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助理医师可以主刀剖宫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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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9月5日晚,发生于8月31日的“陕西榆林第一医院产妇坠楼事件”依然扑朔迷离。究竟是医院不同意产妇剖宫产?还是家属始终不签字导致产妇疼痛难忍坠楼?院方和家属至今各执一词。
那么,剖宫产手术是否需要家属签字?有无相关法规予以明确?各地的执行标准又是否一致?此外,假设医院要求双方签字,但产妇和家属之间的意见不统一,又该怎么办?
有妇产科医生和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剖宫产手术要求家属签字其实并无法律依据,但普遍的现状却是“需要产妇和家属双方签字同意”。这又是为什么呢?
律师看法:
孕妇有权决定是否顺产 剖宫产手术无需家属签字同意
关于产妇坠楼事件,根据榆林第一医院的通报,产妇家属始终不肯签字同意进行剖宫产手术。那么,剖宫产手术真的需要产妇家属签字同意才可以吗?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钟兰安律师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作为孕妇,当然有权利决定是否顺产。”钟兰安认为,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生观点:
妇产科专家龚晓明质疑 家属权力为何超越产妇本人
“家属的权力为何超越了产妇本人?都是18岁以上成年人,丈夫也不能替产妇做决策。”我国知名妇产科专家、协和原妇产科副主任医师龚晓明对榆林第一医院的做法亦提出质疑。
业内尝试:
杭州市妇产科医院 产妇可签字决定是否剖宫产手术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医疗机构都要求剖宫产手术前产妇和家属双方签字。如浙江省杭州市妇产科医院,在满足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前提下,产妇可自己签字决定是否手术,并不需要产妇家属签字。
该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妇产科医生说,法律上规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是可以自己决定签字的。医疗上有一种情况,如果患者未满18周岁,或患有精神性疾病如老年痴呆,不能行使民事权利,或要实施全麻手术,患者在手术过程中无法行使权利,这种情况下病人需要委托家属行使医疗措施选择权,即需要家属签字。但医务人员也要事先将手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向患者及家属说明。
“但有些手术,比如婚内终止妊娠,为了减少医疗纠纷会让夫妇双方签字。还比如绝育手术也会让夫妇双方都签字,也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法律上也没有这个规定,每个人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是有权利的。”上述医生表示。
医院现状:
剖宫产手术之前 要求双方签字是普遍现象
剖宫产手术前医院要求产妇和家属双方签字是普遍现象。记者咨询多位就职于不同医疗机构的妇产科医生,得到的答复均为“需要产妇和家属双方签字同意”。
一位三甲医院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早在2022年原曾颁布实施《医疗机构条例》,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条例施行至今,这条规定没有变过。所以我们据此要求剖宫产必须产妇和家属双方签字同意。”该妇产科医生说。
疑点追问:
如果要求双方签字 但产妇和家属意见不统一怎么办
如果要求双方签字的情况下,假设家属和产妇意见不统一,该怎么办?这位医生表示,到目前为止很少碰到这种情况。
不过,钟兰安律师对此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指出,法律的效力高于条例,相较于《医疗机构条例》,《侵权责任法》也是更新的法律,当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产妇作为成年人,意识清醒的状态下,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有权决定自己的治疗方案。即使产妇签署过知情同意委托书,在本人清醒的状态下,完全可以随时变卦,改为由自己来决定治疗方案。“问题就出在独具特色的医患关系,医疗上一旦出现问题,很多家属会采取闹医院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选择上。这就会导致医生和医院要面对的并不是产妇本人,而是产妇家属。这就造成了病人知情同意选择的怪圈:在选择医疗行为时,病人的意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家属意见。”
年糕
16小时前 · 知名母婴自媒体“年糕”创始人
昨天刷微博,一则新闻简直让人又惊又怒——《绥德待产孕妇坠楼亡 院方称曾三次建议剖腹产均被家属拒绝》。
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入院。经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
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来源:微博@华商报
两小时后(17时50分),产妇向医护人员提出剖腹产的要求,医护人员征求家属意见时,家属称表示理解,但拒绝手术,继续观察。产科主任称“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人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
将病人劝回待产室后,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安抚,随后再次建议家属剖腹产,但家属仍坚持顺产。20时左右,惨剧发生。待产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现场 来源:微博@华商报
这一跳,家属再也等不到母子均安,听不到婴儿的啼哭;丈夫再也等不到和妻子说一句“你辛苦了!”
