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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茉默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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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l.一般认为,旧中国法律属于( )A.印度法系 B.普通法系C.英美法系 D.大陆法系2.法律的本质是( )A.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B.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C.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D.阶级性和合理性的统一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出现法律冲突时,依法( )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区别情形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裁决C.由国务院裁决D.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共同裁决4.世界上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C.法国 D.德国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是( )A.结社自由 B.示威自由C.信仰自由 D.迁徙自由6.对县、自治县、市的建置依法行使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7年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 )A.决议 B.条例C.规定 D.办法8.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传来取得的是( )A.法定继承 B.生产和扩大再生产C.没收 D.收益和添附9.法人只能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为法律行为,此代表机关就是法人的( )A.代表 B.法定代表C.代表人 D.法定代表人10.汇票和支票法定记载事项不同的是( )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B.付款人名称C.收款人名称 D.出票人签章11.纳税人有偷税行为的,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A.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B.5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C.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2.犯罪集团的人数必须是( )A.2人以上 B.3人以上C.4人以上 D.5人以上13.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是( )A.走私案件 B.贪污贿赂案件C.自诉案件 D.危害国家安全案件14.作为本诉的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开始后,被告人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本诉在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上有牵连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是( )A.给付之诉 B.变更之诉C.反诉 D.确认之诉15.当今国际社会,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 )A.地区 B.国家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l6.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一审管辖法院是(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17.法律规避的实现是当事人有意或故意地改变( )A.连接点 B.准据法C.冲突法 D.系属18.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19.确认《义勇军进行曲》为我国国歌的宪法是(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多长时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六个月 B.一年C.两年 D.四年2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授予( )A.最先发明的人 B.最先申请的人C.最先应用的人 D.最先声明的人2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A.破产企业所欠的银行贷款B.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C.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D.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23.受害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A.只能向产品的责任者要求赔偿B.只能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C.只能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D.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24.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 )A.原判刑期以上9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1个月B.原判刑期以上12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C.原判刑期以上18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6个月D.原判刑期以上24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9个月25.“犯罪一一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以上关于犯罪本质的论断出自马克思、恩格斯的( )A.《黑格尔哲学批判》 B.《德意志意识形态》C.《共产党宣言》 D.《自然辩证法》26.案件由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为( )A.上诉审 B.第二审C.提审 D.再审27.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中,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其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A.1个月 B.3个月C.6个月 D.1年28.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特有证据种类是( )A.现场笔录 B.鉴定结论C.勘验笔录 D.视听资料29.赋予原始国籍的标准之一是以父母的国籍为准,即血统主义。那么,以父母双方任一方的国籍为准的是( )A.单系血统主义 B.双系血统主义C.单方血统主义 D.双方血统主义30.我国民事诉讼法把在中国没有住所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均规定为自收到起诉状或上诉状或判决书后( )A.10日内 B.15日内C.20日内 D.30日内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合法原则 B.合理原则C.效能原则 D.便民原则E.责任原则3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寻求解决的途径包括( )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E.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3.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开庭审理包括( )A.开庭准备 B.法庭调查C.法庭辩论 D.被告人最后陈述E.宣告判决34.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对驻在国的义务包括( )A.尊重驻在国法律的规定B.不干涉驻在国内政C.不滥用外交特权D.不在驻在国为私人利益从事专业或商业活动E.不滥用豁免权35.下列选项中具有权利和义务双重性质的有( )A.选举 B.劳动C.受教育 D.服兵役E.纳税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逮捕3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8.背书39.紧急避险40.