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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固定资产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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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啦啦呼嘞嘞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谈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拓展资料:
“固定资产折旧率”的简称。计算的是固定资产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比率。它反应固定资产价值分摊到成本费用中去的程度。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首先要计算年折旧率(参见该条目),全面兼顾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使用年限等因素,然后在各月平均计提。折旧率包括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参见各有关条目)。年折旧率是“固定资产年折旧率”的简称。固定资产年度应计提折旧额与原始价值的比率,它反映在年度内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有关费用中的固定资产价值的程度。年折旧率除以12即为月折旧率。
根据折旧资产的范围不同,折旧率有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之分。
个别折旧率是根据每一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计算折旧额。
分类折旧率是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分别计算折旧率并计算折旧金额,即每严固定资产按照同一个折旧率计算折旧,如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将固定资产分为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三大类22个小类,共计规定了34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其中机构设备为10-2022年,下面又有车磨刨铣等多种设备。
分类折旧率应当按照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如果全部固定资产均采用直线法,应以年限为权数,如果是加速折旧法,则应当以可折旧的固定资产成本为权数。
综合折旧率是以企业全部固定资产的加权平均折旧率为依据计提折旧。
文武大叔
一、引进设备资产的评估
  这类设备在评估时,要考虑汇率的变化。这类设备可采用外汇换算法估算。
  外汇换算法估算引进设备重估价值的公式为:
  评估时汇率
  设备重估价值=(设备原价-累计折旧×—————)
                    取得时汇率
  二、租入、租出固定资产评估
  (一)租入的固定资产包括一般性租入的固定资产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两种类型。一般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只有对其进行行技术改造时,才对其进行评估,其价值应等于技术改造工程支出与大修理费用支出之和。融资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由于其所有权在承担人付清最后一笔租金后,就转给承担人,所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进行评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其租入时间的远近,可以分为近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与远期(二年以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近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其价值为租金总额加转让费之和扣除折旧费后的净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重估价值=(合同中规定的租金额+转让费)-已提折旧额
  远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其价值评估应按现行市价法进行估算。
  (二)租出固定资产是指按规定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企业。具体评估方法与一般固定资产评估方法相同,只是在确定实际成新率时,应到承租企业查看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以便确定其真正的成新率。
  三、超期服役设备资产的评估
  在企业中,有些设备虽折旧已提完,帐面净值为零,但经过大修理或技术改造后,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并在生产中发挥效能。对于这类超期服役设备进行评估,一般采用因素综合计算法。
  因素综合计算法的公式为:
  (A+D-S)×[1+(K-a)F0]
  C=————————————————×T+S
         T0+T
  式中:
  C:资产的重估价值;A:资产的原始价值;D:资产的大修理费用或技术改造费用;S:资产的残值;K:年平均物价变动指数;a:资产无形磨损系数;T0:资产已使用年数;T:资产增加使用年数。
  四、闲置和报废设备资产的评估
  (一)闲置资产的评估
  1.闲置资产的概念。
  闲置资产是指除了在用、备用维修、改装特种设备、抢险救、军工(经核定封存的设备)和组织生产经营等所必须的设备外,其它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或新购进厂两年以上不能投产的设备。
  2.闲置资产的评估。
  闲置资产按其是否使用过可分为新购入闲置和使用后闲置两种情况。对于前者,可以现行市价估算法为主;对于后者,估价时应以重置成本法为主。
  (1)现行市价法,其设备重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设备重估价值=全新设备市场价格×(1-无形磨损系数)
  (2)重置成本法,其设备重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时物价指数
  设备重估价值=设备原始价值×———————×成新率×(1-无形磨损系数)
                 基期物价指数
  (二)报废设备资产的评估
  1.报废设备的概念。
  报废设备是指由于长期磨损,或因非常事故造成毁损无法修复利用的设备。
  2.报废制备的评估。
  报废设备与闲置设备不同,它已不存在使用价值。评估时,先估算出其预计残值,再扣除清除、拆卸、搬运费用就可算出实际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设备折余净收入=设备预计残值收入-清理费用
  五、盘盈和赠与固定资产的评估
  (一)盘盈固定资产评估
  由于盘盈固定资产无法搜集其帐面原值、净值、已使用年限和已提折旧额等资料,因此,仅能按市场现行价格和成新率来估算现值。也可比照类似固定资产的价格进行评估。
  (二)赠与固定资产的评估
  1.赠与固定资产的概念及类型。
  所谓赠与固定资产是企业其他经济实体赠送给某些企业的固定资产。
  赠与固定资产按照评估时帐面资料齐全否可分为两种:(1)被赠固定资产没有帐面原价、折旧率、已使用年限等资料;(2)被赠固定资产有帐面原价、折旧率、已使用年限等资料。
  2.评估方法。
  对无帐面资料的赠与固定资产可以比照盘盈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对有帐面资料的赠与固定资产,评估其重估价值时可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资产重估价值=全新资产现行价格
  全新资产现行价格×(赠送前已使用时间+赠送后已使用时间)
        -————————————————————————————
                   预计使用年限
  六、限期报废生产线的评估
  (一)限期报废但可转产的生产线评估,对这类生产线进行评估时,可根据生产线上机器设备的购置与设备技术情况及生产线生产能力等指标,运用重置成本法或现行市价法进行估算。
  (二)限期报废生产线上的部分设备可与另外一些设备组成新生产线的评估。对这类生产线的评估,可首先运用细节分析法估算出在原生产线基础上改装成新生产线的价值,然后扣除两个差异的价值。
  (三)原限期报废生产线全部废置的资产评估。
  对这类生产线的评估,可参照报废设备评估部分。
  七、企业失败、破产清理固定资产的评估
  企业失败、破产后,要清理企业资产,并将这些资产估算定价以清偿企业所欠债务,这类资产的评估,主要运用清算价格标准。
  失败、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可分为已无使用价值固定资产和尚有使用价值固定资产两类,对于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可以按市场废旧物收购价计算;对于尚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可安实际使用价值来测定,其测算出的重估价值必须大于其帐面净值,失败、踊产企业固定资产成交价格可以界定在固定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重估价值之间。即:
  帐面净值<成交价格<重估价值
  其中,资产帐面净值=资产帐面原值×成新率
  资产重估价值=全新资产现行价格×成新率
肥肥来了啊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22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根据这一规定,对属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只规定使用时间一个条件,对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同时规定了使用时间和单位价值标准两个条件。这样规定,可以不因价格变化引起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调整而调整。另外,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固定资产,还要视企业持有这项财产的目的是否为了长期使用,是否为了用于生产经营来确定。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估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务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企业固定资产种类很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别。企业应当选择适当的分类标准,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以满足经营的需要。

