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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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不允许的。
以黑龙江省为例,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对象为我省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存在的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违法违规行为。
本《》中的“证”为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为目的,将本人持有的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违规到非工作单位使用的行为。通过集中治理,清理整顿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执业的机构和人员,对“证”行为形成强大威慑,有效遏制“证”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质量,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扩展资料:
注册造价师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2、未经注册以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由省级注册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造价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应急厅-关于集中治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行为
首先要说明的是,消防师证不是,请大家不要轻信那些流言。大家之所以认为是,究其原因是消防工程师暂停注册而致。
为坚决贯彻《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从即起停止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我局将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从业行为的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那么消防工程师为什么暂停注册了?
顾名思义,消防工程师是暂时注册。根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部门正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原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登记流程需按照新的要求进行调整。此次暂停注册无非是整改消防工程师和消防机构,是消防机构和消防工程师更专业化!消防事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国家对此一直非常重视,因此消防工程师怎会就此凉凉呢?
消防证真的没用了吗?
不会没用,反而会更有价值。
目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约数万家,虽然消防临时资质取消,但想要经营业务还是需要一定的资质条件的,那就是必须配需相对应的消防工程师,如果不具备,就会被认定为做出虚假承诺,因此这个证书还是非常有用的,需求量也会很大。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安心很多呢,记住消防工程师只是暂停注册,新的《消防法》正在制定中,只不过还需要一点时间而已。在这期间大家千万要稳住阵脚,不要轻信那些无所谓的留言,只管塌下心来努力备考才是。
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起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必然要与监理企业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1. 如果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要承担一定的监理责任:
(1)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2)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
(3)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 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
2. 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1)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引发安全事故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
(3)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七、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
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纪守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监理工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以监理工程师名义执行业务的人员,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以欺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销其证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3年之内不允许考试及注册。
(3)监理工程师出借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情节严重的,将被销证书,收回执业印章,3年之内不允许考试和注册。
(4)监理工程师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可能受到罚款的处罚。
(5)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的,将被注销其注册证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将受到罚款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将被没收。
(6)对于监理工程师在执业中出现的行为过失,产生不良后果的,
第一节 法的特征和分类
了解法的特征和分类。
第二节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及其重要意义
一、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
二、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
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一、了解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二、掌握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掌握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安全机构的规定;
二、熟悉安全设施、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的规定;
三、熟悉生产经营作业现场安全的规定;
四、了解安全生产的其他规定。
第四节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掌握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二、熟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节 安全生产的
一、熟悉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及其人员的职责;
二、掌握安全生产的内容。
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与调查处理
一、了解各级人民应急的职责;
二、了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规定;
三、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第七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一、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了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三、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第一节 人矿山安全法
一、了解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二、了解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
三、了解矿山开采安全保障的规定;
四、熟悉矿山企业安全的规定。
第二节 人消防法
一、熟悉火预防、消防组织、灭火的法律规定;
二、掌握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人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熟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
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一节 人刑法
一、了解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罪名和刑罚的规定;
二、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三、熟悉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的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四、掌握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的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刑事责任;
五、掌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第二节 人行政处罚法
一、了解行政处罚的原则;
二、掌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三、掌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四、了解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五、了解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六、熟悉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
第三节 人劳动法
一、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二、熟悉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三、了解劳动安全卫生违法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第四节 人职业病防治法
一、掌握职业病的范围;
二、掌握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前期预防的规定;
三、熟悉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规定;
四、熟悉对职业病防治进行的规定;
五、掌握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六、熟悉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五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第一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一、了解现行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
二、熟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三、熟悉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权;
四、掌握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
五、了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六、掌握煤矿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一、掌握重大安全隐患的范围;
二、熟悉煤矿行政许可的规定;
三、熟悉停产整顿的规定;
四、了解关闭煤矿的要求;
五、了解违反本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一、熟悉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了解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三、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四、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定。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
一、了解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要求;
二、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及登记过程中安全的规定;
三、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烟花爆竹安全条例
一、掌握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规定;
二、了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规定;
三、了解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规定;
四、熟悉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
五、了解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一、熟悉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掌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三、掌握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
第七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一、掌握特种设备的范围;
二、熟悉特种设备生产的安全规定;
三、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规定;
四、掌握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
五、了解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一、了解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责任主体;
二、掌握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事故种类;
三、熟悉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
四、了解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
第九节 工伤保险条例
一、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
二、熟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规定;
三、熟悉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
第六章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第一节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一、了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要求;
二、熟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规定;
三、掌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的规定;
四、掌握注册安全工程师职责的规定。
第二节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办法
一、了解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的要求;
二、掌握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规定;
三、熟悉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的规定;
四、了解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的规定;
五、掌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的规定。
第三节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一、了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适用范围;
二、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规定;
三、熟悉行政处罚的种类;
四、了解行政处罚的程序;
五、掌握行政处罚的适用;
六、了解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四节 劳动防护用品规定
一、了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检验、经营的规定;
二、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的规定;
三、了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
四、掌握生产、经营单位、检测检验机构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