空中劫持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42.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43.简述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44.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刘某是某市电子管厂临时工,李某是该厂仓库保管员。刘某因参加赌博而欠下他人赌债,遂产生盗窃本厂库存铜线圈卖钱还债的念头。一日晚11时30分,刘某骑一辆三轮车窜至本厂仓库,叫醒正在睡觉的李某,令其打开仓库,并威胁李某,如不从,就向公安机关告发其开办的录像厅播放黄色录像。李某无奈,打开仓库门锁,刘某盗走铜线圈200余件,价值4000余元。后案发。问题:(1)李某在本案中起了什么作用?为什么?(2)对李某应如何处罚?46.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甲与继母乙关系不和,造成父子关系紧张,后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遗产平均分给甲、乙及其与乙所生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三分之一遗产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遗产,并将该份遗产据为已有。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1)甲父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父遗产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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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我家小乖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法学概论教材内容,2023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对《法学概论》这本书的思考或感想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解析《法学概论》模拟题2006-4-1218:11自考365【大中小】【我要纠错】2006年4月考试在即,自考365网站联合新浪教育、中国教育在线邀请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老师于2006年04月11日16:30-17:30作客自考大讲堂新浪嘉宾聊天室,结合2006年考试的具体情况,就《法学概论》课程4月份考试可能呈现的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总结往年考试规律基础上与网友进行交流。张龙老师将结合往年考试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学科特点,就考试技巧、复习重点等方面为网友做详细指导。张龙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获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和石少侠教授。在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权利问题的研究与论证》中独立完成《权利问题研究与中国环境法学的发展》和《权利的政治基础》两部分课题内容,曾参编世界银行法律援助项目法学系列文库教材《立法学》,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1999年起讲授法理学、宪法学、法学概论等课程,教学经验丰富。张龙老师干练、旁征博引的授课风格结合雄厚的学术功底,深得考生喜爱。所授课程:自学考试辅导《法学概论》点击查看《法学概论》模拟题张龙:大家好!主持人:请张老师先讲一下法学概论的模拟题,网友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提问。张龙:这套模拟题是在结合历年真题的基础上,对今年考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预测。先以模拟题中的几个典型题目来分析,摸清出题的思路,也给同学们讲一下答题的技巧。首先是单选题,最近几年的法学概论考试,单选题都是30道题,共30分,这30题基本上对导论和14章的内容都有所涉及,选择题没有绝对的重点,换言之,没有哪个地方是可以直接舍弃的。首先说一下单选题的第2题:习惯法不存在于下列何种社会之中?四个选项: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关于这道题目,在看书的时候恐怕不可能直接找到答案,它是一道考核大家理解能力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法律随着私有制、阶级的产生和国家同步诞生。也就是说在这里面有一个知识点: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这个法律是阶级意义上的成文法。同样的,原始社会没有这个成文法也谈不上有习惯法。通过这个分析得知,正确选项是A.其他的三个社会类型中都存在习惯法。单选第6题:某甲具有刑事能力,但某甲主观上不具有故意和过失,那么:A某甲对其行为不应负刑事责任、B应负刑事责任、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D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一个涉及到犯罪构成的题,考到这样的题型要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等几个因素来综合分析。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是构成犯罪的基本前提。当明确了这个知识点之后,这个选项就比较容易选择了。正确选项就是A,同时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问题,C、D两个选项在这个题里的干扰作用不大,但是在其他的类似选项里面,刑法这部分可以和应当从轻减轻这两个是一定要注意区分。下面来看单选第10题: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哪个国家,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看书时能够直接找到它的答案。关于宪法这部分讲过两个知识点,在它的历史起源上,世界上宪法的起源国是在英国,但是英国是不成文宪法制,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1787年的美国宪法。所以知道了这两个知识点之后就可以选出正确的B项。这个题提示大家,教材中明确写明了的类似于第一部、最早的等字眼时,一定要倍加注意,这样的地方是非常容易出选择题的。单选第14题: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何种期限内审结A2个月、B3个月、C4个月、D6个月,这个题是比较简单的,直接考法律的期限时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这些地方都非常容易出和时间有关的问题,尤其是在诉讼法里面。这个题提醒大家注意一些关于时间的基本知识点,比如民事诉讼一审的案件,普通程序6个月内要审结,二审三个月要审结,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一审要审结,同时要知道简易程序也只能在一审案件里适用。这个题的正确选项是B.单选第20题: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事主回家的脚步声,于是越窗逃跑。某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这题考察关于犯罪时间段限的基本问题。要分析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个阶段。犯罪预备是处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阶段,还没有进入正式犯罪,很显然某甲已经入室行窃,A选项排除。B选项犯罪中止是犯罪在进行中,犯罪人因自己的主观意志主动中止犯罪行为,与之相关联的犯罪未遂,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无法继续或者犯罪人所期望的犯罪结果没有出现,犯罪既遂就是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都已达到,犯罪的阶段已经进行完毕。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会知道某甲入室等到事主脚步声越窗逃跑,他肯定不是自己主观放弃这个行为,他害怕被事主抓到,所以B选项排除。C、D选项再分析,应该是属于犯罪未遂,选择C.单选第26题:依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什么?A协助送达诉讼文书、B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C协助调查取证、D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这个地方考的是关于国际法、国际司法部分的内容。注意司法协助内容书上明确列出了三项,这三项就是A、B、C三个选项所列内容,D选项仲裁的裁决不是司法协助内容。再说一下多选题。多选题最近几年的考试基本上是5个小题每题2分共10分,它的涵盖范围都比较广,一般法理会有一题。来看模拟题多选题的第32题,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什么?