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印章不见

二级建造师印章不见

最新回答

Pocky小豆丁
申请建造师增项注册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资料一式一份):
1、《一级\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复印件和执业印章(执业印章盖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
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一级\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意见表》(一级由企业版打印,二级由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管理版打印)。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可爱的giraffe
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
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

苏建管企〔2022〕22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省属企业,驻苏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令第153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施工企业管理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抄报: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筑行业协会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 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22〕10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为二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负责所管理的企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的接收、核对、汇总、上报工作
二、注册申报程序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五条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应当在江苏省建造师(项目经理)信用管理(网址:[url=][color=#0000ff][/color][/url])内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六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七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1-2)和上述材料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附表1-3)、《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企业申请人)》(附表1-4)、《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专业)》(附表1-5)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报省建管局。
第八条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附表2-1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2-2)和上述材料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核对意见表》(附表2-3)、《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企业申请人)》(附表2-4)、《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专业)》(附表2-5)和申请人的申请表及原注册证书报省建管局。
第九条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自然情况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表3-1);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注册建造师自然情况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附表3-2)和申请人的申请表及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报省建管局。
第十条 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4-2)和上述材料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核对意见表》(附表4-3)、《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企业申请人)》(附表4-4)、《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专业)》(附表4-5)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报及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报省建管局。
第十一条 注销注册
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建管局办理注销手续。
申请人或其聘用的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附表5-1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向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二条 重新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B 申请重新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附表6-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6-2)和上述材料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核对意见表》(附表6-3)、《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企业申请人)》(附表6-4)、《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专业)》(附表6-5)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报省建管局
第十三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附表7-1)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或在江苏建筑业网站声明遗失。
T 第十四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9W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附表7-1);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第十五条 申请初始注册的,聘用企业应将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内注明签发日期的页面、申请人和聘用企业签定的聘用劳动合同的首尾两页扫描上网。
第十六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下述专业申请注册: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三、核对与审批
第十七条 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按照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遗失补办、污损更换和注销注册有关规定,对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人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
第十八条 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包括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劳动合同等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认真核对,并按规定填写核对意见。
第十九条 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并作出书面意见;对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并作出书面意见。意见为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省建管局收到核对意见等材料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省建管局在5日内办结
第二十二条 对申请延续注册的,省建管局收到核对意见等材料后,10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审批日期为注册证书签发日期,注册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3年,执业印章与注册证书有效期相同。
第二十三条 省建管局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二十四条 省属企业、驻苏企业和军队企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人员由聘用企业向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工作委员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其材料按本办法要求报送。
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二十五条 注册证书
(一)注册证书采用墨绿纸制材料,形状为长方形,长124mm,宽87mm,由统一样式,省建管局印制。
(二)注册编号由一个汉字和12位伯数字组成
注册编号的汉字和各组数字的含义为
1、编号首位汉字为“苏”,表示我省省份简称;
2、第2位为“2”表示二级注册建造师;
3、第3、4位为“32”,表示我省省级行政区划代码
4、第5、6位表示取得资格证书年份,如2022年取得资格证书的,表示为“05”;
5、第7、8位表示初始注册年份,如2022年初始注册的,表示为“07
6、第9-13位表示初始注册时,申请人的注册流水号,如第1个表示为“00001”。
例如:苏232050700001,表示该注册建造师注册地是江苏,级别是二级,资格证书为2022年取得,首次注册年份为2022年,首次注册时流水号是00001。
(三)注册编号一经注册不得改变。
(四)注册证书的注册编号与执业印章的注册编号相
第二十六条 执业印章
(一)执业印章式样
执业印章式样由统一样式,省建管局印制,如下图:
1、印章形式为同心双椭圆。规格分别为:外圆长轴50mm、短轴36mm,内圆长轴36mm、短轴22mm,印模颜色为深蓝色
2、执业印章按样章的规格、形式制作,并依次标示:
(1)“中华人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宋体、字高4mm;
(2)印章持有人姓名,中隶书、字高4mm;
(3)注册编号与印章校验码,宋体、字高5mm;]0U7m,W!W
(4)注册专业,宋体、字高3mm;
(5)执业印章有效期截止日期,宋体、字高5mm;
(6)聘用企业名称,宋体、字高4mm
3、“苏232050700001(02)”中,“苏232050700001”为注册编号,02为印章校验码。
4、样章中“07”表示印章有效截止日期是2022年9月7日。
(二)执业印章校验码
印章校验码由2位伯数字组成,表示印章遗失作废后补办印章的累计次数。初始注册时校验码为00,第1次补办为01,最多次数为99。
(三)注册专业简称
建筑工程专业简称“建筑”,公路工程专业简称“公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简称“水利”,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简称“市政”,矿业工程专业简称“矿业”,机电工程专业简称“机电”。各专业简称之间由一个空格“ ”连接,表示有多个注册专业,如“建筑 公路”表示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
(四)无论申请人注册一个专业还是多个专业,只核发一本注册证书和一枚执业印章
(五)注册多个专业,由于专业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导致专业之间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不同的,执业印章有效截止日期为注册有效期最早截止专业的日期
第二十七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后,申请人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通过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或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工作委员会向我局交回原建筑业企业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上述部门负责收回、销毁,并报我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建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深夜黑暗厨房
二级建造师转注册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变更注册申请表:1、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要在新聘用企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中打印;2、变更注册表需要本人签字,原聘用企业签字盖章同意二级建造师转出,新聘用企业签字盖章同意调入;二、原单位解聘证明:二级建造师的原聘用单位要为二级建造师开出单位解聘证明,但是要保证企业已有二级建造师数量能够满足企业的资质要求。
三、新调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无资质证书,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四、新单位劳动合同二级建造师新签的劳动合同中,一定要有聘用单位的法人盖章(或者签字)、公司盖章、二级建造师签字。五、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要准备好,同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也要准备好,并盖好执业印章。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二)、申请材料目录: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三)、行政许可程序: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3、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adamjackjason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很高兴为你服务。我是百度特邀答主谢学姐在线解答,教育机构资深老师,拥有五年工作经验,累计服务6000人,回复需要几分钟时间,请耐心等待一下哦。。1、自2022年11月1日起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已停止收取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费和印章费。2、自2022年11月1日起,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上述注册师种的执业印章。相关人员注册成功后,需制作执业印章的,由印章持有人自行委托经部门备案的印章厂刻制。上述注册师种的执业印章继续延用全国相关注册管理机构统一的印章模式(详见附件)。执业印章数据可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注册人员查询”栏目中查阅,也可在对应专业全国注册管理中查阅。2022年11月1日前已收取印章费的,仍按原规定办理印章刻制及发放工作。旧章不回收省厅行政服务中心受理上述注册师种的相关注册业务时,不再收回旧执业印章;各设区市(含平潭)发放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及勘察设计工程师延续注册执业印章时,不再收回旧执业印章真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哦,同时也祝您生活愉快,天天开心提问我想问问,我二级建造师,我一直没有见过印章,是在单位领去了,还是我上哪领取,我怕别人给我用了回答不发放了哈相关人员注册成功后,需制作执业印章的,由印章持有人自行委托经部门备案的印章厂刻制。上述注册师种的执业印章继续延用全国相关注册管理机构统一的印章模式提问我现在手里就是有个考完试发的资格证书哦,就是现在都不用这个章,我不用担心别人用不用我章的问题对吧?回答对的亲提问我的证现在挂在一个单位去了,让我配合考了安全B证,说是升级用,那我怎么才能知道他们用没有我得证去挂没挂项目呢?回答 二建证挂项目查询步骤:1,打开各省的建设厅官方网站或者是各省份的建造师管理平台,不同省份建造师管理平台不一样,找到相关链接入口,可以进入查询。2,查找个人管理窗口,也就是建造师个人版,能够看到里面的注册及相关的信息;3,输入个人管理密码,密码多为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时设置的密码,如果不清楚自己的注册密码,可以联系当时办理初始注册申报的人,或者是电话咨询建设厅进行重置密码。4、建造师个人版面中会反映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和注册单位的详细信息,以及建造师是否在注册期间承接的工程项目详情。对于建造师证书是否挂在哪些工程项目上在最后一栏会有一个工程业绩项目,如果有信息就证明是挂过的,如果是空白,那就属于没有参加过工程项目。提问正常是不是了安全B证后,应该给我额外加钱的呢?回答对的呀更多22条
冰雪皑皑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核对意见表》(要通过网上平台打印);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增项都在省厅办理的,不知你是什么地区的

