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调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初试成绩不低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划线专业须符合相关学院公布的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石河子大学2020年招生仅工商管理、会计、审计3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8.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于5月20日开通,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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