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经济师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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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驻地得名。原为扎赉特旗游牧地,清光绪二十二年开发,光绪三十一年隶属大赉厅。宣统二年设庆乡,乡驻地前杭乃屯。2022年“九一八”事变,被日伪,隶属大赉县二龙梭口村。2022年解放后,为赉北县大屯区。2022年属镇赉县第七区。2022年改区划乡,为大屯乡。2022年改公社,2022年改乡,2022年建镇。2022年,面积359平方千米,人口1万,镇驻大屯,辖大屯、小二龙、东五家子、两报马台、东报马台、茨勒、腰杭乃、代头、前杭乃、毕家岗子、英台、西五家子、大官营子13个行政村。?年,面积51平方千米,人口22893人。2022年,原东方红农场的三分场、七分场、八分场、九分场划归大屯镇管辖,改为杭乃村、谢台岗子村、榆树岗子村。至此,大屯镇由原来12个行政村变为15个行政村。
该镇镇所在地距县城55公里,莫莫格国家自然保护区内,东靠嫩江,西邻莫莫格蒙古族乡,南接沿江镇和月亮泡水库旅游区,北连五棵树镇和吉林省局镇赉农场。全镇幅员面积44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877公顷,水田面积7000公顷,林地面积2800公顷、水域面积13458公顷。辖15个行政村、29个自然屯,总人口为56万人,镇区面积5平方公里,镇区人口15600人。吉林油田英台采油厂坐落镇域内(年创产值25亿元)。镇内有镇赉至油田、镇赉至沿江镇两条县级公路,北靠白(白城)齐(齐齐哈尔)公路,交通四通八达;通讯方面有程控电话、微波通讯联网,十分便利。
大屯镇是镇赉县东部农贸重镇,设镇赉县大屯镇卫生院、镇赉县信用联社大屯营业部、镇赉县邮局大屯分局、镇赉县局大屯中心派出所、镇赉县大屯粮库等单位。
几年来,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全镇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同心同德,努力奋斗,开拓进取,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申报“百镇建设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22年大屯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5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32:5:5。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在粮食生产稳中有升到2022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牧业发展加速,占农业比重不断上升,以猪、禽、羊为重点,养殖户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规模化专业养殖基地逐步形成,到2022年全镇猪、禽、羊分别达到3万头、15万只、2万只。工业总量稳步提升,基本形成了以油气开发为主、农产品加工为辅的工业格局。第三产业规模扩大,商贸经济繁荣,全镇市场交易活跃,2022年市场成交额达到12600万元,商业街建设初具雏形,从事商贸经营和农村经纪人队伍迅速扩大,对周边辐和集散作用日趋明显。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居民生活显著提高。“两基”任务基本完成,全民受教育水平有所提高,全镇现有各类学校13所,教学设施完备,师资力量较为雄厚。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较快,目前全镇设有医院2所,村级卫生所24个,农村建立了大病救助机制。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都取得了新进展,全镇有线电视接通率达到95%。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全镇居民摩托车普及率达到90%左右,居民电话普及率达到90%左右,农村居民住房砖瓦化率大幅提升,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有所增加。
近两年大屯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富民强镇为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沿江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工业兴镇、农业强镇、商贸活镇、生态立镇。大力招商引资,加快发展以石油、天然气为依据的资源型工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效益农业;完善市场体系,着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提高中心镇的辐带动功能;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和谐发展新大屯。
“十一五”期间,新农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到2022年大屯镇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亿元,全口径镇级财政收入1932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0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00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亿元。城镇垃圾清运率100%,人均受教育年限2022年以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100%,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000人。
沈丘县位于河南省东南边沿,处黄淮平原,居沙颍水中游。县境西邻项城市,西北、北部接淮阳县、郸城县,东南与安徽省界首市、临泉县毗邻。土地总面积1081平方公里,辖22个乡(镇)、办事处,人口123万人。
刘体锋 党组书记、局长
刘靖立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永亮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卜大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女)
周秀丽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女)
刘体锋简介:汉族,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2022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沈丘县周营乡副乡长,付井镇党委副书记、经委主任,老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付井镇党委书记,洪山镇党委书记。2022年3月至今,任沈丘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股、财务股、耕地保护股、用地审批股、地籍股、土地利用股、矿产与地质股、信访股、人事股、宣传教育股、整理中心、监察股、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等15个职能股(室)。下设土地储备发展交易中心和国土执法监察队两个二级事业单位,辖莲池乡、刘庄店镇、石槽集乡、李老庄乡、范营乡、城关镇、留福镇、大邢庄乡、冯营乡、赵德营镇、付井镇、周营乡、槐店镇、白集镇、卞路口乡、北杨集乡、新安集镇、纸店镇、刘湾镇、洪山乡20个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县国土资源局现有职工268人,其中,乡镇国土资源所105人,县局163人;其中,党员77名,本科学历17人,大专学历37人。
