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经济师准考证查询
放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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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004227qq 1小时前发布 赞 743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兴义师范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兴义师范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4152022666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路32号
邮政编码:562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兴义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和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专升本”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专升本”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门组成的招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专升本”招生对象为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2 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2年 8 月 31 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士兵。
第十五条 我校2022年“专升本”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本科院校专升本批次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组织的“专升本”文化课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 ,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普通高职 (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免试进入我校学习的录取工作按照贵州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已被录取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日程安排完成,请考生凭准考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查询录取情况。
第六章 专业考试
第二十条 专业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命题、考试、评卷)。我校“专升本”招生章程、专业考试时间、科目及参考书目将公布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上。
第二十一条 划线原则: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分科类不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经审核能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上,符合专业考试的考生按我校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我校市内校区教务处(兴义市湖南街32号)进行资格。
第二十三条 我校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第二十四条 专业考试时间将公布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上,考试地点在我校市内校区(兴义市湖南街32号),具体安排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上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专升本”专业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兴义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查询网址:,:0859-32366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六条 严格按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八章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兴义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复查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路32号
邮政编码:562400
:0859-32366
电话:0859-3568029
电子邮箱:
学院网址: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兴义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余文文214 12小时前发布 赞 306
嗜吃福將 12小时前发布 赞 416
PK从来没赢过 12小时前发布 赞 732
中级经济师成绩一般在考后的两个月左右公布。2022年中级经济师成绩公布时间为12月19日。考生可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经济师考试成绩没有有效期,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经济师考试科目,也就是说两科都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只要其中有某一科没有合格,另外一科的成绩就作废,两科都得重考。
扩展资料: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中级经济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每科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甘肃双科合计分满153分、贵州省内合格线70分每科。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级经济师职称考试
小禾小影 12小时前发布 赞 508
重庆:不再另发考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证书领取;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四川: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可提交查分申请。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辽宁: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
山西:资格审核、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在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减少考生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业务。考生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栏目查询有关事宜。
山东:符合发放资格证的考生可登录“爱山东”APP领取电子《考试合格证明》,电子《考试合格证明》与纸质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浙江:考试成绩经省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合格线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在省人力社保厅下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
广东: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含增报专业)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贵州:考生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人才”发布的相关。
广西: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陕西:理事宜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查看发放。
江苏:合格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