这是考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这是属于法理部分的内容,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于,A道德规范没有固定的形式、B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C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D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E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A选项分析一下,道德和法律不同之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出的行为规范,有明确的形式,道德规范主要是以道德箴言、道德观念这样的方式存续的,因此道德规范没有特别固定的形式。A选项当选。B选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很多同学选择了这个选项,这实际上是凭知觉发生的错误,不可否认与法律规范的国家强制力比较起来道德规范的强制力是比较弱的,绝不是说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它的约束力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道德自觉,因此可以说这个约束力是软约束,但是B选项的陈述过于绝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的判断是错误的。C选项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有同学看到这个想道德规范体系是多元的,法律体系是不是也是多元的呢?实际上,道德规范体系多元指的是由于道德不是特定机关制定出来的行为规范,也是依习惯所形成的,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意识以及行为模式,因此道德的体系往往是因时代、因群体的不同而不同,就像那句话有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道德的体系是多元的,反之法律的体系是一元的,它是国家机关制定出来的在本国领域通行的强制行为规范,必须保证其统一性、权威性。因此C选项当选。D选项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同学们看到这个选项会觉得道德规范是存在于社会形态之中,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但是法律是否也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呢。大家知道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的社会历史类型有六类: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未来理想的一种社会类型。前面讲的五种已经经历过的历史类型里面,原始社会是没有阶级意义上的国家和法律,因此原始社会有道德规范但没有法律规范。所以道德规范是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而法律社会在原始社会中不存在,在此后经历的其他社会类型是存在的,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E选项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大家知道道德规范和法律一样都是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它必然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不可避免的具有阶级性。E选项说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这个判断本身已经错误,更不能构成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区别。这个选项不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A、C、D.多选第34题,属于国际法渊源的有什么?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B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C权威国际法学着的学说,D国际条约,E国际习惯。这个题,大家看到五个选项首先的反应就是觉得D、E两个选项应该当选,因为书上在这个地方写的是比较明确的。大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忽略了选项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A选项在书中写在D、E两个选项后又提到了此外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这个提醒我们注意看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不留死角,尤其是书上有一些补充和转折。B、C选项不是国际法的政治渊源,他们是属于国际法的非政治渊源,因此这个题的真正选项是A、D、E.下面我们说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题。名词解释最近几年考试一般是每次考5个小题每题3分共15分。名词解释我们做过一个统计,从02年4月份到05年7月份,六次考试中名词解释的问题,本书的导论加14章,其中名词解释考过的次数最多的是第五章行政法,行政法共考了4次考了4个名词。此外商法也考了4次。也就是说行政法和商法这两部分在最近四年的六次考试中共出过四个名词解释题。第六章民法和第八章经济法各出了3个名词解释题。出过两次名词解释题的包括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第四章宪法、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十二章行政诉讼法、十三章国际司法,绝大部分章节都是考两个名词解释题。第一章和第九章各只出过一次,民事诉讼法在最近几年考试中一个题也没有出。如果一定要区分重点、非重点的话,大家可以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五、六、七、八章里。我们以模拟题名词解释第37题为例简单说一下。申诉权,实际上是公民对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裁定、判决及决定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请求的一种权利。像这样一个名词解释题,大家会发现它的内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感觉比较困难,我们所能看到的名词解释题,像这种类型的基本上已经算是考到最难了。至于说像条约、合伙、立法等其他的一些概念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一些,答题字数较少。提醒大家注意名词解释这部分,大家主要应当关注的是最基本的概念,尤其是一、二级标题。接下来我们说一下简答题,简答题最近几年每次考试考三个题,每题5分,共15分。我们做了一个总结,简答题部分从02年4月到05年7月的6次考试中各章的简答题出题状况大致如下:出题数目最多的是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共出了4次,考了4道题,考过3次的包括民事诉讼法、民法、宪法;此外第七章商法、第五章行政法、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考过两次;第九章刑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考过1次,其他的章节没有出过简答题。由此我们会发现简答题这部分其重点,大家应当关注的集中在诉讼法,尤其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也就是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同时大家要关注第四章宪法、第六章民法。另外,关于第五章行政法、第七章商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第九章刑法,大家也应给予必要的注意。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其他最近四年没有出过题的章节完全不需要看,而是现在距离考试仅有10天时间左右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有所取舍、重点突出。简答题我们看一下模拟题的43题。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这个题考的是民法部分的题,这个题的答案一共是三点:第一点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点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点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实际上第三类是一个补充性的规定。大家会发现简答题的模拟题是答题点比较清晰,同时问题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内容。下面我们说第五部分论述题,论述题最近几年基本是每年考1题,共14分。