【土地资源】沈丘县土地总面积48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88128公顷,建设用地170公顷,未利用地2323公顷。全县现有耕地面积76055公顷,基本农田面积970公顷。
【耕地保护】2022年,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强化各级职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县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各乡镇(办事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力度,投入资金290余万元,完成了2022年度“三项整治”和沈丘县莲池等两乡镇补充耕地项目,总规模25亩,新增耕地4亩;投资17万元,完成了沈丘县刘庄店、老城两个镇2个村土地复垦项目,总规模45亩,新增耕地85亩;投资16万元,完成了沈丘县赵德营、老城两个镇8个村和赵德营、冯营两个镇土地整理项目,总整理规模95亩,新增耕地8亩。
【建设用地】2022年,省批准沈丘县2个城市批次建设用地,面积56亩;2个乡镇批次建设用地,面积19亩;两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面积79亩。2022年上报1个城市批次,面积81亩;2个乡镇批次,面积57亩;两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面积85亩;单独选址项目一个,面积53亩,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及县年初确定的“四十工程”用地需求;积极搞好用地服务,完善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机制,对重大项目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责任到人,限时办结,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对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并在用地指标、优惠政策上给予支持,同时,对新上项目从供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上把好土地供应关。2022年,产业集聚区完成征地44亩,保障发展区用地。
【节约集约用地】抓好新修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通过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推动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力推广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截至2022年底,新建标准化厂房4万平方米,在建5万平方米。挖掘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积极盘活存量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2022年,共盘活存量土地20宗,面积88亩。
【土地资产经营】2022年,共“招拍挂”出让土地41宗,面积05亩,成交价款12万元。
【第二次土地调查】完成沈丘县城和9个建制镇约2平方公里的外业权属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并已经省国土资源厅预验,农村土地外业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已全部完成,正准备省厅验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顺利完成。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省批准实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市批准实施。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2022年,办理集体土地证2022本。同时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148本。
【卫片执法检查】202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沈丘县共50个图斑,面积878亩,涉及用地80宗,新增建设用地54宗,面积9亩,其中耕地68亩。其中,合法用地15宗,面积6亩;实地伪变化26宗,面积1亩;违法用地39宗,面积3亩,其中耕地08亩。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是95%。
为降低违法用地比例,迎接和国家土地济南局的检查验收,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没有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罚款不到位的追缴罚款,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39宗违法用地全部立案查处;申请强制执行35宗;移送司法机关5宗;门给予行政处分3人;拆除19宗,面积7亩。通过整改,除国家级项目漯阜铁路违法占地外,违法用地所占比例降至15%。
【执法监察】2022年,共查处违法违规用地78宗,收缴罚没款321万元。进一步加大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力度,组织拆除了新建、灰复燃窑厂22座。
【信访工作】强化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包案制度;严格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坚持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把信访案件化解在萌芽时期。2022年,共接待各类信访件85起,其中行政诉讼20起、确权14起、上级交办71起,结案78起,结案率91%。
(陈勇)
赵永亮,2022年2月10日出生于内蒙古达拉特旗盐店乡召沟村。2022年加入中国党。年8月至2022年6月,在党校函授学院进修经济专业,获本科学历。现为产品检验工程师,毛纺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西安裕民绒毛公司副总经理,大连三友毛绒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达羊绒制品公司董事长;现任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公司董事长。出版了中国第一部羊绒专著《山羊绒毛学》,享受特殊津贴。 2022年至2022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企业功臣;2022年被国家评为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曾获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十佳带头人、全区光彩事业先进个人、全国爱国企业家、优秀中国特色事业建设者、全国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并荣获2022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社会公益人物提名奖,以及2022第四届感动中国十大经济人物等。2022年,荣获中国三农人物30人、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终身成就奖等荣誉,自治区评选为“改革开放2022年内蒙古最具影响力经济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