  (一)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类,可以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类,可以归类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之间的组成变化情况,借以考核和分析企业固定资产和利用情况,从而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其效用。

  (二)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正在使用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经营或修理等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仍属于企业使用中的固定资产;企业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内部替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属于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已完工或已购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改建、扩建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企业购建的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经营任务变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等。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指本企业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进行分类,有利于企业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便于比较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挖掘固定资产的使用潜力,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同时也便于企业准确合理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固定资产按所有权进行分类,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自有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可供企业自由支配使用的固定资产;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采用租赁方式从其他单位租入的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类,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土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土地,主要是指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类。

  由于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同,经营规模有大有小,对于固定资产的分类可以不同的分类方法,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经营、会计核算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分类。

  三、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支付的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和外币借款折合差额以及应予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

  由于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不同,其价值构成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差异,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易换入的固定资产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四、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其中,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实物形态由于运转磨损等原因发生的损耗,一般是指机器磨损。固定资产本身结构、质量和使用状况,以及固定资产的维修情况。对固定资产实物磨损程度起决定性的作用。固定资产的自然损耗,是指固定资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发生的腐蚀性损失。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技术进步等非实物磨损、非自然磨损等原因发生的价值损失。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数额大小的因素有四个:一是计提折旧基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价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为计提折旧的依据。二是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年限长短直接关系到折旧率的高低,它是影响企业计提折旧额的关键因素。三是折旧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四是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净残值是指预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可以收回的残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

  为此,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企业在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一般均应计提折旧,但是,房屋和建筑物,不管是否使用,都要计提折旧。因此,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和对原折旧额的调整,均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企业因更新发行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以及企业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二)计算折旧的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是常见的加速折旧方法。其特点是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折旧多,使用后期提取折旧逐年减少。其中,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的折旧率是固定不变的,而计提折旧的基数为固定资产的净值,是逐年变小的,因此计提的折旧额逐年递减;年数总和法折旧率是逐年降低的,而计提折旧的基数为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是固定不变的,因此,计提折旧额也是逐年递减的。

  企业在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残值不能从固定资产价值中抵减。因此,每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是用两倍于直线法的折旧率去乘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由于只要该项固定资产使用的后期,则其账面净值就不可能被冲销完毕,因此,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后期,如果发现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小于采用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时,就可以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为了操作方便,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各类固定资产在原价在各月之间由于新增和报废等原因而有变动,在一个月之中也有变动,为了一致起见,企业一般应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月折旧率,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五、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

  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种情况称之为固定资产价值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通常可以按照市价确定。

  对于已经发生的资产价值的减值如果不予以确认,必然导致虚夸资产的价值,虚盈实亏,这既不符合真实性的原则,也有悖于稳健原则。因此,对那些已经没有经济价值、不能给企业带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必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例如,在技术上已经被淘汰的机器设备等,尽管实物仍然存在,但它实际上已经不能再用于产品生产,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这样的机器设备就不能再确认为资产。

