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总经济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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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8日颁发新的《医院财务制度》,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的财务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
、2022年4月1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办法》的,高等学校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学校财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责任。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十二五”规划中要求、抓紧修订《总会计师条例》。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根据各部委文件精神,顺应企事业单位高层财务人员需求,提出对总会计师等高层财务人员及其后备力量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和专业性资质水平测试,逐步建立中国总会计师(CFO)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以提高总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推动我国现在总会计师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项目建设已日趋成熟。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的合作,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有利于提升该项目的运作层次并将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参加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合格者,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同时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总会计师(CFO)岗位能力证书》。
参加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广东省的学员可联系王先生报名(020-666235),地址:天河区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7006-7007
一、总会计师制度的沿革
总会计师是指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早在建国之初,我国就借鉴原苏联的经验,在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总会计师制度。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一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1963年10月,批转了国家经委、《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草案)》,规定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并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任免办法及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等问题做了具体规定。1978年9月颁发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中,专设一章规定总会计师制度问题,并把设立总会计师扩大到所有企业。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再次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提出“一长三总师”(厂长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党委书记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985年颁布实施的《会计法》中,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大大推动了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为了贯彻《会计法》和党、的有关决议、规定,1990年12月发布了《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任免与奖惩做了完整、全面、、具体的规定,使我国总会计师制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1993年修改的《会计法》中再次明确规定:“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1999年10月31日全国会第12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中,对设置总会计师的范围又做了新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在不断完善。
总会计师是主管企业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单位领导成员,在资产和财务会计等方面起重要作用。从已经设置总会计师的国有企业情况看,建立健全总会计师制度,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会计职能作用、保护所有者权益,都有明显效果。
二、设置总会计师存在的问题
新《会计法》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这为企业设置总会计师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从机械会计学会对重点机械企业《会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问卷调查来看:在总会计师的设置上,未依法设置或只设置了副总会计师的单位约占三成多;有的单位不按规定任职条件设置总会计师,弱化了会计职能,影响了总会计师作用的发挥。究其原因如下:
1.对依法设置总会计师的认识不到位。新《会计法》对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相关规定由原来的“可以设置”修改为“必须设置”,充分说明了设置总会计师的重要性。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对企业设置总会计师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然而,一些单位却认为新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由单位负责人负责会计工作就可以了,设置不设置总会计师并不重要。实际上,新《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只是明确了法律责任,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假账屡禁不止、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顽症,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单位负责人是会计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具体的会计组织工作还应由总会计师承担,并由其对单位负责人负责。
2.对总会计师作用的认识不到位。《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领导成员,协助单位负责人工作,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负责。总会计师作为单位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本单位的重要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他的职责不是一般行政领导所能替代的。《总会计师条例》还规定,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能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副职,以保证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
3.对总会计师任职条件的认识不到位。《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任职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但一些单位对其缺乏全面理解,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的尺度把握不好。未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大都是因为无合适人选,个别单位甚至将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人聘为总会计师。客观地讲,会计专业高级人才匮乏,给选聘总会计师造成了一定难度,但只要把握好任职条件的尺度,不拘一格选人才,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4.不到位。《总会计师条例》规定,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管行政领导提名,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但是一些单位长期不设置总会计师,而主管部门在考察配备企业领导班子时也往往忽视这一点,以致企业在领导班子配备时就“先天不足”。会计主管部门也缺乏应有的手段,致使长期存在的问题得不到纠正。
三、建议与对策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新《会计法》,保证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执法检查。对《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把总会计师的设置作为检查重点。通过检查,弄清楚哪些单位应该设置而没有设置,未设置的原因是什么,什么时间设置,准备采取哪些措施,已设置的作用如何发挥等等,对这些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于未设置的企业,会计主管机关要进行动态,检查,限期内仍不设置的,要按《会计法》第42条规定予以处罚。
2.修订《总会计师条例》。《会计法》第36条规定,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规定,目前执行的规定是1990年12月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产权制度、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总会计师条例》已不适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新要求,需要对《总会计师条例》进行修订,从法律上明确总会计师的地位和职能,确定总会计师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3.加强对总会计师的培训。为解决总会计师人才缺乏的问题,各企业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搞好后续教育。各级会计主管机关要加强对总会计师的,把对总会计师的培训作为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开展总会计师岗位培训,提高总会计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并选拔总会计师的后备人才,组织培训、进修,提高其业务和政治素质,以培养高素质的总会计师人才。
4.建立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走职业化、市场化、规范化道路。尽快建立总会计师资质标准,制订总会计师业务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和继续教育制度,并建立适应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强化总会计师的“资格”概念,淡化总会计师的“职位”概念。在总会计师的选聘上要引入市场机制,选聘的总会计师必须具备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同时,要加强对总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和引导,使总会计师走上职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道路。
5.厉行职责,搞好。依法设置总会计师是贯彻《会计法》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并搞好。在配备企业领导班子时,部门要重视总会计师的设置,督促企业积极推荐人选,不能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能重叠的副职,也不能设置副总会计师而不设置总会计师,更不能空缺总会计师岗位。会计主管机关要搞好检查,对应依法设置而长期不设置的,发生违规违纪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总会计师的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预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会计师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7、总会计师参与新产品、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协议的研究。
扩展资料:
总会计师的权限:
1、总会计师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
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不同意总会计师对前款行为的处理意见的,总会计师应当依照《中华人会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2、总会计师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方面的工作。
3、总会计师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收支工作可以由总会计师授权的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者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批准。
4、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须经总会计师签署。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在本单位内部须经总会计师会签。
5、会计人员的聘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会计师
于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有很多同学有疑问说是不是一建就比二建好?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用七点告诉你,一建和二建究竟有什么区别?
从业方向来说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是懂、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筑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从专业科目上来说
一级的专业有10个: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级的专业只有6个: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从考试科目来说
一级建造师需要考四科: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需要考三科: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工程与实务
从报考条件来说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1年。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工作满两年;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5年;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工作满2022年。
从使用范围上来说
一级建造师比二级建造师广一些,一级建造师是全国范围内通用的,二级建造师只能在本省使用。
从考试难度上来说
二级建造师是根据通过率来计算合格分数线的,每年都会降分;一级建造师的合格线是按总分的60%也就是60分和72分。一级建造师比二级的难很多,尤其是实务。
于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有很多同学有疑问说是不是一建就比二建好?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用七点告诉你,一建和二建究竟有什么区别?
从业方向来说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是懂、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筑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从专业科目上来说
一级的专业有10个: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级的专业只有6个: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从考试科目来说
一级建造师需要考四科: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需要考三科: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工程与实务
从报考条件来说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1年。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工作满两年;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5年;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工作满2022年。
从使用范围上来说
一级建造师比二级建造师广一些,一级建造师是全国范围内通用的,二级建造师只能在本省使用。
从考试难度上来说
二级建造师是根据通过率来计算合格分数线的,每年都会降分;一级建造师的合格线是按总分的60%也就是60分和72分。一级建造师比二级的难很多,尤其是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