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研究生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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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娟丽,女,2022年生,湖北崇阳人,教授,政治学博士,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22年考入武汉大学政治学系行政管理学专业学习,2022年被保送攻读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刘德厚教授。2022年晋升为副编审, 2022年破格晋升为编审。2022—2022年赴韩国汉阳大学从事访问讲学一年,2022年遴选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并转聘为教授。现任《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常务副主编。
可以的。
在武汉新推出的政策中,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十分宽松,基本大学毕业生想落户武汉都没有太大难度,而积分落户主要适合学历较低而在武汉呆了一段时间有些基础(社保,居住证等)的人群,每年申报有时间窗口,今年的申报期在10月份。
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
根据《市招才局、市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武招才办[2022]6号),市局决定,自2022年10月16日开始,全面受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办理落户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扩展资料:
武汉大学生落户流程
毕业3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单》。
参考资料:湖北省人民政务门户网站-高校毕业生落户武汉新政
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
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扩展资料
《市招才局 市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
各区(开发区)招才局、分局: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如下:
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人民—《市招才局 市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
参考资料来源:长江网—武汉关于办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
会的,将会记录在案。
以武汉大学为例,为适应国家人事工作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及时收集、整理,不断充实完善。毕业时学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材料,包括获得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团、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等荣誉称号的登记表,各类奖学金登记表及其他获奖评审证明材料。
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入党、入团的申请书、志愿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及党团组织建设上形成的其他材料;参加党派的申请书、登记表等材料。
扩展资料:
研究生入学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已拟录取的保送生,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推免生,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保送后成绩出现大幅度下滑的,尤其出现不及格的,会被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拟录取,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在中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者,或报名信息错误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