  如何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企业一般至少应考虑以下迹象:

  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引起的下跌;

  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等企业经营环境,或是资产的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市场利率或市场的其他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资产使用价值时采用的折现率,并大幅度降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企业的净资产账面金额大于其市场资本化金额;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

  资产的使用或预计使用方式或程度已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发生,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变化包括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或计划在以前预定的日期之前处置该资产;

  内部报告提供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或将要比预期的差。

  从内部报告中获得的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证据包括:

  (1)为获取资产而发生的流量,或随后为经营或维护该资产而发生的需求,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

  (2)与预算相比,资产的实际净流量或经营损益已经明显恶化;

  (3)资产的预算流量或经营利润大幅下跌,或者预算损失大幅增加;

  (4)当期数字与未来期间的预算数字累计,其结果是经营损失或净流出。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不得设置秘密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设置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的。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六、与行业会计制度的比较

  为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国家规定: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而支付的增值税,可以进行退税处理,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冲减原已入账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而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而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一个限定条件,即按建造过程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并不是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支出都可以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而是只有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人为地调节固定资产的价值,导致固定资产的价值不断发生变动,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也按此原则确定其入账价值。

  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人账价值,而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是按租凭协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 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首先判断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如果存在,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则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而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确认的原价和估计的折旧,作为入账价值;《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所确定的价值及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关于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入账的问题。行业会计制度规定都是按固定资产原价记账,而不是按固定资产净值记账,主要是因为它更便于计算提取折旧,提供固定资产拥有量,以显示企业的生产规模,与固定资产折旧比较,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所以行业会计制度中,一般以固定资产原价作为入账核算基础,这次修订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的价值构成及价值补偿方面作了改变,规定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这样规定,记账简单,但在以后计提折旧时,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折旧要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进行估计,计算折旧可能比较复杂。

  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接受债务人以非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及以非货币交易换入固定资产的内容,其实际成本的确定。

  盘盈的固定资产,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按照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其入账价值。

  对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不明确,许多企业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好几年,但由于没有办理竣工手续,固定资产一直不入账,也不计提折旧,导致企业形成虚假利润;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由国家规定,如企业的净残值率为3%和5%;外商投资企业的净残值率为10%。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以及折旧方法。

  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和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企业会计制定规定,应当根据调整后的价值或确定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过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才能处理,如果未经批准,就只能挂在账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时先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按历史成本计价;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并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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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22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根据这一规定,对属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只规定使用时间一个条件,对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同时规定了使用时间和单位价值标准两个条件。这样规定,可以不因价格变化引起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调整而调整。另外,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固定资产,还要视企业持有这项财产的目的是否为了长期使用,是否为了用于生产经营来确定。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估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务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企业固定资产种类很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别。企业应当选择适当的分类标准,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以满足经营的需要。

  (一)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类,可以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类,可以归类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之间的组成变化情况,借以考核和分析企业固定资产和利用情况,从而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其效用。

  (二)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正在使用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经营或修理等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仍属于企业使用中的固定资产;企业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内部替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属于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已完工或已购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改建、扩建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企业购建的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经营任务变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等。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指本企业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进行分类,有利于企业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便于比较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挖掘固定资产的使用潜力,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同时也便于企业准确合理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固定资产按所有权进行分类,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自有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可供企业自由支配使用的固定资产;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采用租赁方式从其他单位租入的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类,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土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土地,主要是指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类。

  由于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同,经营规模有大有小,对于固定资产的分类可以不同的分类方法,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经营、会计核算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分类。

  三、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支付的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和外币借款折合差额以及应予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

  由于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不同,其价值构成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差异,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易换入的固定资产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四、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其中,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实物形态由于运转磨损等原因发生的损耗,一般是指机器磨损。固定资产本身结构、质量和使用状况,以及固定资产的维修情况。对固定资产实物磨损程度起决定性的作用。固定资产的自然损耗,是指固定资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发生的腐蚀性损失。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技术进步等非实物磨损、非自然磨损等原因发生的价值损失。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数额大小的因素有四个:一是计提折旧基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价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为计提折旧的依据。二是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年限长短直接关系到折旧率的高低,它是影响企业计提折旧额的关键因素。三是折旧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四是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净残值是指预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可以收回的残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

  为此,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企业在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一般均应计提折旧,但是,房屋和建筑物,不管是否使用,都要计提折旧。因此,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和对原折旧额的调整,均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企业因更新发行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以及企业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二)计算折旧的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是常见的加速折旧方法。其特点是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折旧多,使用后期提取折旧逐年减少。其中,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的折旧率是固定不变的,而计提折旧的基数为固定资产的净值,是逐年变小的,因此计提的折旧额逐年递减;年数总和法折旧率是逐年降低的,而计提折旧的基数为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是固定不变的,因此,计提折旧额也是逐年递减的。

