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要求,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要求,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中医五官科学(专业代码:100511)招生计划:12人

中医五官科学(专业代码:105706)招生计划:10人

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100602)招生计划:2人

二、复试内容和要求:

1.专业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由眼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和形式,制定统一提纲。

2.复试面试包含临床实践技能测试、外语阅读或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点考查和综合提问。专业知识点考查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提问侧重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应变表达能力、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心理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三、复试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学校2016年实际下拨的招生总规模,结合学科建设需求,实行择优录取。

1.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为100分,面试为100分(学术型面试提问占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30分;专业型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最后总成绩:为初试(即国家统考)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3.择优录取原则:按最后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择优录取。当最后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复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提问成绩>临床实践技能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4.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6日上午在一教学楼三楼眼科学院会议室外张贴公布。

四、调剂原则:

(一)调剂总原则:

在考生通过我校组织的研究生复试合格后,根据学院、学科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同一学科(指复试笔试科目相同的学科)的最后总成绩排序,结合学科发展、导师和考生意愿、市场需求,分步实施考生调剂。

(二)2016年眼科学院接收校内调剂,接收初试科目为中医综合、中西医综合、西医综合的调剂生。学生调剂须填写《2016年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申请表》,按程序进行调剂。调剂考生务必参加学院组织的调剂面试。录取后无论任何原因不报到者,学校将此纳入诚信记录。

五、导师的确定:

1、请考生于2016年4月1日17:00前,前往眼科学院309办公室领取并填写《2016年眼科学院研究生拟选导师申请表》。

2、确定导师一般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按专业方向为基础,学生以最后总成绩高低排序,适当考虑导师意见。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内容

  

   时间

  

   地点

  

   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2016年4月5日

   上午10:00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楼眼科病房

  

   外语能力及专业综合能力

  

   2016年4月5日

   下午16:00

  

   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一教三楼

   眼科学院会议室

  

   七、咨询及举报部门

咨询电话:一教学楼眼科学院312办公室联系人:路雪婧02887715027

举报电话:一教学楼眼科学院310办公室联系人:陶铮13980057985

八、未尽事宜,由眼科学院负责解释。

眼科学院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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