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注册会计师年检时间
优优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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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痕之音 1小时前发布 赞 612
一、执业质量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目的是为了推进行业自律体制的建设,促进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是行业自律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主要是以帮助、教育、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为目的,旨在及时发现和“诊断”事务所在内部、执业质量、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互动式的沟通、交流和探讨,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与注册会计师共同分析、化解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使事务所能够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并有机会修正,对于保障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的顺利实施,遏制事务所无序竞争行为,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是协会与服务双重功能的体现,是同行之间加强联系、沟通、增进了解和互相学习的机会。
二、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的依据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会协[2022]27号)要求,依法对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质量控制和执业质量开展行业自律的检查工作。
三、执业质量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范围
执业质量检查的内容、方法,以及检查工作底稿格式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手册》执行。
本年度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范围是相关事务所2022年上半年度出具的验资报告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要时可追索到以前年度的相关业务档案。
四、执业质量检查的方式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由省注协执业质量检查组采取到事务所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组织
(一)省注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本年度检查的重点和内容拟定具体检查方案,提交秘书处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由省注协部具体负责组织。
(三)执业质量检查共分4小组。
根据省注协2022年度工作计划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整体部署,我省2022年度安排对30家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的检查及复查,其中具有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的事务所2家,为工商登记和年检提供审计和验资业务较多事务所4家,新批准设立的事务所15家,对上年度被检查的事务所进行复查5家,其他情况4家。
近三年内已接受省注协业务检查、业务辅导,并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事务所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的检查和复查。
六、检查时间的安排
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在2022年6月至10月份。
七、执业质量检查的基本程序
检查小组人员听取被检查事务所负责人情况汇报;
查阅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和检查业务档案等
组织部分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人员座谈,并针对有关情况进行询问;
检查小组汇总检查情况,归纳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形成初步检查结果报告,经秘书处审议后,与事务所就检查结果交换意见。
各检查小组的交换意见纪要及事务所的反馈意见均由省注协部保存归档。
向秘书处提交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报告。
八、业务质量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检查业务档案的基本要求:
具有证券资格事务所抽查业务档案数,针对其从事的业务涉及业绩预警、停牌和频繁更换事务所等上市公司的业务报告;
中小规模事务所抽查的业务档案数,当年出具报告数的5-10%,同时满足每一位注册会计师有一份报告;
(二)各事务所应向检查小组提供如下材料:
本事务所基本情况的书面介绍(包括合伙人或发起人出资情况、机构设置、内部、职业道德、质量控制及业务开展情况等);
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册;
内部方面的制度和标准。
九、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处理包括:
省注协秘书处根据各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及事务所提交的整改方案等资料,对执业质量、质量控制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事务所,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存在的普遍问题,由省注协秘书处其在规定时间规范整改;
对尚不构成行业自律惩戒,由省注协部在日常的自律当中跟踪其整改情况,并在下一年度继续对其进行复查或检查;
对存在问题较多或者相对问题较大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移交省注协惩戒委员会进行行业惩戒;
对存在问题较多,且质严重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移交厅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理。
检查工作结束后,省注协部应当对本年度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进行总结,以利于完善下一年度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同时,对在质量控制、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方面做得好事务所及其方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和交流,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素质的提升;
十、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应注意的问题
检查人员应本着互相学习的心态对待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所有的言行应充分考虑和满足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
应当保守被检查的事务所的商业秘密和抽查的业务项目所涉及的被检查的事务所的客户的商业秘密。
检查人员应当保持自身合理的。个人的检查意见与建议应当主动与本组其他成员特别是组长沟通。交换意见时应当以检查组为单位而不可以个人名义与被检查的事务所任何人私下谈论。
在针对被检查事务所存在的质量控制、内部方面的缺陷及业务质量问题、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提供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时,应认真分析被检查事务所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以体现善意帮助的意愿和本检查组的水平与能力。
执业质量检查小组所在检查不同的事务所时,应当保持一致的原则。检查方式方法和判断标准的一致,以确保执业质量检查的公平。
在检查事务所的业务档案时,执业质量检查小组与被检查的事务所之间,有可能对被检查事务所的某一审计事项所采用的重要原则与专业判断的不同的理解,依据相关的规定进行沟通和加强研究是解决认识上的差异的最好方式。
黑糖朱古力 3小时前发布 赞 506
年度检验的内容包括:
1、是否仍在执行业问务;
2、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培训要求;
3、如果是兼职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检验日以前的一个年度内执业时间是否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
4、是否发生过答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以及处理情况。
年度检验情况,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出相专应记录。对于达到上述1、2、3项要求或虽有第4项事情,但情节轻微且已作了检查纠正的,视为通过检验,否则不予通过检验。
痴货小逗逗 9小时前发布 赞 752
注册会计师证每个年度需经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检验一次,并加盖检验印章。申请检验的时间和手续,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年度检验的内容包括:
