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能参与的招标评标吗
最新回答
【导读】参加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除了需要进行《经济基础》的复习,还需要进行专业实务的备考,实务专业有10各科目,分别是工商、财税、农业、金融、保险、人力、旅游、运输、建筑经济、知识产权,作为2022参考考生,考试复习的依据自然就是考试大纲了,在新的中级经济师建筑经济大纲没有出来之前,我们的参考大纲只能是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在新大纲出来后,再进行对比分析,把变化的考点进行更为深入的复习,掌握考试的要点,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参考大纲——建筑经济,接下来就具体来了解一下。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理论原理,掌握专业工作方法和专业技术,了解专业相关法律、规范(规定),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知识从事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实务工作,进行投资项目经济分析评价和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建筑与房地产市场。理解建筑与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辨别市场运行机制要素,制定应对市场变化的策略及措施;理解建筑与房地产市场,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进行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竣工验收;按照房地产开发流程进地产投资决策、前期准备和开发建设。
投资项目经济分析与评价方法。理解资金时间价值,运用资金时间价值计算公式进行资金等值计算;概括投资项目经济效果评价指标,使用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分析指标进行投资项目经济评价;识别投资方案类型,运用适当方法对互斥方案和方案进行比选;理解投资项目不确定性与风险分析内容和方法,对投资项目进行不确定性与风险分析;理解价值工程基本原理,运用价值工程方法进行方案比选。
项目策划与可行性研究。理解工程项目策划,辨别工程项目构思策划与实施策划,进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区分可行性研究的不同阶段和内容,开展工程项目经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评价,按照程序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及计价。分解建设工程造价构成,总结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方法,理解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计算方法;选用恰当方法进行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编制,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总结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内容;理解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和调整方法,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合同价款结算;编制竣工决算,理解竣工决算报批过程。
工程网络计划技术。理解工程网络计划技术特点和分类,按照应用程序编制工程网络计划,分析工程网络计划中的逻辑关系;按照绘图规则编制双代号网络计划和单代号网络计划,进行时间参数计算,确定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理解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判定时间参数;进行网络计划实施中的检查与分析,选用恰当的方法调整网络计划。
建设工程招投标。理解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分析招标投标法规要求;理解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与投标;理解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进行施工招标策划和评标;理解投标要求和程序,运用投标报价策略,进行施工投标。
建设工程合同。理解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内容,订立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合同履行;理解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内容,订立设计合同,进行设计合同履行;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订立施工合同,进行施工合同履行,处理施工索赔,理解施工合同纠纷审理要求;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理解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理解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分析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理解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内容,订立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合同履行;分析建设工程监理组织模式和人员职责,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理解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采用监理工作主要方式执行监理。
建设工程风险与保险。区辨工程风险类别,理解工程风险内容,选择适当的方法识别和分析评价工程风险,制定合理策略应对工程风险,实施工程风险监控;理解工程保险特征及类型,针对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提出实施方案。
建筑信息模型(M)与建筑智能化。理解M技术特征,分析M技术应用价值和发展趋势,理解M技术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寿命期的应用;解释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选择适宜的智能制造技术赋能建筑业。
绿色建筑。辨别绿色建筑特征,理解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及标准;围绕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节地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筑节水与城市雨水利用、建筑节材与绿色建筑设施设备、室内环境控制与室外环境设计等方面分析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应用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进行绿色建筑评价。
装配式建筑。辨别装配式建筑特征,说明装配式建筑实施模式,分析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原则;围绕混凝土结构体系、钢结构体系、木结构体系、组合结构体系、装配化装修体系等方面分析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理解装配式建筑评价单元及内容、评价时点与方法,进行装配式建筑评价。
以上就是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参考大纲——建筑经济,考试考察的重点就是以上这12点,大家可以逐条进行认真复习,可以建立一个知识点框架图,同时也要关注考试报名相关资讯,尤其是中级经济师初次报考常见问题,一定要提前了解和关注起来,祝大家考试成功!
