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变更取消
小莹cathe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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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CHUS周伯通 2小时前发布 赞 793
可以在注册资格证后申请变更注册执业地点。具体做法各地不一,可以到入住当地有关部门如卫生局等咨询。
下面的内容可以参考一下别的地方的
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办理指南
所属部门:卫生局
行政许可内容:
1、对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拟在市卫生局批准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计划生育机构中执业的护理技术人员进行执业注册(含首次、再次注册)。
2、对本机构注册的护士的执业地点等事项进行变更注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护士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广东省护士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行政许可类型及数量:
核准事项,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注册。
行政许可条件:
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并轨后)(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除外),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均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服刑期间;
2、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3、违反《中华人护士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4、不在护理工作岗位的;
5、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需提交资料:
(一)首次注册: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当年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毕业证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受聘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广东省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人事档案已在我省医疗机构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交人事部门的拟录用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
*在外省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还须提交外省卫生厅出具的未注册证明。
*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后两年内未注册者,还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3到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拟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还应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应粘贴在A4纸上,并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二)再次注册: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
3、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
4、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与原件符合,单位盖章);
*中止注册五年以上或《中华人护士办法》《办法》规定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还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3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变更注册(分为入省、出省和省内变更注册三种):
1、入省变更注册:除提交首次注册第2至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⑴《护士入省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⑵《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2、出省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和新的5寸软盘。
3、省内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和《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受理机关、地址及电话:
受理机关:河源市卫生局医政科;
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大院1号楼;
电话:0762-3341476。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河源市卫生局。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所需资料交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将审核后的材料统一提交市卫生局医政科;
3、市卫生局医政科在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书》。
4、受理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和信息录入。合格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5、审核合格后,予以注册(重新注册、变更注册);
6、申请人到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护士执业证书》/或其他证明。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首次注册的,不含省卫生厅发放《护士执业证书》时间)。不合格需要整改的,自完成整改之日起计算。
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注册:8元/次;再次注册4元/次;依据、国家计委《关于收取护士注册费的》((94)财综字第121号)。
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加盖注册专用章的《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限2年。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类别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士工作。
xiaomao7taotao 7小时前发布 赞 900
出的,注册后有效期是在5年,你可以去医学敎育网上看看相关考试的信息!
爱宇冰冰 12小时前发布 赞 781
执业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生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2022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医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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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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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小天兵 12小时前发布 赞 350
心晴joanny 12小时前发布 赞 639
参考一下别的地方的
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办理指南
所属部门:卫生局
(发布时间:2022-10-25点击数:1160)
行政许可内容:
1、对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拟在市卫生局批准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计划生育机构中执业的护理技术人员进行执业注册(含首次、再次注册)。
2、对本机构注册的护士的执业地点等事项进行变更注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护士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广东省护士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行政许可类型及数量:
核准事项,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注册。
行政许可条件:
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并轨后)(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除外),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均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服刑期间;
2、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3、违反《中华人护士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4、不在护理工作岗位的;
5、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需提交资料:
(一)首次注册: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当年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毕业证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受聘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广东省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人事档案已在我省医疗机构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交人事部门的拟录用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
*在外省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还须提交外省卫生厅出具的未注册证明。
*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后两年内未注册者,还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3到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拟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还应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应粘贴在A4纸上,并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二)再次注册: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
3、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
4、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与原件符合,单位盖章);
*中止注册五年以上或《中华人护士办法》《办法》规定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还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3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变更注册(分为入省、出省和省内变更注册三种):
1、入省变更注册:除提交首次注册第2至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⑴《护士入省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⑵《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2、出省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和新的5寸软盘。
3、省内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和《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受理机关、地址及电话:
受理机关:河源市卫生局医政科;
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大院1号楼;
电话:0762-3341476。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河源市卫生局。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所需资料交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将审核后的材料统一提交市卫生局医政科;
3、市卫生局医政科在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书》。
4、受理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和信息录入。合格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5、审核合格后,予以注册(重新注册、变更注册);
6、申请人到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护士执业证书》/或其他证明。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首次注册的,不含省卫生厅发放《护士执业证书》时间)。不合格需要整改的,自完成整改之日起计算。
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注册:8元/次;再次注册4元/次;依据、国家计委《关于收取护士注册费的》((94)财综字第121号)。
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加盖注册专用章的《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限2年。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类别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士工作。
相关表格:可在广东省卫生厅网站()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