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别人考经济师犯法吗
力力力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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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沙沙沙沙沙 1小时前发布 赞 331
大眼博奇 11小时前发布 赞 900
我说的明白吗?
七月的蟹 12小时前发布 赞 318
实创佳人 12小时前发布 赞 349
事业单位改革将在2022年接近尾声,这次改革的中,不仅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部分人员随职能划转被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剩余将全部取消编制转向市场。不少单位虽然保留了事业属性,但是人员将实行合同制。其实改革中影响最大的还是工勤岗编制的人员,随着工勤岗编制逐步减少,工勤岗终将成为“合同工”!
这也就意味着工勤编制将实行动态、逐步缩减,目前部分地方已经要求对空编不再给予使用,人员只出不进,机构编制部门给予及时收编,并通过调整转换为非在编聘用人员来完成工作,因此工勤人员只会越来越少,自然也是不会受到重视。
什么是事业单位的工勤岗?
2022广西事业单位e类考试怎么报名 北海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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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人员也将随之大幅度精简,除了按单位精简之外,也会按岗位比例精简,目前岗位可以分为: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三大类。
其中岗和专业技术岗则属于身份,只有工勤岗属于工人身份。所以工勤岗与其他两个岗位相比,有一个致命的障碍,就是“身份问题”。事业编的工勤人员,和企业里的工人序列,是一样的,发展前途受限制很难突破。
工勤岗主要负责后勤服务、辅助职能替代性比较强,所以改革后正逐步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由购买服务代替。
改革: 事业单位不再是铁饭碗,2022年这三类人将失去编制
改革: 事业单位不再是铁饭碗,2022年这三类人将失去编制 | 554宽×354高 | 查看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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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党政机关的工勤岗位已经取消,工勤人员处于只减不增的状态。工勤编制随有的工勤人员随退随销,直至全部撤销。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也逐步缩减,工作职能由公益性岗位或者社会服务代替。
事业单位的工勤编人员有没有发展前途?
由以上内容我们能看出,改革结束后工勤岗将逐步成为合同工。后勤人员,招聘时的要求也是最低的,所以在事业单位改革之后,更多的单位选择了不再设立此岗位,而是进行选择外包,采用合同制。
事业单位改革后6大好!包括薪资上涨,规范编制,养老金提高
事业单位改革后6大好!包括薪资上涨,规范编制,养老金提高 | 0宽×406高 | 查看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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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际上工勤人员虽然受政策原因无法提拔为领导职务,但仍有不小的优势,原因如下:
有工资保障的“铁饭碗”
工勤人员都是通过鉴定职业资格水平来区分级别,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其中高级工的工资水平和普通科员差不多,技师和科级领导差不多,高级技师能够到达副处级领导的水平。
这些事业单位全部转企!改革时间表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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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人员还可以参加工勤考试,一般每5年一次,考过以后则可晋升到高一级别的岗位,从初级工到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逐步提升。简单类比一下,高级工工资略高于九级职员,相当于行政科员的工资,技师则可类比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工资,所以,高级别的工勤岗位工资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可多渠道发展
通过参加转岗培训,可转到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这对于无法通过考试晋升的初、中级工,无疑又多了一个选择,以此来提高工资水平。而转岗培训虽然也需要考试获取结业证书,但是考试难度可忽略不计。
明年2022年底前都要事业单位改革结束,今年机构改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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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
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的,主要是安置,或是部分低学历人员,这两类人员共同特点是,一学历偏低,二年龄偏大。放在现在的就业市场,无疑也很难找到更好工作,如果自己创业也需要自担风险。所以作为体制内即使薪资待遇不如别的岗位,也比大部分工作者有保障。
工勤编岗位有哪些?
2022事业单位改革进展如何?部分人员待遇升级,转为行政编制!
2022事业单位改革进展如何?部分人员待遇升级,转为行政编制! | 0宽×395高 | 查看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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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司机、门卫、食堂、文印、发行等工人岗位。不过目前基本不引进新的工勤编,除非是安置型的退伍,或特殊人员。
也就是说工勤编的出口是很小的,但是想进入事业单位的工勤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毕竟长期安稳、工作压力小、待遇比社会上要好,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的其他福利。混到退休,也是一件人人羡慕的事情!
心赏198808 12小时前发布 赞 892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此类往往是冒名顶替或以老乡、朋友的身份进行的。
主要形式 编辑
1、借熟人关系进行
此类往往是冒名顶替或以老乡、朋友的身份进行的。而受害人往往碍于面子或出于“哥们义气”,也只好“束手就擒”,更有甚者,把有人寻访看做一种荣耀,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继而“慷慨解囊”。
2、借中介为名进行
当前,此类案件有上升的趋势。现在有些同学出去做兼职、家教等,就可能会遇上这种情况。而此类就是利用同学急于找到好的兼职、家教的心理,以招工点、兼职家教介绍所等名义进行或利用同学们作为其兼职劳动力,从中大捞一把。
3、以特殊身份进行
此类多以社会上的“能人、名流”的名义进行,如谎称自己是导演、人员、商人、气功等,抬高自己身价,对找工作等难办的事表示“完全有能力”解决。这类手段较为单一,较易识破。
4、以小利取信,进行为实
此类极为狡猾,采取“欲擒故纵”的方法,先以曾许诺的利益予以兑现,让你感到此人所做的事可信,待取得你的信任后,就狠狠地敲你一把,让你在绝对信任和不知不觉中蒙受重大的损失,此类计划周密、发现不易,危害性较大。
5、以遇到某种祸害急需别人帮助进行,从目前来看此类多以走失的或财物丢失的学生、区群众、落难者等名义进行。事实上,这种手段大都比较原始,大家稍加思考就能识破。
犯罪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救、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的财物,致使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行为,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未遂。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1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