制度继续执行一年。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2022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现行制度报名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未通过科目(含新增科目)的考试。按现行考试制度参加2022年度考试的考生,如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其有效的成绩合格科目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22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其余科目的考试。2022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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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于2022年首次举行了全国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正式确立。2022年10月31日颁布、2022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奠定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法律依据。该法律取消注册会计师考核审批制度,使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同时明确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由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至此,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成形。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19 2022年2月27日,中注协制定的制度 我国于2022年首次举行了全国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正式确立。2022年10月31日颁布、2022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奠定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法律依据。该法律取消注册会计师考核审批制度,使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同时明确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由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至此,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成形。 固体条例可以去书店买本书翻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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