相关问答

二级建造师章不见了

1、找到另一家可以接收你的建造师证的单位2、原单位资质锁中点人员调出3、原单位开具解聘证明4、现单位资质锁点调入,把变更注册申请表打印出来后去原单位盖章5、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原聘用单位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解聘证明、与现单位的劳动……

双鱼0303

二级建造师不要印章

从开始二级建造师注册成功后,建委不再刻制和发放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了,有需要的企业可以直接刻制了,下面介绍了相关文件以及印章样式:根据住房和城乡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建注〔2022〕1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如下:自2022年12月1日起,建委将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注……

koko乔纳

二级建造师印章不取

参加考试合格所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证是资格证书,不能全国通用,只能通过本省注册成功后所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这个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全国都可以以二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二级建造师  1、初始注册证书领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则上由原报送部门(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统一领取。……

么么哒狂人

二级建造师印章不见

1、找到另一家可以接收你的建造师证的单位2、原单位资质锁中点人员调出3、原单位开具解聘证明4、现单位资质锁点调入,把变更注册申请表打印出来后去原单位盖章5、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原聘用单位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解聘证明、与现单位的劳动……

wxb2066472463

二级建造师印章不见了

1、找到另一家可以接收你的建造师证的单位2、原单位资质锁中点人员调出3、原单位开具解聘证明4、现单位资质锁点调入,把变更注册申请表打印出来后去原单位盖章5、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原聘用单位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解聘证明、与现单位的劳动……

迪士尼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