就发展形势来看,经济师招标师其含金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相对稳定,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我们的金牌职业、俗称的“金饭碗”。二者都还可以。经济师的就业方向一般为各类企业的进出口、报关、货运业务及商务等工作,适宜从事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银行、各类企业证券部及理财、会计等工作。招标师可以从事相关招标工作。
经济师考试是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2022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就业方向:经济师的就业方向一般为各类企业的进出口、报关、货运业务及商务等工作,适宜从事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银行、各类企业证券部及理财、会计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在依法设立的招标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行业前景: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两个级别。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高级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行业前景:2022年是招标投标行业发展的重要一年,可以预料,随着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深入贯彻实施,招标师必将为中国招标投标行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且就发展形势来看,其含金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相对稳定,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我们的金牌职业、俗称的“金饭碗”。
对不同类别的项目,相关部门规章对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1)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的规定,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况有:
1) 已经参加了招标文件审核的专家,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编号下同一包的评标工作。
2) 凡与招标项目或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有利害关系的外聘专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标。如与招标人、投标人、制造商或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① 评审专家在某投标人单位或制造商单位任职、兼职或者持有股份的;
② 评审专家任职单位与招标人单位为同一法表的;
③ 评审专家的近亲属在某投标人单位或制造商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
④ 有其他经济利害关系的;
⑤ 同一评标项目,来自同一法人单位的评审专家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数的1/3。
(3) 采购项目
根据《采购评审专家办法》、《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况有:
1) 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2) 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3) 采购机构不得参加由本机构的采购项目的评标;
4) 评审专家原则上在一年之内不得连续三次参加采购评审工作;
5) 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收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门、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更多招投标信息请登录比地招标网查看!
一、人员组成
评标委员会须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的代表。招标人的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以在评标过程中充分表达招标人的意见,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并对评标的全过程实施必要的,都是必要的。
(2)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由招标项目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所提方案的技术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和质量可靠性等技术指标进行评审比较,以确定在技术和质量方面确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3)经济方面的专家。由经济方面的专家对投标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运营成本、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等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进行评审比较,以确定在经济上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投标。
(4)其他方面的专家。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情况,招标人还可聘请除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以外的其他方面的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比如,对一些大型的或国际性的招标采购项目,还可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以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把关。
二、成员人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须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过少,不利于集思广益,从经济、技术各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分析比较,以保证评审结论的科学性、合理性。
当然,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也不宜过多,否则会影响评审工作效率,增加评审费用。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须为单数,以便于在各成员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可按照多过的原则产生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三、专家人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以保证各方面专家的人数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占绝对多数,充分发挥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权威作用,保证评审结论的科学性、合理性。
四、专家条件
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2)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具有高级职称,即具有经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定机构评定,取得高级职称证书的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等。
对于某些专业水平已达到与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相当的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因某些原因尚未取得高级职称的专家,也可聘请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扩展资料
评审专家规定
1、由招标人从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中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由于招标项目是由招标人提出的,评标委员会也是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因此,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也应由招标人来确定。
本法对招标人选择专家的范围作了限制,即应当从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中选定。
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各行业有关专业的专家名册,进入名册的专家应当是经有关部门通过一定的程序选择的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人品等方面比较优秀的专家。
专家名册中所涉及的专业面应当比较广泛,以便不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都能够从中选出本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的专家。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有关部门只是提供专家名册,由招标人从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专家,而不是由有关部门直接指定进入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否则就构成对评标过程的不当干预,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2、按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招标机构应当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专家库,招标可以从招标机构的专家库中挑选进入评标委员会的专家。
3、对于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而对于特殊招标项目,由于其专业要求较高,技术要求复杂,则可以由招标人在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直接确定。
(1)公平、公正
(2)依法评标
(3)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只要招标文件未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前后矛盾的规定,就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修改纪要、答疑纪要进行评审。
(4)合理、科学、择优
(5)对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评审原则:凡投标人未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职业资格或证书等),若属于招标文件强制性要求的,评委均不予确认,应否决其投标;若属于分值评审法或价分比法的评审因素,则不计分,投标人不得进行补正。
(6)做有利于投标人的评审:若招标文件表述不够明确,应做出对投标人有利的评审,但这种评审结论不应导致对招标人的具有明显的因果关系的损害。
(7)反不正当竞争:评审中应严防串标、挂靠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若无法当场确认,那么事后可向部门报告。
(8)记名表决:一旦评审出现分歧,则应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表决时必须署名,但应保密,即不应让投标人知道谁投赞成票、谁投反对票。
(9)保密原则:评委必须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评审的讨论细节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