对于这种无知和执拗造成的悲剧,让人痛心,更是倍感愤怒。
(虽然现在院方和家属各执一词,但是这种现象还是有的。很多产妇连自己生孩子都做不了主。)
有些家属觉得顺产好,就不管产妇的生产条件好不好,怎么都得逼她顺产。如果是老公也这样,不绝望才怪啊。
想问问这些家属:你没想过你最爱的人一直躺在病床上被疼痛折磨吗?为什么不听取医生的专业建议?不知道胎儿在肚子里待太久会很危险吗?剖腹产怎么了,凭什么如此被看不起?
生娃到底是一种什么体验?
生娃到底有多痛,之前知乎上有个很火的帖子。看看这些们是怎么说的?
“等于被人拿着大不间断的砸8小时!!等于被人用棒球棍抡你小腹抡8小时!!等于蹲在马桶上8小时也解不出一泡有史以来最硬的!”——蔡要要
“就像一大群胖子从你肚子上蹦蹦跳跳地踩过去,或者回忆你最惨烈的一次便秘,乘以10。”——Lens
“疼得汗水顺着头发往,那一刻真的想从窗户跳下去,最后疼得都不想哼哼了,我想那一刻应该就是垂的样子。”——小兔
“征得助产士同意后我改成站着,扶着床尾。一波疼痛来袭就紧紧抓住床尾,几次过后腰都直不起来了!因为太用力,两个手掌全磨出来茧子。”——朱心心
顶着这样的疼痛,再加上胎儿头大难产,待产妇屡屡恳求,换来的却是家人一句“忍忍吧”。
是我,也会绝望!
我当时生孩子的时候是顺产的。阵痛了十多个小时,简直五脏六腑都像被拧在了一起。生到后面,医生说已经看到宝宝头发了,可我一点劲儿都使不上了。
关键时刻,还是医生和助产士一起从我腹部把宝宝推出来的。产程太长,孩子出来时没有哭声。我躺在产床上,看着医生个个开始跑着护理宝宝,心里真是担心得要命。最后孩子哭出了声,“没事了没事了”,医生们也都喘了口气。可是我现在想起来都还后怕啊。
胎宝宝在里待太久有什么风险?
不是每一个都适合顺产,很多已经超过预产期,胎儿却迟迟没动静的产妇一般都需要被催产,或者是实施剖腹产。
如果产程过长,胎宝宝在肚子里是很危险的。
羊水量减少、越来越浑浊,无法再给胎宝宝输送足够的氧气和营养,导致胎宝宝发生宫内窘迫、窒息,甚至亡。感染、产后出血的风险都会增加。
而新闻里的这位准,产检时就被发现胎儿头部偏大,分娩难产风险较大。无论是从还是孩子的安全考虑,不都应该听取医生的专业建议吗?!
不让剖腹产,有时候就是害命!
虽说顺产是最适合分娩的方式,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剖腹产同样是一种合理的生产方式,是科技发展的产物。
以前的女人生孩子,简直是走了一遭鬼门关。电视剧中,产妇因难产而的情节大家看得还少吗?
而现如今,医学界正是因为技术日益先进,才能实施剖腹产这一手术。而且大部分产妇在剖腹产后都恢复得不错。
真心不理解,还有那么多人以产妇的生命为代价,在生产条件不允许的情况,顽固地坚持顺产。说难听点,这就是害命啊!
这些情况必须剖腹产
如果孕期患有高血压、糖病、颈无法完全打开,或者宝宝过大、臀位、脐带绕颈圈数过多等,那剖腹产就是最好的保护宝宝的生产方式。
我的身体我做主
在目前的《执业医师法》和《病历书写规范》中规定,产妇知情书中最重要的同意人其实是产妇本人,家属只是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代替签字。
哪个男人能感受到妻子生产的痛?就是怕痛想剖腹产怎么了?剖腹产的孩子就一定没有顺产的孩子好吗?你们都考虑孩子,谁考虑过病床上呻吟的女人?
还想问问那些不顾儿媳活的婆婆,你当年生孩子难道不痛吗?如果你躺在床上痛到崩溃却被劝着“忍忍”你怎么想?你是想着抱第二个孙子所以要儿媳赶紧恢复呢?还是想着顺产的娃才聪明?
而且现在医院都会有剖腹产的指标,不是随随便便想剖就能剖的。如果身体条件适合顺产,医生也不会建议产妇剖腹产。
女人啊,自己的身体一定要自己来做主。捍卫自己和宝宝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这样的家属,说实话真的很让人震惊。产妇在疼痛加绝望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最悲痛的莫过于亲生父母了吧。妻子可以再找,而女儿却永远回不来了。所以女人们啊,永远要记住自己是一个有尊严的人,而不是生育的机器!好好爱自己。
参考资料:
ACOG、NHS、Mayo Clinic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