我们的模拟题第44题论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这是属于第四章宪法部分的题,总结历年的论述题,大家会发现,近四年六次考试法理题考了三个、宪法题考了三个,04年7月和05年4月的法理题考的是同一个题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问题.因此大家在看论述题的,可以把精力主要就放在法理和宪法部分,其他部分出论述题的可能性很小。给大家出的这道论述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大家会发现它的标准答案比较清晰,共有六点。这六点大家答题的时候要注意,论述题和简答题不同之处就在于论述题的点一般来讲比简答题的点要多。简答题比较常见的是在三到五点,尤其是四点左右的答案设置考的可能性较大。论述题一般来讲答题点至少在四点以上,从四点到七点、八点不等,同时在答论述题的时候,尽量在答完答题点之后,后面要附带基本解释,这样就能够拿到分数。论述题考核的内容,按照刚才我们给大家讲的要领,大家会发现在法理部分也就是前三章和宪法部分,在里面寻找论述题的时候,大家可以自己做一些分析,看看哪些地方书上的陈述比较明晰,比较容易出论述题,可以自己做一下统计,基本上考试范围就不会跳出去了。最后我们说一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每年考2题,每题8分共16分。民法一题、刑法一题。当然在2004年7月份的考试里面只出了一个民法案例,没有出刑法案例,这是特例,绝大部分都是民法、刑法各一个案例题。案例题,很多同学都感到非常头疼,因为大家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学概论这门课本身就非常困难,法学概论这门课是在528页的征文里面,涵盖了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分论的各部分内容,尤其是其中的法学各论的内容也就是部门法的内容,涉及面极广,考核点非常多,在出案例的时候,往往使同学们感到不知从何下手。我们也进行过统计,最近4年6次考试的案例,刑法部分主要集中在故意犯罪的停顿阶段,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这几部分。还集中在关于犯罪的共犯问题,还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此外还考过盗窃罪和其他相关犯罪的问题。而民事案例考的主要集中在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继承问题,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结婚与离婚问题。大家会发现考核案例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刑法的一些最基本的理论和最常见的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的案例。所以大家在复习案例部分的时候可以就民法和刑法这两章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也就是说,可以找到往年的真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同时也可以找一些练习题,包括模拟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大家没有必要把案例抠的非常细,对每个具体的民法规定和刑法规定的法条进行很深入的、非常细致的记忆,而是要了解其最基本的一些概念、原理,尤其联系一些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这样就可以应对考试。我们再看第六部分案例分析题,第46题: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1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务。他进入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首先大家要知道这道题考核的关键点在于哪儿。第一是考盗窃罪的问题,第二是考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第三是考共犯的问题。这一个案例涵盖了三个基本的刑法问题,盗窃罪我们凭常识就可以判断,这三个人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客观方面看是符合盗窃罪的特征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某甲的两个儿子11岁、13岁都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犯罪主体方面他们都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关于共犯的问题,大家注意共犯包括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在本案之中,某甲操纵两个儿子进行盗窃,实际上是把两个儿子当成了犯罪工具使用,同时由于某甲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他们不符合共犯的犯罪主体的基本要求,所以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某甲应依其单独的盗窃罪来论处法学概论是什么这本《法学概论》。本教材体现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的宗旨和目的,突出了时代感、现实性和知识性,反映了国家新制定的合同法、国家公务员法和新修改的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婚姻法的内容,特别是在体例和形式上有所开拓创新:各章都增设了标题和导语,点明了该章的中心内容和学习该章的目的与要求;增设了内容提要和名词术语,便于学生正确把握课程的重点、难点问题;增设了辨析题和典型案例分析,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加深理解并运用所学的法律基本知识,从而使全书的体例和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增加了可读性;增设了阅读书目及相关法律,开阔学生的知识面和法律专业视野。首先,有利于法制观念的树立。其次,学好法学概论对确认和保护公民的正当权利和自由,改善国家机关的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等方面,都有重大意义。再次,学好法学概论对增强管理经济的自觉性、预见性和决定的科学性无疑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法学中凝结了人们运用国家权力管理经济的经验和措施。最后,法与政治、道德密切相连。学好法学概论对提高公民的政治觉悟、公民意识,培养人们高尚的思想、情操和道德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成员,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法学概论试题-法学概论的历年试题在百度一搜即可。请问《法学概论》2005版和1999版教材内容是否一致?肯定有区别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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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法律产生的第一个决定性因素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第二个决定性因素是奴隶制的出现。2、简述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答: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3、怎样理解法律的本质?答:对于法律的本质,应当从两个层次上来理解、法律的最深层次的本质,是其阶级性的问题。就是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它与被统治阶级的意志根本对立;法律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还有自己的内在规定性,即它所包含的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各种特征。这也属于法律本质的范畴,但这是从属于其阶级性的,是第二层次的本质。只有将这两个层次的本质联系到一起,才能完整地了解法律的概念。4.列举法律渊源的种类。答: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引证法;宗教法;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5、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做哪些分类?答: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本法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第二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1、法的创制,也称法的制定或立法,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依靠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专门活动。2、社会主义法制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3、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b立法机关与群众相结合。