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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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22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留存资料?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关于发布的》(国家税务2022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答: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答: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22元,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即一人每月按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即每人按每月500元扣除的两种扣除方式。
学历教育一般包含小学、初中的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的高中阶段教育;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高等教育。
年满3周岁至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统一可以按照每年12022元,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
如果您有孩子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请记得在个人所得税APP上面主动申报或者联系您公司发薪部门的申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学历教育一般包含小学、初中的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的高中阶段教育;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高等教育。
年满3周岁至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统一可以按照每年12022元,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
如果您有孩子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请记得在个人所得税APP上面主动申报或者联系您公司发薪部门的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在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提交。子女教育信息“当前受教育阶段”填报“高等教育”,“就读学校”处填报学校名称即可。具体如下:
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进入子女教育信息填写页面,按照页面显示填写扣除年度、子女信息(出生日期)、子女教育信息(当前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就读国家、就读学校)。
然后填写配偶信息及本人扣除比例,选择“下一步”,最后选择好申报方式进行提交即可。
注: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一、子女教育扣除标准: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支出,在计算父母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进行扣除。即在满足子女教育条件的情况下,独生子女的专项附加可每月扣除1000元、二胎家庭每月可以扣除2022元、现在三胎家庭每月可扣除3000元。
(一)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无论子女是否去幼儿园,只要达到3周岁当月即可享受每位子女1000元每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这对希望孩子在启蒙阶段由家庭教育而不是幼儿园的父母来说无疑是非常利好的。
(二)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子女接受为学历教育,如果子女读本科后即工作,那么父母的子女教育扣除截止子女本科毕业当月。如果子女继续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那么父母即可继续享受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当然这也意味着,一旦子女开始工作,即使工作后攻读了非全日制硕士,父母也是无法继续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的。
(三)继续教育阶段。上述政策说到子女毕业后攻读非全日制硕士,父母便无法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但在专项附加扣除中还有一个与教育相关的即为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扣除标准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每月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
也就是说,本人攻读非全日制学历或取得技能证书是应该由纳税人本人享受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不过对于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暂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