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期中支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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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与程序,相应法律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规定,主要还是靠合同约束,并受《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及地方的规定调整。《中华人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中华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关于工程款支付比例,规定是: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支付方式: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扩展资料:
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
1、工程量的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量的确认应做到:
(1)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合同收入的组成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作了如下详细规定:
(1)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 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须明确延期支付时间和从发包方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
工程进度款-百度百科
《合同法》中无约定,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有相应规定:
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发包人收到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扩展资料:
案例:惠州市规定工程预付款比例不超过15%
日前,惠州市财政局印发并开始实施《关于市级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其中对投资项目的前期管理、资金预算和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工程价款的支付比例上,其中明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过15%,抢险、救等特急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过30%。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该办法,意在规范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加强管理和,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据介绍,所谓投资项目财务管理,是指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贷(借)款、国债、地方债券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投资项目必须依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或采购,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及咨询服务等。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投资项目资金实行财务核算集中,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同时,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中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证金或保函期限按建设工期确定,如提交的为履约保证金,由建设单位开设保证金银行专户,期满后退还。
针对工程价款及各项待摊费用支付比例,《办法》也有明确规定。例如,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过15%,如遇特急工程(抢险、救等)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过30%。而针对合同价款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超过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完成审核前,支付比例不超过90%。
同时,工程勘察、设计费的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过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支付比例不超过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监理费用的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过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比例不超过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不超过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此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工程价款支付比例不超过95%,余款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支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中国党新闻网-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 15%
二、二级建造师挂靠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1,挂靠流程:取得证书---找到诚信企业---洽谈挂靠协议---签协议并把证书及相关证件交给企业---企业支付定金----企业将资料提交给住建部注册----注册成功颁发注册证书和注册执业印章---支付尾款。(如挂项目的还涉及到考B证,项目出场,项目补助支付等)
2,由上可知注册的时候只要你把证件交给企业,由企业完成注册就可以了,你自己是不需要去的。
3,主要注意事项:挂资质还是挂项目(即挂证不挂章和挂证挂章),费用,支付时间,社保,是否考取安全员B证,证书保管,项目补助,招投标及项目出场费用,考B证、年审、继续教育费用,挂靠期限费用,到期转出条款,违约条款等。
4,费用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建议参考当地的市场价,主要还是要找到一家可靠的企业挂靠,避免。
二、二级建造师挂靠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1,挂靠流程:取得证书---找到诚信企业---洽谈挂靠协议---签协议并把证书及相关证件交给企业---企业支付定金----企业将资料提交给住建部注册----注册成功颁发注册证书和注册执业印章---支付尾款。(如挂项目的还涉及到考B证,项目出场,项目补助支付等)
2,由上可知注册的时候只要你把证件交给企业,由企业完成注册就可以了,你自己是不需要去的。
3,主要注意事项:挂资质还是挂项目(即挂证不挂章和挂证挂章),费用,支付时间,社保,是否考取安全员B证,证书保管,项目补助,招投标及项目出场费用,考B证、年审、继续教育费用,挂靠期限费用,到期转出条款,违约条款等。
4,费用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建议参考当地的市场价,主要还是要找到一家可靠的企业挂靠,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