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和劳动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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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是中级职称。劳动关系协调师指从事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纠纷,主要是缺乏沟通渠道,导致两者之间无法建立好的劳动关系,最后对簿公堂。”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说,其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少,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员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
职业发展:
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陆续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的协调成为当务之急。
2022年11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劳动关系协调师列为第十批新职业,并强调,劳动关系协调师要有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熟练的沟通交流技能,其职业前景也受到业界的广泛热捧。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工会和法务等部门。
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上海等地已经将“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一项制度。
较好地实现了劳动争议的事前调解。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的科目有哪些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的科目有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劳动关系协调师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考核还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的《中华人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等级:
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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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02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是一门新兴的职业门类,也是社会发展、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依法加强劳动关系的重要性,通过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师(员)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劳资矛盾和劳动纠纷,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缓解社会建设压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上海等地已经将"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一项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劳动争议的事前调解。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用处1:本职业持证率越来越高,证书已经成为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必备敲门砖。
用处2:国家实行学历和职业资格并重的政策,即使有劳动关系协调相关专业学历,也仍然需要职业资格证书。
用处3:从业人员中具有劳动关系协调相关专业学历比例低,更需要职业资格来弥补。
用处4:从业人员中非专业人员多,亟需学习弥补,更需要资格证书来证明自己。
用处5:具备丰富经验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必然要向高层甚至综合方向发展,需要的专业知识支持。
用处6:从业人员希望长期在此领域专业发展,因此愿意不断投入,提升自己增加竞争力。
用处7:考证难度大,参加考前培训有助于快速获得专业技能,通过考试更能获得社会认可。
劳动关系师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责任重、专业性强,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意识,更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技能。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证书背景
随着,社会及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新型用工形式不断涌现,互联网的兴起,使企业更多的曝光在大众生活之中。而企业与员工稍有沟通不慎,便会引发媒体海啸,因此,在企业中扮演着“润滑剂”与“调和剂”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就显得至关重要。
优秀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以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迎难直上,而不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就是企业的一大隐患。那么,如何才能准确衡量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专业程度呢?现在,国家出面帮忙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22年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内容调整情况的说明》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正式纳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且,在2022年国家正式保留的140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位列社会水平评价类第76项《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两项证书之一,为目前国家最为权威的劳动人事专业资质认证。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职业展望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专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已达数十万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但是目前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这一需求还很不适应。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对于满足社会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解决劳资问题的能力,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课程设置
(1)劳动标准实施;(2)劳动合同;(3)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5)劳资沟通与;(6)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课程收益
全面掌握最新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有效防范企业劳资风险。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一个就业年龄不限,性别无妨,工作领域宽阔,职业挑战性和使命感兼具,符合和谐社会精神的新型职业。更重要的是,现在劳资关系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大中型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师岗位急缺,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人力资源岗位的薪资升级突破口。
劳动关系协调师重点工作的法定程序和一般程序,清楚用人单位、工会、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遵照 程序开展协调工作,尊重各方意见,取得各方支持配合,使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组织程序。三、提高人力资源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作用的途径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人力资源的角色是“观察员”、“主推手”和“协调师”。要把角色扮演好,提高人力资源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就要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及办事人员工作水平。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2022年报考时间(北京地区)
2022年5月18日 (星期六)
上午: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核
下午:14:00-17:00 综合评审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报考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或相关职业)年限证明、前一级别证书复印件、白色彩底相片、报名申请表,以上文件还需提供相片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备用。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国家补贴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也属于北京市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助推职业(工种)。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可提高专业技术等级工资,享受国家技能提升补贴不低于2022元。
劳动关系协调员与人力资源法务师区别
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在中国,人力资源者的大量工作其实不是集中在人力资源,而且集中在劳动关系协调。人力资源法务师是指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过程中,有效的将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的企业规章制度中予以执行,从业有效的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的防范用工风险。具体概括起来说,人力资源法务师是企业从员工招聘到离职的全过程,更侧重于事先预防,而劳动关系协调员一般只限于后期劳动关系协调处理,更侧重于事后处理,是人力资源法务师在劳动纠纷那块的细化和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