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鉴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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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鑫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2022-01-04在吉林春市农安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农安县农安大路406号。
吉林鑫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20222715392730H,企业法人吴士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吉林鑫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委托审计、审计查证、经济案件的鉴定、鉴定验资、税务、记帐、资产评估、基本建设预决算、会计审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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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即工程审价机构),经门认可,取得司法鉴定资格或批准入册的也可以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即成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对于工程造价鉴定机构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是一样的;
3、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即司法审价)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涉及的造价纠纷,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造价专门知识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作出判断结论的一种活动。
而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对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检查的活动。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审计机构主要有两种:审计机关———和县级以上人民设立的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社会审计机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工程造价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审计是依法接受委托、执业、通过审计劳动提供专业服务取得报酬的有偿服务活动。而机关审计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工作的,不是通过审计劳动提供服务取得报酬的,其职能与社会审计有明显的区别。
这种概念之间的区别确实不易分清,除非是专业人士;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表示正确,请谅!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
3、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区国土资源局初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收费标准
二、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指单位用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产权使用证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6、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7、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指单位用地的)
8、身份证复印件(①个人申请用地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单位申请用地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用地单位资质证明(指单位用地,包括组织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除外)
10、土地评估报告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12、项目平面布置图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指单位用地)
商业、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经营用地一律实行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区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委托——实地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区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单位申请项目用地30个工作日内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城镇职工占用国有非农用地建房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屋产权所有证;
4、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5、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6、身份证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划拨供地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二)、办事程序
大厅受理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实地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局例会——区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
(四)、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
四、农民建房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指新申请宅基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
3、社员大会讨论意见表(指新申请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土地协议或证明(指新申请宅基地)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新申请宅基地占集体废弃地的)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指翻建、扩建)
7、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8、占用耕地的附上耕地占用票据
(二)、办事程序
各乡、镇、街国土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用地条件进行初审——联合踏查领取审批表——受理——上报——例会审批——大厅核发《宅基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农民建房审批手续。
五、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兴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2公顷以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收费、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计委立项批复文件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8、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9、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10、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11、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①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绘制;②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要标注定位点、主要设计数据;③设计说明:用地平衡、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物统计及其它说明事项;④设计单位晒图、盖章确认)
12、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受理——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例会——上报区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六、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探临时使用土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临时使用土地申请
2、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协议(指申请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与被占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
3、临时用地合同
4、采矿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环境保护许可证
7、水保合格证
8、使用炸药许可证
9、使用林地许可证(指临时占用林地的)
10、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临时占用废弃地的)
11、企业营业执照
12、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联合踏查——受理——领取临时用地审批表——现场委托——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区审批——大厅核发《临时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于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七、土地登记和换发土地证书
(一)、登记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法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地籍调查法表身份证明书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6、指界委托书
7、地上建筑权属来源证明书
8、企业营业执照代码证及复印件
9、宗地图
10、委托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1、地籍调查表内四邻签字盖章及资料
(二)、土地登记审核标准
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四邻签字无争议
(三)、土地登记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土地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城市房地产法》;
3、《土地登记规则》;
4、《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
5、及省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土地登记程序
本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填表——上报审批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
3、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区国土资源局初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收费标准
二、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指单位用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产权使用证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6、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7、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指单位用地的)
8、身份证复印件(①个人申请用地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单位申请用地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用地单位资质证明(指单位用地,包括组织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除外)
10、土地评估报告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12、项目平面布置图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指单位用地)
商业、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经营用地一律实行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区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委托——实地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区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单位申请项目用地30个工作日内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城镇职工占用国有非农用地建房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屋产权所有证;
4、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5、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6、身份证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划拨供地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二)、办事程序
大厅受理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实地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局例会——区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
(四)、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
四、农民建房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指新申请宅基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
3、社员大会讨论意见表(指新申请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土地协议或证明(指新申请宅基地)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新申请宅基地占集体废弃地的)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指翻建、扩建)
7、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8、占用耕地的附上耕地占用票据
(二)、办事程序
各乡、镇、街国土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用地条件进行初审——联合踏查领取审批表——受理——上报——例会审批——大厅核发《宅基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农民建房审批手续。
五、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兴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2公顷以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收费、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计委立项批复文件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8、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9、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10、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11、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①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绘制;②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要标注定位点、主要设计数据;③设计说明:用地平衡、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物统计及其它说明事项;④设计单位晒图、盖章确认)
12、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受理——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例会——上报区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六、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探临时使用土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临时使用土地申请
2、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协议(指申请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与被占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
3、临时用地合同
4、采矿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环境保护许可证
7、水保合格证
8、使用炸药许可证
9、使用林地许可证(指临时占用林地的)
10、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临时占用废弃地的)
11、企业营业执照
12、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联合踏查——受理——领取临时用地审批表——现场委托——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区审批——大厅核发《临时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于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七、土地登记和换发土地证书
(一)、登记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法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地籍调查法表身份证明书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6、指界委托书
7、地上建筑权属来源证明书
8、企业营业执照代码证及复印件
9、宗地图
10、委托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1、地籍调查表内四邻签字盖章及资料
(二)、土地登记审核标准
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四邻签字无争议
(三)、土地登记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土地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城市房地产法》;
3、《土地登记规则》;
4、《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
5、及省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土地登记程序
本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填表——上报审批
请添加详细解释
领导说详情搜:高级职称论文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农经(会计、审计、统计、政工、工程、人力资源、教)师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等。
(一)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经省职改办资格合格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未经省职改办资格的材料,各高评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评委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
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中级一式2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评审简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20份。中小学一级教师和工程系列中级各一式40份。
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市外调入我省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二)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报送的材料
非公单位申报人员,提交证明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聘用合同以及在当地交纳养老保险的交费单据等有效证明原件。
从机关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人员,提交原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人签字的复印件。
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实验师的人员提交1份实验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和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
普通本科院校(不含2022年及以后升格为本科的院校)申报教授的人员,在学校进行答辩。报送材料时,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
(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用人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四)评委会承办部门接收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