c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d稳定性与连续性相结合,e总结经验、科学预见和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4、法创制的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和法律的公布。5、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6、社会主义法的本质,a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b所反映的意志不是自发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形成的。c法所反映的意志规格到底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决定的。7、社会主义法的特征,a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B科学性与公正性的统一。C国家强制性与自觉守法性的统一。8、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a宪法b法律c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军事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9、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形式,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10、政策,是各个阶级政治组织为完成一定时期的历史任务而规定的行为准则。11、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关系,a共产党政策对社会主义法的指导作用,b社会主义法对共产党政策的制约作用。12、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区别,a区别社会主义法党的政策制定的组织和反映的意志不同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由党组织制定的,不具有国家意志实施的方式不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由党的纪律保证实施表现的形式不同由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由决定、决议、纲领、宣言、通知、纪要等形式表现。调整的范围不同规定权利与义务,比政策具体明确。政策比较概括,政策调整的范围大于法的范围稳定程度不同法比较稳定政策比较灵活,变化较快13、法的作用,a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b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执行社会事务】第三章社会主义法制1、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以确立和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民主地位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2、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包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和社会民主。4、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的一种国家制度。5、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a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6、法的实施由两种,a法的适用b法的遵守7、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D坚持群众路线原则。8、法的效力,a时间效力b空间效力c对人的效力。9、法律解释,正式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省人大解释】和非正式解释10、构成违法的要件,a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b侵犯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c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而为的行为d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人。1、法治的意义,a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与人治相对称b作为一种动态概念是依法办事c要达到的法律秩序d法治的价值是特定的2、法制与法治区别,a法制是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及其他制度而言的概念,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的概念,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国的原则,要求政治民主和普遍守法。B法制是与国家相伴而生的,有国家就有法制。法治是与民主政治相伴而生的,有国家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C法制与法治要求甚远,法治一般是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不仅要有法而且要有良法。3、法治国家,指依靠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来制约国家权力、规范社会主体的行为,从而形成良好、稳定的法律秩序的国家。4、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答:社会主义民主同社会主义法制相比是第一位的、决定性的。从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来看,社会主义法制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产生而产生的。从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来看,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制。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的方向来看,同样不能离开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制定出反映广大人民意志的法律,也才能得到人民的用户,并未人民自觉地遵守。民主的范围越大,内容越丰富,法制也就越健全。发展发展的程度,全都取决于民主发展的状况。2、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答:社会主义法制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具体地记载下来和固定下来,以确认民主。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本身的指导作用,向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公民指明,怎样做是符合民主要求的,怎样做是违反民主要求的,以便保证民主的正确和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惩罚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捍卫民主。哪儿有07年法学概论自考试题及答案全国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l.一般认为,旧中国法律属于A.印度法系B.普通法系C.英美法系D.大陆法系2.法律的本质是A.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B.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C.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D.阶级性和合理性的统一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出现法律冲突时,依法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区别情形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裁决C.由国务院裁决D.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共同裁决4.世界上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是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是A.结社自由B.示威自由C.信仰自由D.迁徙自由6.对县、自治县、市的建置依法行使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7年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A.决议B.条例C.规定D.办法8.