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未延续注册吗
小予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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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嚓咔嚓咔嚓啦 2小时前发布 赞 798
小果子真不赖 2小时前发布 赞 824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聘用单位破产的;聘用单位被销营业执照的;聘用单位被销相应资质证书的;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张大羊羊 11小时前发布 赞 742
二、延续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工作规程》第二条中(二)延续注册申报材料要求办理(见附件2);
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在注册有效期满后,其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失效,需继续执业的,应重新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并提供重新初始注册继续教育证明,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网上学习的重新注册继续教育证明,已参加的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可以替代重新注册继续教育证明。
三、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与监理工程师所有变更注册不能同时进行,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须在注册有效期到期之日前3个月提出。对于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不能在注册证书有效期满3个月前提出的,不再受理变更注册申请,可以在注册有效期满后,由新企业提出重新初始注册申请,须同时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在原单位取得的延续注册继续教育证明,在新单位参加重新初始注册时有效。
四、延续注册时,继续教育手册中注册专业选修课应与注册专业一致,
有关继续教育学时的说明,申报延续注册时,须提供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其中必修课48学时,选修课48学时(注册二个专业的,选修课每个24学时;若只注册一个专业的,选修课为48学时;若已注册两个专业,欲放弃其中一个专业的,则另一个专业的继续教育选修课为48学时,在继续教育手册上填写)在我省参加房屋建筑专业和市政公用专业继续教育的,上交选修课作业后,凭有效的继续教育手册到考试教育科补办有关选修课学时记录后方可上报申请材料;房屋建筑专业和市政公用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参加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确认培训单位的继续教育学习后方可申报,各培训单位联系方式在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询。
五、申报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时,在申报材料里附注册证书复印件,原注册证书和印章可不随申报材料上交注册中心,新证书印章下发时旧注册证书印章同时收回。
超级懒喵喵 12小时前发布 赞 957
一、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个月至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由所在单位凭密码锁进入“监理工程师信息”(部网,)形成电子信息(注意填写继续教育情况,附件1样表)上报省级后打印延续注册申请表,中显示“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不能申报,若确已参加继续教育,请与培训单位联系更正。同时在省注册中心网“书编号。
二、延续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工作规程》第二条中(二)延续注册申报材料要求办理(见附件2);
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在注册有效期满后,其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失效,需继续执业的,应重新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并提供重新初始注册继续教育证明,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网上学习的重新注册继续教育证明,已参加的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可以替代重新注册继续教育证明。
三、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与监理工程师所有变更注册不能同时进行,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须在注册有效期到期之日前3个月提出。对于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不能在注册证书有效期满3个月前提出的,不再受理变更注册申请,可以在注册有效期满后,由新企业提出重新初始注册申请,须同时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在原单位取得的延续注册继续教育证明,在新单位参加重新初始注册时有效。
四、延续注册时,继续教育手册中注册专业选修课应与注册专业一致,
有关继续教育学时的说明,申报延续注册时,须提供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其中必修课48学时,选修课48学时(注册二个专业的,选修课每个24学时;若只注册一个专业的,选修课为48学时;若已注册两个专业,欲放弃其中一个专业的,则另一个专业的继续教育选修课为48学时,在继续教育手册上填写)在我省参加房屋建筑专业和市政公用专业继续教育的,上交选修课作业后,凭有效的继续教育手册到考试教育科补办有关选修课学时记录后方可上报申请材料;房屋建筑专业和市政公用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参加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确认培训单位的继续教育学习后方可申报,各培训单位联系方式在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询。
五、申报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时,在申报材料里附注册证书复印件,原注册证书和印章可不随申报材料上交注册中心,新证书印章下发时旧注册证书印章同时收回。
熙熙ToKi 12小时前发布 赞 927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即可注销。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聘用单位破产的;聘用单位被销营业执照的;聘用单位被销相应资质证书的;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扩展资料:
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要求规定:
1、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服务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修改经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监理文件,应当由该注册监理工程师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监理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监理工程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
3、因工程监理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聘用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负有过错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监理工程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