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大学关于调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通知

   各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 受新冠疫情影响,原定2020年4月18日至19日举行的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

   各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

受新冠疫情影响,原定2020年4月18日至19日举行的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推迟进行,现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6号),结合四川省疫情防控要求,学校经慎重研判,按照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的原则,对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做如下调整:

一、招考方式

因港澳台初试由以往在各报考点统一组织调整为由学校自主组织,我校初试环节调整为申请材料评议,各招生单位组织专家组根据材料评分体系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成绩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各招生单位将根据学科特点采取面试或面试加笔试形式。

二、招生时间节点

7月初接收材料,招生单位专家组及时完成评议并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7月中旬左右完成远程网络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确定,请考生密切保持与招生单位的联系。

三、招生流程:

(一)考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类型

  

顺序

  

材料内容

  

备注

  

  

  

  

  

1

  

   《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可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需签名确认

  

2

  

   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港澳地区考生: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或公证件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本科成绩单,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5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学术

  

水平

  

及综

  

合素

  

质材

  

  

6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有效期自入学年9月1日前倒推5年

  

7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论文发表等复印件

  

  

8

  

   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

  

  

9

  

   毕业学位论文复印件

  

   硕士毕业论文可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及详细摘要

  

10

  

   拟攻读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不少于1000字

  

11

  

   报考专业及学院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特别说明:所有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议。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详细咨询及纸质材料寄送地址:详见本通知文末。材料邮寄封面请注明港澳台考生申请材料。

(二)材料评议

由院系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前期学业成绩、学术水平、综合素质以及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选拔出参加院系复试的申请人。复试名单将予以公示。

(三)复试

1.复试具体时间及形式由各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2.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参见四川大学硕士、博士复试流程及网络环境要求。复试前招生单位将与考生一对一进行网络测试,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通畅。届时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考核内容:将对考生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进行考核。

(四)录取:

考生入学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及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录取加权计算公式为:S总=S材料评议×50%+S复试成绩×50%。

学校将严格招生选拔标准,招收和培养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的港澳台学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名单届时将在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五)体检

拟录取公示后,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体检表按招生单位要求按时寄送。

四、受理举报渠道

四川大学各招生单位成立港澳台招生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展开调查并及时回复举报人。

联系地址及方式见下。

五、注意事项

1.具体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及主动联系相关招生单位。

2.录取考生入学后3月内,招生单位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四川大学面向港澳台招生不收取材料评议及复试费。

六、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及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网络远程复试日期

  

101

  

  经济学院

  

袁老师

  

028-85418561

  

7月8日

  

待定

  

   通讯地址:望江校区经济学院北111室

  

102

  

  法学院

  

陈老师

  

028-85990959

  

7月8日

  

待定

  

   通讯地址:江安校区法学大楼2010室

  

103

  

  文学与新闻学院

  

刘老师

  

028-64709646

  

7月8日

  

待定

  

   通讯地址: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文学与新闻学院310办公室

  

106

  

  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

  

夏老师

  

028-85411171

  

7月7日

  

待定

  

   通讯地址:望江校区文科楼411室

  

204

  

  生命科学学院

  

彭老师

  

028-85412704

  

7月8日

  

待定

  

   通讯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B208室(610065)

  

3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邓老师

  

028-85416050

  

7月8日

  

待定

  

   通讯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第一理科楼附三楼材料学院院办(610065)

  

303

  

  电气工程学院

  

杨老师

  

028-85460836

  

7月8日

  

待定

  

   通讯地址:望江校区基础教学大楼A座222室(610065)

  

304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陈老师

  

028-85468665

  

7月8日

  

待定

  

   通讯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B座306办公室(610065)

  

401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朱老师

  

028-85501245

  

7月7日

  

7月13日

  

   通讯地址:人民南路三段17号四川大学华西校区第五教学楼41室学生科

  

402

  

  临床医学院

  

张老师

  

028-85421812

  

请考生加入QQ群:454763476

  

7月10日

  

7月16-17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国学巷37号华西医院第八教学楼210办公室

  

403

  

  口腔医学院/口腔疾病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晋老师

  

028-85501438

  

7月8日

  

待定

  

   通讯地址:人民南路三段14号华西口腔医学院教学楼A503室

  

405

  

  药学院

  

张老师

  

028-85503407

  

7月8日

  

待定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四川大学华西校区华西药学院第六教学楼2-23室

  

501

  

  公共管理学院

  

吴老师

  

028-85410381

  

7月8日

  

待定

  

   通讯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11室 (610065)

  

502

  

  商学院

  

陈老师

  

028-85416275

  

7月8日

  

待定

  

   通讯地址:四川大学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商学院409办公室 (610065)

  

625

  

  国际关系学院

  

雷老师

  

028-85415156

  

7月8日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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