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注销二级建造师什么程序
最新回答
【导读】目前,社会上拿到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有很多,随着社会证书管理规范的推行,很多考生在综合考虑以后,选择进行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那么2022年二建证书注销政策有变化吗?在疫情发生的特殊时期,有什么更加快速有效的证书注册方式或者通道吗?下面就给大家进行2022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流程指导详情解释,一起来看看吧。
01二建证书注销步骤:
登录我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挑选省份后点击进入,进入一二级建造师注册
,点击个人版登录进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改变、增项、刊出等登录进口”处填写姓
名,身份证号码,资历证书编号,暗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有需要想要处理刊出的,不管单位和个人,都需要拿以下资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前往住建厅窗口处理从头注册:
1、从头注册请求表(请求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一式二份,请求其他专业注册的一式三份);
2、附件资料(请求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一式一份,请求其他专业注册的一式二份):
3、资历证书复印件(需将证书号页和姓名页印在同一面A4纸上)、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证需复印正反面在同一A4纸面上)、请求人与聘任单位签订的有用聘任劳动合同或其他有用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附件资料均需核验原件。
4、除请求表上相应位置贴妥相片外,另附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相片一张;
5、已逾原注册有用期时请求从头注册的,应当供给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资料(一式二份)。
02二级建造师注销时长:
个人办理的话无非便是跑程序费时间,由于手续很简单。交给的话能够省下许多时间,具体来说,刊出要两天线走程序,一边是在注册单位登录网上申报体系逐级上报,另一边带着注册证、执业印章、资格证、解聘证明、网上体系打印的刊出申请表跑区级建管部门、地市级建管部门、省建设厅。个人时间足够的话,完全能够办理,办得快的话一个星期就能够刊出掉了。
以上就是2022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流程指导详情,当然有证书注销,自然也有人需要进行二级建造师证挂失和补办,这也是需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的,大家需要在办理之前提前进行了解,祝大家一切顺利!
一建和二建证书可同时注册吗?
一建二建证书是同一专业
如果你的两个建造师证书是同一个专业的话,那么只能用一个。如果你已经注册了二级建造师,再想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的话,那么就需要把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掉后再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
举例说明:我现在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那么只能注册一个。如果你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已经注册,你又想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证书的话,那么只能把二级证书注销掉。
一建二建证书不是同一专业
如果一建二建证书是不同专业,那只需把一建证书与二建证书注册在同一家单位就可以了。这种情况下,俩本证书就只能在本省内使用。
举例说明:我现在有一建建筑工程和二建机电工程,那么需把这两个证书注册到同一家单位,但是这家单位应是本省的单位。
哪些证书可以同时注册?
跨部委的证书可同时注册
如:建造师是在住建部注册,安全师是在生产管理注册,因为部委之间不联网,所以可以同时注册。甚至可以以不同单位的名义注册。
同一部委,不同单位,不可同时注册
如:建造师和造价师都是在住建部注册,所以必须在同一单位。
同一部委,同一单位,但岗位相互制衡的不可同时注册,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
如:比如建造师和监理师岗位之间相互制衡,所以不能同时注册。可以先注册一个,另一个暂时保留。
二建证书注销注册如何办理?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意: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受理程序: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二建证书注销后会被回收吗?
对于建造师在注册期间内,且符合注销规定的情况下,注销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时,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章是会被建设主管部门收回的,且如再次申请注册的,将会被视为初始注册。
如果是注销的是“注册证书”,应该是可以重新注册的,如果注销的是“执业资格证书”就要重新考了,但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注销执业资格证书的。
当注册证书丢失或者破损时应该去哪里补办?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中就有详细的补办的方法: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