是否仍在执行业务;
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培训要求;
如果是兼职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检验日以前的一个年度内执业时间是否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
是否发生过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以及处理情况。
年度检验情况,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出相应记录。对于达到上述1、2、3项要求或虽有第4项情事,但情节轻微且已作了检查纠正的,视为通过检验,否则不予通过检验。
weiweivivianweiwei 10小时前发布 赞 825
(一)注册会计师年检的具体内容:
1、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 2、 注册会计师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 3、 注册会计师当年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4、 注册会计师当年有无受过刑事处罚; 5、 注册会计师有无在工作中因犯严重错误而受到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 6、 注册会计师当年有无受到行业自律惩戒; 7、 注册会计师当年接受后续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8、 所在事务所是否进行了业务报备; 9、 所在事务所是否及时、足额提取了职业风险金; 10、 应该进行年检的其它内容。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年检不予通过:1、 年龄已满70周岁; 2、 未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3、 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4、 未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和培训且无正当理由; 5、 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 受刑事处罚; 7、 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8、 一年内受到行业自律惩戒三次; 9、 未进行业务报备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 10、 未及时、足额提取了职业风险金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 11、 其它不适合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情形。
编辑本段(三)注册会计师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 本人已按规定填报了符合要求的《 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登记表》(附表2); 2、 事务所已按规定填报了符合要求的《 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登记汇总表》(附表3); 3、 事务所已按规定填报了符合要求的《 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未参加人员登记汇总表》(附表4); 4、 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注册会计师证书; 6、 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证书; 7、 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正文复印件; 8、 提供出具的股东证明; 9、 其它应提交的材料。
编辑本段(四)注册会计师年检时间:
每年年初另下文。 事务所根据规定,组织填写有关年检登记表,主任会计师应对各种年检登记表中的内容并加盖公章后与其它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省注协。 省注协收到年检材料后由相关部室后作出注册会计师年检是否通过的决定,年检结束后下发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情况的并在省级报刊上。
CuteGourmet 10小时前发布 赞 543
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任职资格检查,是《注册会计师法》赋予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重要职责,是推动注册工作为行业发展服务的有效手段。依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现就做好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周密安排,确保年检顺利开展
各地要高度重视2022年度年检工作,明确有关年检政策、年检程序和注意事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协调相关人员和资源,提出本地年检工作的计划安排,确保年检工作进展顺利。
二、突出重点,保证检查效果
各地要依据年检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检查核实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继续教育、专职执业等情况。重点关注注册会计师的专职执业情况,关注对象:(1)涉及投诉举报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2)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3)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4)注协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各地在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本要求,准确把握政策,严格规范程序,保证年检工作的有效。各地注协要加强实地检查的力度,对于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涉及投诉举报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应进行实地检查。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检查方式,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清单、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业务工作底稿等。
三、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一)确定人数,确保检查范围无遗漏。各地应确定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数量,并做好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确保应检注册会计师全部参加年检。各地在确定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时,应与行业信息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认真检查数据的准确,实时更新行业信息相关数据,确保行业信息数据与实际相符。
(二)严肃处理,提高行业诚信水平。各地年检要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供年检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一经查实送审材料不实,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第八条规定做出惩戒。
(三)及时沟通,确保后续工作顺畅。对年检不合格的合伙人(股东),各地应及时与当地门沟通,涉及合伙人(股东)人数未持续达到事务所执业许可条件的,应予以强调说明。各地注协之间应加强沟通配合,做好转会注册会计师的年检工作。
(四)公开透明,增强年检公信力。各地要设立和公布年检工作举报电话或邮箱。年检工作结束后,要在各地注协官网和当地权威报刊检查结果,对于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年检的应检人员名单一并公布,并及时注销注册,保证检查程序和结果完全透明公开。
(五)创新服务,提高年检效率。各地要创新服务方式,充分调动可利用资源,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注册会计师接受检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四、其他事项
我会将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年检工作,汇总分析各地检查工作进展并通报全国检查工作情况。请各地注协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本地区年检、年检工作报告、《2022年度撤销、注销注册人员统计表》(附表1)、《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统计表》(附表2)等报我会;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并将本地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及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包括重点检查、实地检查情况和信息更新情况,检查工作经验、问题、建议等)和《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表3)报送我会。我会将在网站各地年检结果,并对各地年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总结报告。以上材料均为纸质版和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