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租房有啥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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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企业退休从2022年1月开始调整生活补贴,在现有补贴的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200元,企业退休人员中凡2022年底前入伍的,每月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100元。
2022年企业退休人均调整250元,共计500元,此次生活补贴调整及补发额,我县将于2022年2月10日前发放到位。
企业退休最新
保证企业退休、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22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企业干养老金调整方案:以湖南为例
2022年9月4日,湖南省经研究并报省人民同意,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对此前已退休的企业增发生活困难补助,并发表相关,中公教育干考试网将湖南省企业退休补助政策标准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补助标准为:对在部队担任师级、团级、营级、连排级职务的企业退休,每人每月分别增发生活困难补助300元、200元、110元和100元。在此基础上,对其中2022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企业退休,每人每月再增发生活困难补助80元。本次增发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资金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由同级财政安排。
湖南省根据湘人发〔2022〕1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2022年各市州不同职级企业退休每月具体解困标准,中公教育干考试网根据湘人社发〔2022〕74号文件相关补助政策,将此标准整理如下:
长沙市:师级2303元、团级2213元、营级2113元、连排级2033元;
株洲市:师级2061元、团级1971元、营级1871元、连排级1791元;
湘潭、衡阳、邵阳、岳阳、益阳、常德、张家界、娄底、郴州、永州、怀化市和湘西自治州:师级2022元、团级1913元、营级1813元、连排级1733元。
军队转业住房保障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国发<1998>23号)和《进一步深化连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1999>1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及军队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改革现行军队转业住房保障办法,逐步实行军队转业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和社会化,以促进军队建设、维护军队转业的切身利益。
(二)基本原则。与国家及军队房改政策衔接配套,坚持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体现对军队转业的优待。军队转业享受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地方人员的各项住房待遇。
二、住房供应保障
(三)保障方式。军队转业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四)房源供应。安置地人民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其他军队转业,在其到地方报到后一年内提供房源。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应当做到选址合理、质量可靠、设施配套。
(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置地人民和接收安置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向军队转业出售。军队转业购房面积由其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主决定。
(六)租住周转住房。对于安置地暂难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全迁户军队转业、配偶无住房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确有困难的其他军队转业,安置地人民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提供周转住房供其租住。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或购买适当数量的住房,作为军队转业的周转住房,重点解决全迁户军队转业的住房问题。
(七)购买军产住房。租住售房区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本人及其配偶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按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的有关规定购买现有住房。
(八)修建自有住房。各地应结合小城镇的改造支持和鼓励军队转业建造、翻修自有住房。军队转业自建住房,享受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有关自建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九)住房档案移交。军队转业及其配偶的住房情况和住房需求,由军队团(含)级以上单位、财务、营房部门审核上报。军队转业住房档案与其本人档案材料一并移交地方。
(十)退还军产住房。租住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本人或其配偶已购买或租住地方住房,以及已修建自有住房或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了住房的,应及时退还军产住房。
三、住房补贴
(十一)住房补贴来源。军队转业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财政专项安排;转业后在地方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人民或接收安置单位按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住房补贴对象。2022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的军队及其配偶,未按忘记入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给予货币补差的,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分别按军队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差;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其配偶现租住住房的,夫妇双方可以按规定分别申请住房补贴。
(十三)住房补贴方式。军队转业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官、文职、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2022]后财字第18号)规定计发,计发时间截止到军队停发工资的下一个月。安置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高于军队基本住房补贴基准房价的,由军队按规定计发地区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到地方后的住房补贴,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本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住房补贴申请。军队转业申请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等有关资料,由本人所在团(含)级以上单位营房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办理。
(十五)住房补贴发放。军队转业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军队团(含)级以上财务部门在军队转业离队时计发给个人。其中,租住军产住房的,退还军产住房时计发给个人。
(十六)配偶住房补贴。军队转业配偶的住房补贴按其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单位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划拨、支付。夫妇均为军队,一方转业需要购买住房的,留队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切实加强领导。解决军队转业的住房问题,关系到军队建设和军队转业的切身利益,各级人民和军队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十八)精心组织实施。地方各级计划、、建设、房改部门和军队、财务、营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要加强检查,保证军队转业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有关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十九)严肃纪律。对隐瞒住房情况、弄虚作假取住房补贴的军队转业,除令其退出住房或退回住房补贴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提供住房情况虚假证明的,应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挪用、贪污住房补贴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其他
(二十)2022年及其以前批准转业的军队,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有关规定参加房改,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人员购买、租住、自建住房和住房货币分配等各项住房待遇,军龄计为所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租住军产住房的,可以按军队有关规定购买现有住房。
(二十一)军队转业士官的住房保障,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十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二十三)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二十四)本办法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十五)本办法由军队转业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和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负责解释。
有住房补贴的,根据《军队转业住房保障办法》规定:
住房供应保障
(三)保障方式。军队转业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四)房源供应。安置地人民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其他军队转业,在其到地方报到后一年内提供房源。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应当做到选址合理、质量可靠、设施配套。
(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置地人民和接收安置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向军队转业出售。军队转业购房面积由其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主决定。