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传来取得的是A.法定继承B.生产和扩大再生产C.没收D.收益和添附9.法人只能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为法律行为,此代表机关就是法人的A.代表B.法定代表C.代表人D.法定代表人10.汇票和支票法定记载事项不同的是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B.付款人名称C.收款人名称D.出票人签章11.纳税人有偷税行为的,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A.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B.5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C.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D.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2.犯罪集团的人数必须是A.2人以上B.3人以上C.4人以上D.5人以上13.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是A.走私案件B.贪污贿赂案件C.自诉案件D.危害国家安全案件14.作为本诉的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开始后,被告人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本诉在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上有牵连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是A.给付之诉B.变更之诉C.反诉D.确认之诉15.当今国际社会,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A.地区B.国家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D.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l6.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一审管辖法院是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17.法律规避的实现是当事人有意或故意地改变A.连接点B.准据法C.冲突法D.系属18.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的是A.1988年宪法修正案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19.确认《义勇军进行曲》为我国国歌的宪法是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多长时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A.六个月B.一年C.两年D.四年2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授予A.最先发明的人B.最先申请的人C.最先应用的人D.最先声明的人2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的是A.破产企业所欠的银行贷款B.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C.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D.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23.受害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A.只能向产品的责任者要求赔偿B.只能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C.只能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D.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24.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A.原判刑期以上9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1个月B.原判刑期以上12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C.原判刑期以上18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6个月D.原判刑期以上24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9个月25.“犯罪一一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以上关于犯罪本质的论断出自马克思、恩格斯的A.《黑格尔哲学批判》B.《德意志意识形态》C.《共产党宣言》D.《自然辩证法》26.案件由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为A.上诉审B.第二审C.提审D.再审27.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中,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其申请执行的期限为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年28.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特有证据种类是A.现场笔录B.鉴定结论C.勘验笔录D.视听资料29.赋予原始国籍的标准之一是以父母的国籍为准,即血统主义。那么,以父母双方任一方的国籍为准的是A.单系血统主义B.双系血统主义C.单方血统主义D.双方血统主义30.我国民事诉讼法把在中国没有住所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均规定为自收到起诉状或上诉状或判决书后A.10日内B.15日内C.20日内D.30日内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合法原则B.合理原则C.效能原则D.便民原则E.责任原则3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寻求解决的途径包括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E.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3.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开庭审理包括A.开庭准备B.法庭调查C.法庭辩论D.被告人最后陈述E.宣告判决34.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对驻在国的义务包括A.尊重驻在国法律的规定B.不干涉驻在国内政C.不滥用外交特权D.不在驻在国为私人利益从事专业或商业活动E.不滥用豁免权35.下列选项中具有权利和义务双重性质的有A.选举B.劳动C.受教育D.服兵役三、名词解释题36.逮捕3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8.背书39.紧急避险40.空中劫持四、简答题41.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42.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43.简述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五、论述题44.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刘某是某市电子管厂临时工,李某是该厂仓库保管员。刘某因参加赌博而欠下他人赌债,遂产生盗窃本厂库存铜线圈卖钱还债的念头。一日晚11时30分,刘某骑一辆三轮车窜至本厂仓库,叫醒正在睡觉的李某,令其打开仓库,并威胁李某,如不从,就向公安机关告发其开办的录像厅播放黄色录像。李某无奈,打开仓库门锁,刘某盗走铜线圈200余件,价值4000余元。后案发。问题:李某在本案中起了什么作用?为什么?对李某应如何处罚?46.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甲与继母乙关系不和,造成父子关系紧张,后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遗产平均分给甲、乙及其与乙所生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三分之一遗产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遗产,并将该份遗产据为已有。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甲父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甲父遗产应如何处理?法学概论试题-法学概论的历年试题在百度一搜即可。自考教材传播学概论2013版没有练习?自考教材传播学概论2013我学的时候是09年,过去好久了。建议你咨询下学校里正在学的师哥师姐们,他们应该比较有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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