  企业在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残值不能从固定资产价值中抵减。因此,每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是用两倍于直线法的折旧率去乘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由于只要该项固定资产使用的后期,则其账面净值就不可能被冲销完毕,因此,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后期,如果发现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小于采用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时,就可以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为了操作方便,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各类固定资产在原价在各月之间由于新增和报废等原因而有变动,在一个月之中也有变动,为了一致起见,企业一般应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月折旧率,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五、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

  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种情况称之为固定资产价值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通常可以按照市价确定。

  对于已经发生的资产价值的减值如果不予以确认,必然导致虚夸资产的价值,虚盈实亏,这既不符合真实性的原则,也有悖于稳健原则。因此,对那些已经没有经济价值、不能给企业带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必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例如,在技术上已经被淘汰的机器设备等,尽管实物仍然存在,但它实际上已经不能再用于产品生产,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这样的机器设备就不能再确认为资产。

  如何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企业一般至少应考虑以下迹象:

  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引起的下跌;

  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等企业经营环境,或是资产的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市场利率或市场的其他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资产使用价值时采用的折现率,并大幅度降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企业的净资产账面金额大于其市场资本化金额;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

  资产的使用或预计使用方式或程度已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发生,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变化包括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或计划在以前预定的日期之前处置该资产;

  内部报告提供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或将要比预期的差。

  从内部报告中获得的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证据包括:

  (1)为获取资产而发生的流量,或随后为经营或维护该资产而发生的需求,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

  (2)与预算相比,资产的实际净流量或经营损益已经明显恶化;

  (3)资产的预算流量或经营利润大幅下跌,或者预算损失大幅增加;

  (4)当期数字与未来期间的预算数字累计,其结果是经营损失或净流出。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不得设置秘密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设置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的。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六、与行业会计制度的比较

  为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国家规定: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而支付的增值税,可以进行退税处理,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冲减原已入账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而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而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一个限定条件,即按建造过程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并不是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支出都可以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而是只有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人为地调节固定资产的价值,导致固定资产的价值不断发生变动,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也按此原则确定其入账价值。

  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人账价值,而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是按租凭协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 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首先判断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如果存在,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则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而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确认的原价和估计的折旧,作为入账价值;《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所确定的价值及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关于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入账的问题。行业会计制度规定都是按固定资产原价记账,而不是按固定资产净值记账,主要是因为它更便于计算提取折旧,提供固定资产拥有量,以显示企业的生产规模,与固定资产折旧比较,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所以行业会计制度中,一般以固定资产原价作为入账核算基础,这次修订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的价值构成及价值补偿方面作了改变,规定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这样规定,记账简单,但在以后计提折旧时,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折旧要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进行估计,计算折旧可能比较复杂。

  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接受债务人以非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及以非货币交易换入固定资产的内容,其实际成本的确定。

  盘盈的固定资产,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按照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其入账价值。

  对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不明确,许多企业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好几年,但由于没有办理竣工手续,固定资产一直不入账,也不计提折旧,导致企业形成虚假利润;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由国家规定,如企业的净残值率为3%和5%;外商投资企业的净残值率为10%。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以及折旧方法。

  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和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企业会计制定规定,应当根据调整后的价值或确定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过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才能处理,如果未经批准,就只能挂在账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时先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按历史成本计价;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并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海上花的故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

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新买的车可以使用以下方法计提折旧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时(个别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折旧计提折旧率时(分类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该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扩展资料: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首先要计算年折旧率(参见该条目),全面兼顾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使用年限等因素,然后在各月平均计提。折旧率包括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参见各有关条目)。

年折旧率是“固定资产年折旧率”的简称。固定资产年度应计提折旧额与原始价值的比率,它反映在年度内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有关费用中的固定资产价值的程度。年折旧率除以12即为月折旧率。

根据折旧资产的范围不同,折旧率有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之分。

个别折旧率是根据每一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计算折旧额。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准则——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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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的固定资产

是的。固定资产原值是“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简称,亦称“固定资产原始成本”、“原始购置成本”或“历史成本”。固定资产原值反映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资和企业的生产规模、装备水平等。它还是进行固定资产核算、计算折旧的依据。指企业、事业单位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包括建造费、买价、运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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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原值造价师

是的。固定资产原值是“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简称,亦称“固定资产原始成本”、“原始购置成本”或“历史成本”。固定资产原值反映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资和企业的生产规模、装备水平等。它还是进行固定资产核算、计算折旧的依据。指企业、事业单位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包括建造费、买价、运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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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原值的概念:固定资产原值是“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简称,亦称“固定资产原始成本”、“原始购置成本”或“历史成本”。固定资产原值反映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资和企业的生产规模、装备水平等。它还是进行固定资产核算、计算折旧的依据。指企业、事业单位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包括建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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