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调整对初级会计有影响吗
春天里的秋天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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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大明白 1小时前发布 赞 932
英式风情茶 9小时前发布 赞 763
在上,再次传来了增值税税率下调的好。3月5日,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同时,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对此,有代表表示,这对制造业企业是重大利好。
那么,降低增值税税率又将对企业产生哪些影响呢?
国金策略李立峰团队分析认为,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假如只影响产品价格,且产品供求不发生变化,那么增值税对企业盈利不产生影响。
但是在实际中,增值税率的增减导致终端商品价格的升降,或对产品需求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利润水平;上下游产业的税负转嫁能力差异,也会导致增值税调整对不同企业盈利产生不同的影响;增值税调整对企业流产生影响,同时对附加费产生影响,进而对企业盈利产生间接影响。
也有市场观点认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不一定能从增值税减税中获利,实际效果既要看行业的整体减税规模,也要看企业对上下游和消费者的议价能力。如果企业不具有议价能力,则减税利好由上下游企业/消费者获得。因此,对于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增值税减税对企业的直接利好可能很有限。
墨剂先生 12小时前发布 赞 791
紫薯飘香 12小时前发布 赞 504
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此类情况不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此类情况不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根据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差错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此类情况应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错,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既不是损益类科目,也不是权益类,它作为损益类项目的过渡性科目,其余额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金额不体现在本期利润表上,而是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中。
(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最终结转后无余额。
(5)“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需要设置二级明细科目,使用一级科目即可。
参考资料: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百度百科
小豆子就是我 12小时前发布 赞 940
会计政策变更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但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这种情况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这一情况是指,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使企业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改变原有会计政策,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以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企业因满足上述第(2)条的条件变更会计政策时,必须有充分、合理的证据表明其变更的合理性,并说明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会计信息的理由。
如无充分、合理的证据表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或者未经股东大会等类似机构批准擅自变更会计政策的,或者连续、反复地自行变更会计政策的,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照前期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处理。
下列情况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例如,某企业以往租入的设备均为临时需要而租入的,企业按经营租赁会计处理方法核算。该企业原租入的设备均为经营性租赁,本年度起租赁的设备均改为融资租赁,由于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有着本质差别,因而改变会计政策不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该企业改变低值易耗品处理方法后,对损益的影响并不大,并且低值易耗品通常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占的比例不大,属于不重要的事项,因而改变会计政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涉及会计收益或兼用发生变化的,必然影响到企业会计利润发生增减变化,但是否调整所得税,不能以企业会计利润的变动为判断标准,而应以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否引起应纳税所得额发生增减变动为判断标准。如果某项会计政策变更,既使企业会计利润发生增减变动又引起应纳税所得额发生增减变化,就必须对所得税进行调整;如果某项会计政策变更,只引起企业会计利润发生增减变动,而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不需要对所得税进行调整。具体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判断:
第一,影响企业会计利润变化的收益和费用项目,在税法上对该部分收益和费用予以同时确认的交易或事项,通常需要调整所得税。如因会计政策变更,使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标准发生变化,从而引起主营业务收入发生增减变动,会计制度和税法均把主营业务收入作为利润的组成部分,在实现的当期予以确认。所以,会计政策变更使主营业务收入发生增减变动的,就需要调整所得税。
第二,影响企业会计利润变化的收益和费用项目,在税法上对该部分收益和费用不予以确认的永久性差异,通常不需调整所得税。如企业获得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当投资企业所得税率不高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率时(此时为永久性差异),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在会计上增加了会计利润,但在税法上免交所得税,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因会计政策变更而引起国库券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投资企业所得税率不高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率)发生增减变动的,不影响所得税,在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时不调整所得税。
第三,影响企业会计利润变化的收益和费用项目,在税法上对该部分收益和费用予以确认的时间性差异,通常需调整所得税。比如,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所得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率时(此时为时间性差异),税法上要求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补交所得税,这时需要调整所得税。
税率计算
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追溯期间税率发生变化是指追溯期间采用不同税率计算所得税。由于税率变化,会计核算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在应付税款法下,应纳所得税额是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当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无论是永久性差异还是时间性差异均在当期予以确认;在递延法下,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照当期现行税率计算,在转回时间性差异时,仍按原来发生时的税率计算,在税率发生变动时,不调整原递延税款账户余额;在债务法下,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无论是发生期还是转回期均按变更后的现行税率计算,税率发生变动时按照变动后的税率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基于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债务法对税率变动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在计算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所得税时,要结合本单位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来确定。仍以前例说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期间税率变更情况下所得税调整额的计算。
累积影响数
累积影响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假设与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累积影响常可以通过以下各步计算获得:
第一步,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第二步,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第三步,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如果需要调整所得税影响金额的);
第四步,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第五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如果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未来适用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方法。采用未来适用法时,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须重编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企业会计账簿记录及会计报表上反映的金额,变更之日仍然保留原有金额,不因会计政策变更而改变以前年度的既定结果,企业应当在现有金额的基础上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
变更事例
会计政策变更从2022年开始,全球500强企业就像得了传染病一样,一个接一个地爆出丑闻,安然的破产,在线-时代华纳的巨亏,世界通信公司的造假,还有施乐、环球电讯等等不一而足,无不打击着投资者的信心,导致全球股市全面进入低谷。由此人们不由得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大公司在短期内接连出事?中国会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形呢?其实,国际大公司出事,主要同会计处理有关,有的因会计政策变更,也有的确实是与审计师合谋造假。而在中国,随着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类似情形恐怕很难避免。实际上,因四项计提扩大为八项计提,去年年报总体业绩就下降了三成,这已经反映了与国际会计接轨过程中的阵痛,这个过程肯定还将延续。在我们的一些上市公司中已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及早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