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申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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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证注销流程:
由企业单位登陆企业资质管理页面,申请待注销的人员证书注销,分别在个人界面和企业界面申请注销,并打印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名,企业意见中签字盖章
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人签字并盖章;
将后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及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印章送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科室,备案注销,时间一般在40天左右。
一、办理依据:
1、《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令第153号);
2、《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22]101号);
3、《关于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第278号);
4、《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建办市[2022]54号)。
二、办理条件:
1、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2、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
三、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和污损更换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身份证明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2)遗失补办的: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污损更换的: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四、材料要求
1、《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五、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建筑建材业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以本单位企业卡的编码、标识码和密码登录“二级建造师补办证章”、“二级临时建造师补办证章”栏目进行网上填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和污损更换申请表》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批结果在建筑建材业网公布;
二级建造师转注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1、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要在新聘用企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中打印;
2、变更注册表需要本人签字,原聘用企业签字盖章同意二级建造师转出,新聘用企业签字盖章同意调入;
二、原单位解聘证明:
二级建造师的原聘用单位要为二级建造师开出单位解聘证明,但是要保证企业已有二级建造师数量能够满足企业的资质要求。
三、新调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无资质证书,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四、新单位劳动合同
二级建造师新签的劳动合同中,一定要有聘用单位的法人盖章(或者签字)、公司盖章、
二级建造师签字。
五、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要准备好,同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也要准备好,并盖好执业印章。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二)、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三)、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
3、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请以当地实际需求为准!!!!
二级建造师转注册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1、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要在新聘用企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中打印;
2、变更注册表需要本人签字,原聘用企业签字盖章同意二级建造师转出,新聘用企业签字盖章同意调入;
二、原单位解聘证明:
二级建造师的原聘用单位要为二级建造师开出单位解聘证明,但是要保证企业已有二级建造师数量能够满足企业的资质要求。
三、新调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无资质证书,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四、新单位劳动合同
二级建造师新签的劳动合同中,一定要有聘用单位的法人盖章(或者签字)、公司盖章、
二级建造师签字。
五、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要准备好,同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也要准备好,并盖好执业印章。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二)、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三)、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
3、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
建材网建材网[引用时间2022-12-19]
一、网上填报并打印申请表 申请人登陆“中国建造师网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申报网址:)
详细步骤:
第1步:打开网页;
第2步: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
第3步:进入“建造师管理”页面(有配图),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
第4步:进入“住房和城乡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页面,并在出现红色文字的区域选择省份(为了方便演示,在此选择北京市),点击“进入”;
第5步:出现“北京市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页面;
第6步: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第7步:进入“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页面,在“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重新、遗失等注册登录入口”下填写相关信息并登录;
第8步:保存并生成个人申请数据文件;
第9步:打印申请表,申请表带有条形码。
二、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原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以北京为例)相关材料(即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注册申报成功后直接打印;
2、《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汇总表》注册申报成功后直接打印;
3、申请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和执业印章;
4、申请人身份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8、申请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提示:上述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申请表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
A4纸,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三、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新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住建委办理。
四、申请人可自受理后第四个工作日到印章公司领取印章;
注:领章须带受理书原件。
五、申请人到新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住建委领取证书。
注:取证须带受理书原件。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机构:原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区县住建委
受理方式:网上填报、书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