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级经济师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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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新区指: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一购房落户
城区购房落户: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注::无一二手房和贷款、社保证明、纳税证明以及买房时间限制,但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办理落户
新区购房落户: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二、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青人社发〔2022〕27号)的人员。
(二)学历人才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
(三)技术技能人才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有接收单位,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其中,在新区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已落户新区的上述人员拟迁往城区的,应达到相应城区落户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
三积分落户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申请人本人具有落户条件的商品住宅,租房、限价房都不能办理)
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年限计算含2022年1月1日后执行 《居住证 暂行条例》后的居住登记期。)【青岛居住证办理指南】
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补缴的社保不予认可)【社保证明打印网址及操作指南】
无犯罪记录。
青岛滨海学院还是挺不错的,很严格,教学资源充足。
青岛滨海学院始建于2022年,2022年成为山东省首批(两所)民办本科高校,2022年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2022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22年与青岛大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设立文理基础学院、大专文理基础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酒店学院、教育学部、艺术传媒学院、主义学院、医学院、财经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
开设49个本科专业、28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医学、文学、经济学、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外籍留学生100余人。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97人,其中高级职称590,博士、硕士学位者1165人,硕博教师占教师总数39%,另有外籍教师15人。有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优势特色专业6个、市校共建专业5个、市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以上参考:青岛滨海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自2022年8月1日起,青岛人才落户须先在网上审核落户资格,资格通过后再由青岛部门办理落户,相比以往可以少跑一趟;同时,青岛的人才引进落户已经放宽至专科学历,落户的条件也是放宽松了,总的来说,青岛人才落户办理起来会比以往容易了。以下是青岛最新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一、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青人社发〔2022〕27号)的人员。
(二)学历人才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
(三)技术技能人才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有接收单位,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有接收单位,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其中,在新区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已落户新区的上述人员拟迁往城区的,应达到相应城区落户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
二、办理流程
(一)人才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人员登陆“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和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人才资格证明等材料。其中,拟落户的学历人才,在申请落户前应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学位信息确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落户人才的就业、社会保险、学历、高层次人才证明、职称和职业技能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核。个人可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并点击部门落户链接了解后续办理流程。
(二)落户办理
部门根据资格审核信息办理落户登记。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亲属关系凭证(户籍证件未记载亲属关系的提供)或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区级人才集体户和市人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高层次人才和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稳定工作的学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中的第1至4类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第5类人员,在落户的同时可按照规定申请配偶和未婚子女随迁落户,其他技术技能人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在落户的同时可按照规定申请配偶和未婚子女随迁落户。
青岛生源结业生需回青落户的,持材料到家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信息共享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审核通过人员相关信息通过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至市局;部门依此信息办理户口登记,同时将相关人员落户办理结果通过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市(区)人才集体户
市(区)人才集体户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协助部门进行日常。市(区)人才服务中心与属地派出所建立落户人员信息核对机制。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人员与派出所户籍内勤定期进行户口核对并取回集体户口登记卡进行保管。人才本人办理个人事项需要使用集体户口登记卡的,应向所属人才中心申请提取。
本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人才落户与本不一致的,以本为准。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可参照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