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六年
小乐乐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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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onafirst1 2小时前发布 赞 421
2022年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六条规定: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晓晓彤儿 2小时前发布 赞 289
酸奶娃儿 9小时前发布 赞 785
不会自动注销,但你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印章已失效。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令第153号)
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办理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所需提交资料:
注销注册申请表(企业注册申请后直接打印,贴相片);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办理条件之一的证明(离职证明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
☆ 市属企业到市级核验原件,再到省级交件。
*以上书面材料份数按一式二份要求提供。
百变粉豹子 10小时前发布 赞 302
注册机关注销二级建造师的原因主要依据是《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详细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二级建造师如被注销后如要继续使用二级建造师,必须进行重新注册,申请重新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更多二级建造师详情
石门小可爱 11小时前发布 赞 985
是否允许请咨询2省的建设厅注册中心,人家的才是权威答复。
但只要注册了,哪个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全国通用的。
?二级建造师是否能跨省注册和怎么跨省注册的讨论由来已久。
根本原因是没有对跨省注册的问题给予明确说明,同时政策文件前后矛盾,目前各省对二级建造师都有一套自己的办法。
能不能转入转出,怎么转入转出只有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能够给予准确答复,所以请楼主电讯广东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人家的答复才是权威答复!我们这里回答的仅供参考。
文件渊源如下:2022年12月5日发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行政区域内有效,同时张鲁风的讲话《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提到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这也是设立制度的初衷。
但是2022年发布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又规定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义执业。
注意是“参加全国统考”,因为目前广东应该不是全国统考。
因为二级建造师是归各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所以各省又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再见下。
所以想要准确的答复只能是直接询问建设厅的注册中心。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华人人事部??? 中华人???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原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 张鲁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第六条?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上海市:???? (一)申请人应当取得由上海市人事局签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主项专业)、《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指加考的增项专业),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暂不受理非在本市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
? 二,新疆:? 注册对象,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一级或二级中华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符合注册申报条件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广西(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七条 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我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 四,宁夏??? (七)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且该省(市)未使用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市)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 五,浙江:?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精神,非本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不予在本省内注册。
六,天津(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八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七,福建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省外向型企业所聘用注册建造师持非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需在本省注册的,可由省建设厅驻外办事机构出具相关证明;??????二级建造师是否能跨省注册和怎么跨省注册的讨论由来已久。
根本原因是没有对跨省注册的问题给予明确说明,同时政策文件前后矛盾,目前各省对二级建造师都有一套自己的办法。
能不能转入转出,怎么转入转出只有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能够给予准确答复,所以请楼主电讯广东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人家的答复才是权威答复!我们这里回答的仅供参考。
文件渊源如下:2022年12月5日发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行政区域内有效,同时张鲁风的讲话《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提到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这也是设立制度的初衷。
但是2022年发布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又规定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义执业。
注意是“参加全国统考”,目前广东应该不是全国统考。
因为二级建造师是归各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所以各省又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再见下。
所以想要准确的答复只能是直接询问建设厅的注册中心。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华人人事部?? 中华人??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原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 张鲁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第六条?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上海市:???? (一)申请人应当取得由上海市人事局签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主项专业)、《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指加考的增项专业),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暂不受理非在本市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
? 二,新疆:? 注册对象,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一级或二级中华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符合注册申报条件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广西(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七条 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我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 四,宁夏??? (七)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且该省(市)未使用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市)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 五,浙江:?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精神,非本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不予在本省内注册。
六,天津(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八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七,福建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省外向型企业所聘用注册建造师持非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需在本省注册的,可由省建设厅驻外办事机构出具相关证明;??????二级建造师是否能跨省注册和怎么跨省注册的讨论由来已久。
根本原因是没有对跨省注册的问题给予明确说明,同时政策文件前后矛盾,目前因为二级建造师是归各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所以各省又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对二级建造师都有一套自己的办法。
能不能转入转出,怎么转入转出只有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能够给予准确答复,所以请楼主电讯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人家的答复才是权威答复!我们这里回答的仅供参考。
文件渊源如下:2022年12月5日发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行政区域内有效,同时张鲁风的讲话《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提到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这也是设立制度的初衷。
但是2022年发布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又规定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义执业。
注意是“参加全国统考”。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华人人事部中华人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原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 张鲁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上海市:(一)申请人应当取得由上海市人事局签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主项专业)、《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指加考的增项专业),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暂不受理非在本市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
二,新疆:注册对象,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一级或二级中华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符合注册申报条件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广西(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第七条 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我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四,宁夏(七)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且该省(市)未使用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市)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五,浙江:、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精神,非本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不予在本省内注册。
六,天津(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第八条 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七,福建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省外向型企业所聘用注册建造师持非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需在本省注册的,可由省建设厅驻外办事机构出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