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本省执业
左家庄与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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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138566105 1小时前发布 赞 437
截止目前已有湖北、四川、黑龙江、北京、江苏、吉林、浙江、福建、山东、安徽十省明确取消临时二级建造师相关,近日,天津、河南二省也发文明确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一、湖北
8月1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率先明确二建临时证书自即日起取消。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浙江
8月2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持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参加二建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三、江苏
8月8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明确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吉林
8月8日,吉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五、四川
8月8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明确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六、北京
8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七、黑龙江
8月16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发布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八、福建
8月16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发布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九、山东
8月19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十、安徽
9月5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办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项注册业务。
持有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精神,做好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宣贯工作,执行中出现的相关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建筑市场处。
woshiyujiaolong 8小时前发布 赞 598
截止目前已有湖北、四川、黑龙江、北京、江苏、吉林、浙江、福建、山东、安徽十省明确取消临时二级建造师相关,近日,天津、河南二省也发文明确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一、湖北
8月1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率先明确二建临时证书自即日起取消。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浙江
8月2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持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参加二建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三、江苏
8月8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明确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吉林
8月8日,吉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五、四川
8月8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明确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六、北京
8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七、黑龙江
8月16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发布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八、福建
8月16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发布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九、山东
8月19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十、安徽
9月5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办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项注册业务。
持有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精神,做好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宣贯工作,执行中出现的相关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建筑市场处。
木雨大大雯 12小时前发布 赞 946
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诗诗2009 12小时前发布 赞 455
不可以,二级建造师证书属于省属证书,因此只能在本省注册、使用。二级建造师是和人事部联合发的,不过形式上是委托各省建设厅和人事厅联合发的。原则上在本省注册,在全国执业。
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小群angela 12小时前发布 赞 874
二级建造师可以全国执业,很多省也可以跨省注册和转注册。当然有个别省不允许跨省注册和转注册。具体见下。
所以不一定只能挂到本省。
问9:二级建造师工作和资格有效范围的问题。如:二级建造师是只有省内有效吗吗?二级建造师能跨省注册吗?二级建造师能跨省转注册吗?
答9:二级建造师是否能跨省注册和怎么跨省注册的讨论由来已久。根本原因是没有对跨省注册的问题给予明确说明,同时政策文件前后矛盾,目前因为二级建造师是归各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所以各省又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对二级建造师都有一套自己的办法。能不能转入转出,怎么转入转出只有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能够给予准确答复,所以请电讯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人家的答复才是权威答复!我们这里回答的仅供参考。
文件渊源如下:
2022年12月5日发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行政区域内有效,同时张鲁风的讲话《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提到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这也是设立制度的初衷。但是2022年发布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又规定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义执业。注意是“参加全国统考”。
那么可能就有这样的问题了,比如对A省来说完全可以不承认B省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果有个甲某拿B省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来A省注册,A省完全可以不予注册这在文件和政策上都说得过去。但是如果甲某拿B省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B省注册建造师后来A省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那A省又不得不承认甲某的二级建造师资格有效。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中华人人事部
中华人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
统一格式的《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
----原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 张鲁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上海市:
(一)申请人应当取得由上海市人事局签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主项专业)、《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指加考的增项专业),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暂不受理非在本市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
二,新疆:
注册对象,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一级或二级中华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符合注册申报条件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广西(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七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我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四,宁夏
(七)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且该省(市)未使用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市)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五,浙江: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精神,非本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不予在本省内注册。
六,天津(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八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七,福建
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省外向型企业所聘用注册建造师持非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需在本省注册的,可由省建设厅驻外办事机构出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