(六)租住周转住房。对于安置地暂难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全迁户军队转业、配偶无住房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确有困难的其他军队转业,安置地人民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提供周转住房供其租住。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或购买适当数量的住房,作为军队转业的周转住房,重点解决全迁户军队转业的住房问题。
(七)购买军产住房。租住售房区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本人及其配偶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按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的有关规定购买现有住房。
(八)修建自有住房。各地应结合小城镇的改造支持和鼓励军队转业建造、翻修自有住房。军队转业自建住房,享受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有关自建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九)住房档案移交。军队转业及其配偶的住房情况和住房需求,由军队团(含)级以上单位、财务、营房部门审核上报。军队转业住房档案与其本人档案材料一并移交地方。
(十)退还军产住房。租住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本人或其配偶已购买或租住地方住房,以及已修建自有住房或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了住房的,应及时退还军产住房。
住房补贴
(十一)住房补贴来源。军队转业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财政专项安排;转业后在地方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人民或接收安置单位按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住房补贴对象。2022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的军队及其配偶,未按忘记入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给予货币补差的,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分别按军队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差;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其配偶现租住住房的,夫妇双方可以按规定分别申请住房补贴。
(十三)住房补贴方式。军队转业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官、文职、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2022]后财字第18号)规定计发,计发时间截止到军队停发工资的下一个月。
安置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高于军队基本住房补贴基准房价的,由军队按规定计发地区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到地方后的住房补贴,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本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住房补贴申请。军队转业申请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等有关资料,由本人所在团(含)级以上单位营房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办理。
(十五)住房补贴发放。军队转业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军队团(含)级以上财务部门在军队转业离队时计发给个人。其中,租住军产住房的,退还军产住房时计发给个人。
(十六)配偶住房补贴。军队转业配偶的住房补贴按其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单位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划拨、支付。夫妇均为军队,一方转业需要购买住房的,留队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扩展资料
以昆山市为例,根据《昆山市军队转业住房保障办法》
第五条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申请书;
2、昆山市转业购房货币化补贴审批表;
3、户口簿、家庭人员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转业军人证明;
4、无自有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原所在部队师(含师)以上住房单位的证明(夫妻双方均未按政策享受过地方或军队房改待遇,包括房改购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及其它相关货币补偿)。
第六条 申报程序:
1、市办负责我市安置的军队转业住房保障对象的受理、初审;
2、初审单位必须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同时加盖“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在昆山市转业购房货币化补贴审批表上明确审批意见。
3、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第三季度,具体以书面为准。
4、市双拥办、、财政局、住建局对符合初审规定的申请人进行联合复审,并将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队转业住房保障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人民-昆山市关于印发昆山市军队转业住房保障办法的
所谓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数据显示,近年来,为有效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杭州住保房管局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截至今年8月31日,已累计保障86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帮助2万户来杭创业、务工家庭实现安居;累计发放高层次人才购房(租赁)补贴42万元;大学生租房补贴发放超过2万人,发放金额超过2亿元。
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放宽,补贴标准提高
按照《》,杭州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保障从“低收入”扩大到“中低收入”,近3年保障户数逐年递增,年均增加6000余户,本市已有63931户籍家庭实现公租房保障。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放宽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以后,收入标准比上一年度放宽了近5000元。以三口之家来计算,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家庭上年度可支配收入低于82万即可申请公租房保障。
与此同时,保障形式更加灵活。杭州市公租房保障受理模式由实物配租到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进一步增强了住房保障的灵活性。目前累计已有46695户保障家庭领取了公租房货币补贴。
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近三年来,货币补贴标准持续提高,从2022年公租房货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12元、到2022年18元、再到今年24元,补贴标准翻了一番。同样以一个保障标准为45m²的三口之家来计算,每月补贴额度由去年的810元提高到1080元,有效增强了保障家庭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能力。另外,市本级公租房套内装修标准从每平方米200元提高到每平方米不低于800元,保障家庭只需配置必要家居用品即可入住,提高了保障家庭的居住生活品质。
各级各类人才分层次保障
公租房解决基础性人才住房保障。杭州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突破户籍限制,将外地户籍的新就业大学生和创业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帮助他们在杭安家创业。据统计,杭州市公租房保障对象中超过50%是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2022年推出的907套青年教师、医生专项公租房,解决了1000余名青年教师和医生的过渡性住房困难,服务了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解决中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杭州市自2022年开启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试点工作,重点解决中高层次人才住房困难。《杭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的》明确:2022年到2022年开工建设5万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目前已落实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57宗,已开工152万平方米,预计可建2万余套人才专项租赁房。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以申请领取购房(租赁)补贴,目前已办理1819件,合计金额42万元。
大学生租房补贴申领更加便捷。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杭州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期满后最长不超过享受三年)。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万名来杭新就业大学生领取到了1万元的租房补贴。
外来务工人员灵活保障
蓝领公寓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租房困难。2022年,杭州市在全国范围首推蓝领公寓,租住对象在保证“非杭州户籍”“市区无房”及“合法稳定工作”三个原则不变的前提下,优先满足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性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需求,并逐步放宽至其他行业,租金价格不高于同类地段同等居住水平市场租金的70%。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1个蓝领公寓项目、42万套(间)房源开工建设,其中32个项目、45万套(间)房源已交付并启动租赁受理工作,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问题。
持“证”满2年可申请公租房。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或者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外来创业人员,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租房。截至目前,杭州市已累计保障34852户创业人员,解决了他们在杭创业的居住困难。
此外,公租房还面向公交环卫开展专项配租。将市区公交、环卫一线职工的住房困难纳入市区公租房保障体系,凡一线环卫工人、公交一线职工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家庭均可申请。截至目前,共推出公交、环卫专项公租房1226套,累计解决了3000余名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的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