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要上培训课吗
紜亦眠观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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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流浪泡泡 2小时前发布 赞 874
yaodabian0214 9小时前发布 赞 875
···新劳动法高级研讨会2天大连···
新劳动合同法应对技巧与实战分析
小班授课,央视特邀专家,精彩案例与您分享
开课时间:2022-08-17,18
地点:大连
:0411-83899012 88908172 创联咨询
培训讲师
苏老师,法学硕士,劳动合同法专家,12法律频道特邀专家。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系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某集团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国家级资质);高级经济师。
苏老师长期在企业从事行政及法律事务领导工作,积累了大量的企业经济法律实务经验。曾服务于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部门经理、法律顾问、法务培训师。
曾经为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德国莱尼(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得尔福汽车零部件中国工厂、艾默生管道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海尔集团、中美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国际货运专业)、上海电视大学(工商专业)、上海人事局等100多家中外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实务培训或编写相关教材。
苏老师是该集团唯一的专职法律培训师。开设了《企业劳动合同的及纠纷处理》、《企业合同的风险防范》、《会计法规与现行税法差异及其协调》、《企业经理人经济法律讲座》、《汽车营销法律实务》、《工厂安全实务操作》等经典培训课程,受到企事业单位的普遍好评。
苏老师在富有的授课同时,不乏诙谐幽默,把难懂的法学原理及条文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企业法律案例,演绎出一堂堂通俗易懂、实用易操作的法务培训课。
课程介绍
新《劳动合同法》介绍与应对技巧
课程概述:
《中华人劳动合同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继2022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之后的又一部关系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依照其立法精神,必将促使企业在劳动关系上,我们的企业经理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掌握更高的技术、面临更多的人事风险。所有风险的形成的原因,是企业传统的人事的理念和技术手段,与新《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之间的差距所造成的。
未雨绸缪,企业家和企业人力资源者们,你们知道新《劳动合同法》的这些新规定吗?面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巨大变化,你们有思想准备和应对思路吗?你们懂得如何应对吗?应广大企业和人力资源人士的要求,我们特举办这次培训,并邀请资深培训讲师、集团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的苏建伟老师,为大家讲解劳动合同立法的最新规定、最新动态,传授劳动合同的经验和技巧,共同研讨企业应对劳动合同立法变化的策略和方案。
担任此次培训的苏建伟老师。曾为近百家企业提供法律培训与咨询、劳动法与员工关系咨询等。他从企业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结合最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大量经典案例的分析和讲解、现场答疑、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方式,提升企业人力资源者有效适应新法的能力以及防范劳动争议风险的能力,苏老师在富有的授课同时,不乏诙谐幽默,把难懂的法学原理及条文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企业法律案例,结合企业人力资源的成本,演绎出一堂通俗易懂、实用易操作的培训课。
课程大纲:
一、新《 劳动合同法》十大焦点条款剖析:
1、事实劳动关系作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处理。
2、试用期长短与工作岗位相对应
3、竞业限制期间企业须全额支付已离职职工的工资。
4、固定期限合同不允许非过失性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仍然要支付经济补偿。
6、 企业裁员必须先裁新员工、再裁老员工。
7、 劳务派遣限制使用并还要交备用金
8、 劳动合同签订及任何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9、 企业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工会或职代会同意后才能生效。
10、员工享受了企业提供的住房、汽车等特殊待遇,仍允许由离职而且企业
不得约定违约金。
二、 新《劳动合同法》立法程序及最新调整思路解析
三、 新法制环境下的劳动合同
1、试用期新规定的解释与运用
2、未及时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该如何补救;
3、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及程序,如何规避其中的劳动争议风险;
4、劳动合同法(草案)对于竞业限制的规定解释以及企业风险的防范
5、如何正确把握和处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的显著影响
1、工资支付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的影响
2、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的影响
3、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的影响
4、违纪员工处理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的影响
四、新《劳动合同法》调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刚性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设定
2、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的设定
3、关于标准工时与非标准工时的执行
4、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法定标准与内容
5、职工违反企业劳动纪律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新《劳动合同法》对特定劳动者可以特别约定特定义务
1、竞业限制期限条款或协议的规定
2、保密期(脱密期)条款或协议的规定
3、违约金、赔偿金条款的区别和处理
六、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有过错责任的解除
………………后面的由于字数限制省略,请致电0411-83899012 8890817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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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不想澪 12小时前发布 赞 563
2、培训证书:学员参加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3、这个是一定要参加培训的,因为有自学和课程不同的安排(有文件说明,一会我给你发个具体)。
4、不知道福州是否有培训点,这个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授权和备案才能组织培训和设考点,不是随便就能组织的。山东有个青岛格瑞德企业有限公司,是信工委授权的培训及信用专业公司,我一朋友在那报的名,11月份就要参加信用师的考试了。
5、一、(一)助理信用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
业或相关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信用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02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师
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师
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注:相关专业包括工商、生产、市场营销、会计学、审计学、财务、保险、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经济法、商业统计、金融学、财政学、税务、电子商务)
二、教学安排
根据《信用师国家职业标准》,各级别信用师培训由学员自学、教师面授和实际操作三部分课时组成,各级别培训课时分别为:
(一)助理信用师培训:学员自学60课时(按20天、每天3课时计算),教师面授40课时(按5天、每天8课时计算),实际操作60课时,共计160课时。
(二)信用师培训:学员自学40课时(按20天、每天按2课时计算),教师面授40课时(按5天、每天8课时计算),实际操作50课时,合计130课时。
其中,有在信用部门工作经历者,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相关材料,可折抵实际操作课时;无经历者可申请主办方安排到相关机构实习。
三、报名费:300元/人(含全套培训教材)
培训费用:助理信用师2800元/人,信用师3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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