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证书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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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因被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3]
免试条件:
免试规定: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1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豁免规定
(一)内地与部分注会考试互免
根据最新文件:取得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三个科目;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和“审计和资讯”“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二)中国CPA可豁免A/CFM证书PART-1考试
国际著名的注册会计师协会IMA也于2022年年初,豁免中国CPA参加该协会的A(注册会计师)和CFM(注册财务师)证书的PART-1考试。中国CPA可以免考A、CFM的PART-1。
(三)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
2022年1月9日,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签署考试互免协议。根据协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法律、信息、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法、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
按政策,在校大学生不可以考注册会计师。 因为其最硬的条件就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以学历证书做证明。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第一条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工作,提高考试工作组织和服务水平,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考办)负责全国免试工作。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负责本地区免试、上报及下发工作。
第四条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第五条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当填写《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
第六条
地方考办应当严格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真实。签发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单位为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外单位的,应当该单位的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资格。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为破格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地方考办应当审核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公章效果不清晰的,地方考办应当说明情况,并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姓名处加盖公章。
第七条
地方考办应当准确界定免试年度、免试科目。免试年度应当为应考人员提交申请的年度,并不得早于高级技术职称的批准年度。申请人应当于当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申请。
第八条 地方考办应当在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递交的免试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制作上报文件。上报文件包括:
(一)地方考办关于考生申请免试的请示;
(二)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汇总表;
(三)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四)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五)身份证件复印件。
在《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中“地方考办意见”栏内,地方考办应当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资料中应当注明“原件已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第九条 在上报文件时,地方考办应当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中免试模块上传电子数据。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免试申请人员报送的相关材料或证明,原件存地方考办,复印件存考办。
第十条 考办负责对地方考办上报的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予以正式批复。
第十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直接向考办提出豁免申请。
第十二条 申请部分考试科目豁免的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豁免申请表;
(二)符合豁免条件的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会员证书复印件;
(五)近期标准护照照片。
第十三条 考办应当在收到豁免申请后1个月内审核确认,并以中注协名义制发部分考试科目豁免书。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8月28日起施行。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22年度)》,并向报考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经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取得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因被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有CPA可以免考的考试科目有:
1、内地与部分注会考试互免
取得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三个科目;
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和“审计和资讯”“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2、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
2022年1月9日,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签署考试互免协议。根据协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
可以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法律、信息、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法、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
3、中国CPA可豁免国际AIA证书12门课程
根据国际AIA规定: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AIA考试时,可以豁免12个考试科目的考试。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办法:
1、第一条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工作,提高考试工作组织和服务水平,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考办)负责全国免试工作。
3、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负责本地区免试、上报及下发工作。
4、第四条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5、第五条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当填写《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
6、第六条 地方考办应当严格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真实。签发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单位为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外单位的,应当该单位的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资格。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为破格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地方考办应当审核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公章效果不清晰的,地方考办应当说明情况,并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姓名处加盖公章。
7、第七条 地方考办应当准确界定免试年度、免试科目。免试年度应当为应考人员提交申请的年度,并不得早于高级技术职称的批准年度。申请人应当于当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申请。
8、第八条 地方考办应当在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递交的免试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制作上报文件。上报文件包括:
(1)地方考办关于考生申请免试的请示;
(2)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汇总表;
(3)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4)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身份证件复印件。
在《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中“地方考办意见”栏内,地方考办应当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资料中应当注明“原件已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9、第九条 在上报文件时,地方考办应当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中免试模块上传电子数据。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免试申请人员报送的相关材料或证明,原件存地方考办,复印件存考办。
10、第十条 考办负责对地方考办上报的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予以正式批复。
11、第十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直接向考办提出豁免申请。
12、第十二条 申请部分考试科目豁免的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豁免申请表;
(2)符合豁免条件的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件复印件;
(4)会员证书复印件;
(5)近期标准护照照片。
13、第十三条 考办应当在收到豁免申请后1个月内审核确认,并以中注协名义制发部分考试科目豁免书。
14、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8月28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22年度)》,并向报考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经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取得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因被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