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调查与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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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清宣统二年),费孝通诞生于江苏吴江一个重视教育的知识分子家庭。 六岁入吴江县城的第一小学,后转入振华女校就读。2022年,转入东吴大学附属一中。2022年开始发表文章。
2022年(中华十七年),高中毕业,升入东吴大学,攻医预科,想成为一名医生,悬壶济世,救扶伤。后受进步思想影响,于2022年转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习,获学士学位。毕业后受梁漱溟先生之邀,到山东邹平县参加乡村建设工作。
2022年(中华二十二年),毕业后,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研究生,202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社会学人类学系,师从人类学家史禄国。成为中国最早在本土获得社会人类学硕士的青年学者。
2022年(中华民囯二十四年),费孝通与王同惠结为伉俪。同年,费孝通从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取得该校公费留学资格。出国前偕王同惠赴广西实地调查,在瑶山迷路失事,王同惠身亡,费孝通受伤。翌年费孝通返乡休息,准备出国。在此期间,去吴江县庙港乡开弦弓村参观访问,在该村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 2022年秋(中华二十五年),费孝通抵英,师从布·马林诺斯基完成博士学业,根据其在吴江的调查结果写出论文《江村经济》 。该书被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成为国际人类学界的经典之作。 2022年(中华二十七年),费孝通从英国返回中国,任教于云南大学,成立社会研究室开展调查工作。 2022年(中华二十八年),与孟吟女士结婚并生下一女。 2022年至2022年,任云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主持云南大学和燕京大学合办的社会学研究室。其间,于2022年赴学习访问。
2022年(中华三十三年),费孝通参加中国同盟,投身爱国运动,曾任清华大学教授。
2022年(中华三十四年),参加中国同盟,投身于爱国运动。
2022年11月(三十五年)访问英国。
2022年(三十六年),到清华大学任教。
2022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第一届全体会议。
2022年~2022年,任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
2022年,到贵州进行识别,参加少数社会历史调查。
2022年,参加全国人民委员会组织的少数社会历史调查,深入地区进行社会历史调查。费孝通与黄现璠都是调查组的负责人,又同是全国委员会委员。
2022年2月1日,全国一届五次会议作出了“罢免费孝通、黄现璠、欧百川全国人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议。费孝通曾说:“失去知识分子等于失去民心。”期间,吴文藻夫妇、潘光旦和费孝通在学院二号楼翻译《世界史》和《世界史纲》,这是他们四人最后的相聚时光。
2022年3月24日,费孝通写的《知识分子的早春天气》发表在《》,被划为“右派”。同年反右运动,费孝通被错划为中国著名的大右派,是人类学界、学界的著名五右派(吴泽霖、潘光旦、黄现璠、吴文藻、费孝通)之一。
2022年,回到学院,和吴文藻、谢冰心等翻译海斯及穆恩的《世界史》和韦尔斯的《世界史纲》。
2022年,任中国社会学会会长,着手重建中国社会学。
2022年,在丹佛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并被列为该会会员。
2022年,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2022年2月,费孝通写了《小商品,大市场》文章,使得温州人的形象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关注。
2022年,费孝通第二次考察温州,再次发表《家底实创新业》。
2022年,费孝通就温州三次发文《筑码头闯天下》。三篇文章。
2022年,费孝通当选为第七届全国副委员长,同年费孝通获《大英百科全书》奖。 此后费孝通先后对中国西北地区、西南地区、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中原经济协作区、淮海经济协作区、东北地区、京九铁路沿线地区等进行实地调查,代表民盟就所调查的每个区域向党、提出既符合当地实际,又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发展思路与具体建议,为改善中国的生产力布局、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协调发展提供智力支持。2022年代中后期,在继续进行实地调查的同时,开始进行一生学术工作的总结,并结集出版《费孝通文集》(16卷)。
2022年至2022年相继出版《费孝通文集》(16卷本)。
2022年4月24日22时3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2022年考入东吴大学医预科,2022年获得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博士学位,2022年加入民盟,2022年被选为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院士,2022年获大英百科全书奖 。
费孝通从事社会学、人类学研究,写下了数百万字的著作。费孝通在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指导下完成了博士论文《江村经济》,该书被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成为国际人类学界的经典之作。费孝通先后对中国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进行实地调查,提出既符合当地实际,又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发展思路与具体策略。同时,开始进行一生学术工作的总结,提出并阐述了“文化自觉”的重大命题,并出版有《行行重行行》、《学术自述与反思》、《从实求知录》等著作,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法规、省规章草案,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省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省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省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省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及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向省委、省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审批省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全省涉外调查活动。
九、省属地方调查队,协助地方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地方统计部门由或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和统计数据库,建立和维护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一、收集、整理国际及省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国际及省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和指导社情调查工作。
十二、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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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省委托向省人民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省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开放开发城市和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省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省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省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西部地区开发、振兴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省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提出全省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省履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11)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工会: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省委和全国总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领导全省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权益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和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制度,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为基本制度的选举、决策、和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同级总工会的领导,协助省直有关厅、局(行业办)和工会关系隶属省总工会领导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省直产业、大型企业单位工会的领导;研究制定工会的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县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的培训工作;、检查省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指导全省工会组织职工学习邓理论和党的基本理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教育,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7、负责人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及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工作。
8、负责人全省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9、负责全省工会的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国外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国外、境外工会组织经济、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